一、銀行貸款擔保人承擔的責任是怎樣的
銀行貸款的擔保人需要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者連帶責任保證。如果當事人約定的是一般保證責任,則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擔保人承擔責任;如果當事人約定的是連帶責任保證,則債權人既可以請求債務人清償債務,也可以請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條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第六百八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第六百八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貸款合同中的一般擔保人用不用承擔責任
1、貸款合同中的一般擔保人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2、《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六條保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大困難的;
(二)人民受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三、貸款合同中的一般擔保人用不用承擔責任
半年,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未約定的視為連帶責任保證。貸款合同期滿后半年內未要求保證人還貸款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但提訟適用于中斷
四、擔保人連帶責任一般承擔多少?
1、擔保人連帶責任一般承擔全額。
2、在現實社會經濟活動中,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事層出不窮。那么,擔保人一般承擔的金額要視債務人的還款和資產抵償能力所定。
若債務人有能力償還和資產抵償,擔保人就少承擔連帶責任,若債務人無力償還和資產抵償,那么,擔保人承擔比例就大,若債務人入獄服刑,擔保人就需要全額承擔。
3、綜上所述,擔保人連帶責任一般承擔責任要視債務人償還和資產抵償能力而定,直至全額承擔責任。
擔保人的法律責任,有連帶保證和一般保證: (1)連帶保證是只要債務人到期不還款,債權人就可以選擇債務人或是保證人索要債款; (2)而一般保證人的責任則有不同,應是在債務到期債務人不還款時,在借款糾紛未經法院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擔保人可以不承擔責任。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 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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