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條格式及范本如下:
一、格式:
一個完整的收條,通常應由標題、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
1、標題:
標題寫在正文上方中間位置,字體稍大。標題的寫法有兩種:
一種是直接由文種名構成。即寫上“收條”或“收據”字樣。另一種是把正文的前三個字作為標題,而正文從第二行頂格處接著往下寫。如用“今收到”、“現收到”、“已收到”作標題。
2、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兩格處開始寫,但以“今收到”為標題的收條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寫明下列內容,即寫明收到的錢物的數量、物品的種類、規格等情況。
3、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寫上收錢物的個人或單位的名稱姓名,署上收到的具體日期,一般還要加蓋公章。是某人經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經手人:”的字樣。是代別人收的,則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樣。
二、范例:
收條
今收到郭靖現金壹仟元整,特此為證。
收款人:黃蓉
2006年5月26日
收條的適用場合:
(1)原來借錢物或欠錢物一方將所欠、借的錢物還回時,借出方當事人不在場,而只能由他人代收時可以寫收條。當事人在場,則不必再寫收條,而只把原來的欠條或借條退回或銷毀即可。
(2)個人向單位或某一團體上繳一些有關費用或財物時,對方需開據收條,以示證明。
(3)單位和單位之間的各種錢物往來,均應開據收條。當然,在正式的場合下,一般都有國家統一印制的正式的票據,這屬于另一類情況。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收條
借條,欠條,收條怎么寫借條、欠條和收據等字據的規范寫法
1、格式應規范、清晰。
建議使用欠條、收條等字據的規范格式。一個完整的欠條主要包括四個要件:債權人、債務人、欠款內容以及歸還時間,當然還包括簽名及時間等內容;收條則應包括五個要件:交納人、收取人、交付理由、交付內容以及交付時間。這些內容反映在正規制作、填充式的字據(商店有售)上,使人一目了然,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十分明確。
2、形式注意事項。
書寫字據,字里行間,不宜有空格空行,否則容易被持據人增寫其他內容。不要用褪色的筆書寫,鋼筆最好用黑墨水或者藍黑墨水,黑色水筆亦可。若用圓珠筆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寫字據,遭遇保存不當受潮或水浸時,字跡會變得模糊不清,亦可能為別有用心者利用化學制劑涂改制造良機。
3、標的物應寫清楚。
借款、還款,借物、還物,皆應寫清楚金額、數量,最好使用大寫數字,以防止涂改和偽造。是財,是物,要分清,不要模糊、混淆。
涉及數字部分,最好用大寫。有小寫而沒有大寫,大小寫不一致,數字前頭有空格,小數點位置不準確等,這些都便于持據人添加數字或修改,進而引發糾紛。如“貨款計拾捌萬人民幣(180000萬元)”,此為常見之失誤,筆者已見過多次;阿拉伯數字末尾加個零,數額會驟然巨變。
4、內容表述要清晰。
語句不可大意,順序不能顛倒,“借到張三”與“張三借到”便有天壤之別;不要將“欠條”與“收條”相互改制,相關涂抹會為糾紛埋下伏筆;不要把“欠條”變為“借條”,有些公司拖欠民工工資,向民工出具借款“借條”而非公司拖欠工資的“欠條”,如此,一字之差,勞資糾紛瞬間轉變成民事借貸糾紛,民工對于企業長期拖欠工資的行為,便難以到勞動仲裁部門舉報、申訴,只能向法院起訴。
有的字據將“買”寫成“賣”、“收”寫成“付”等,雖只是一字之差,但都極容易顛倒是非。如借條一份:“霍某借柳某現金50000元,現還欠款5000元”。這里的“還”字因有兩個讀音,既可理解為“歸還”,又可解釋為“尚欠”。
5、簽名蓋章不可小視。
署名要署真名,化名、代號、名字諧音都不規范,最好以身份證上姓名為準,免得引發糾紛。由別人代筆書寫字據或代筆簽名,而本人只在上面按一個手印,也容易引發糾紛,農村習慣于蓋章。但蓋私章在法律上的效力并不高,聰明的張作霖在當年與日本人簽訂協議時,便蓋章而不簽名,其意在于為后來不認賬打下基礎。章誰都能刻,但字跡卻是各具特色。香港人習慣以一個英文字母代替簽名,筆者常見港人簽名皆龍飛鳳舞,一個字母拐幾彎便成,在香港受法律保護,在內地與香港人商業往來時,最好讓其簽全名,免得讓法官難斷是非。
單位應注明單位名稱,最好能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亦可,若為其他人,應有授權委托書。單位印鑒應當規范,字據上最好加蓋最高效力的公章,若加蓋“某公司行政專用章”、“收欠款專用章”、“倉庫專用章”或者拇指大的小章,不太妥當。若單位拒絕承認擁有那些部門章、小章,事實難以澄清。
個人、單位應寫全稱,而不宜用簡寫、代號、化名。如“今欠司馬先生貨款2000元”中“司馬先生”指稱不明;如“今欠海爾公司材料款38萬元”中的“海爾公司”指稱不明,就筆者了解,鄭州亦有一家海爾公司。
簽字、蓋章要各方當事人皆在現場,以防被人冒充、替換。
6、時間應寫清。
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時間,出具字據的時間,都應當清晰、明了。不寫日期的字據一旦發生糾紛,事實真相難以查清,對訴訟時效的確定也容易造成困難。
對約定有履行義務期限的字據,要在應履行義務之日起一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主張權利,若無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延長情形的,就會喪失勝訴權。
7、利率要注明。
不要因系親朋好友,礙著面子而不寫明利息。若要計算利息,應當寫明利息標準,否則,在訴至法院后,將視為未對利息加以約定。《合同法》第211條明確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利率利息分不清,也容易產生糾紛。如張大民立借據:“今欠王麻子人民幣8萬元,利息2分,8個月內還清”。借錢是事實,但約定利息是每月2分錢,還是月利率2分,難以說清。此種情況,已有判例,認定為約定不明,為公平起見,王麻子得到張大民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的利息。
利率和利息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將2分利率寫成2分利息,或寫成0.2分利息,或寫成0.2%利息,都是不恰當的。利率是利息和本金的比率,主要表示方法有:1)年利率:用%表示;2)月利率,用‰表示;3)日利率,用“?/萬”表示。無論是銀行還是民間借貸約定利息的時候,文字表述均應用“利率”,銀行放貸利率通常按月計算,用“‰”表示,2分的利率就是20‰(即2%),月利率五厘六即為5.6‰。
8、注意認真核對字據。
在書寫字據后,雙方應當認真核對,如有漏洞,應當立即修正或者重新書寫。亦可找第三人對字據字字斟酌,切忌稀里糊涂就簽字蓋章。
9、無效字據。
受脅迫所寫“欠條”的行為,為無效的民事行為,權利義務關系將不為法院確認;賭債、婚姻、感情之債的欠條,不受法律保護,應為無效;借款時,如果明知對方將用于非法活動,就不要借款給對方,否則該借款不受法律保護。
10、要妥善保存字據。
注意保存完整欠條,缺角欠條,證據效力會有所減弱。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要注意保全證據,一般情況下要保存好字據復印件。若對方騙取字據后,立即銷毀會導致事實難以說清的結局。如遇對方搶奪或者暴力搶奪字據,而后將其撕毀,以達到不履行債務之目的,涉嫌搶奪罪、搶劫罪。偷竊欠條,亦可能涉嫌盜竊罪。
11、商業交往特別注意。
業務往來手續不清,易起事端,常見情況是,對方未付錢,己方無完善字據,亦無其他價目表或者價格清單。每批貨物交付后,應當立即填寫《送貨單》、《進料驗收單》等字據,并要求對方簽字蓋章。送了貨物后,應當即時結算,在把所有款項算清后,應當盡快制作結賬單,當場不能給付的,結賬手續做完后,要立新的字據,此時,切記要將結賬前發生的收條、欠條、收據予以收回,一時不能收回的,結賬單上注明“在此之前一切條子均作廢。”
12、善后處理。
還款時,要記著索回欠條,如對方稱一時找不到欠條,應讓其寫一張收據留存,這樣才不會給日后留下隱患。債權債務關系終結后,相關字據或者銷毀,或者存檔。
借條的正確寫法是什么?借條的正確寫法:
一、標題一定要寫“借條”二字,切莫被別人故意誤寫成“欠條”,特別注意:雖然都是錢在別人那,但在法律上結果卻是完全不同的。
二、一定寫明“今借到***現金***元,注明大寫***圓整。特別注意:核實大小寫相一致,如果大小寫數額不一致,司法實踐中會以大寫金額為準。
三、一定寫正確出借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同時一定要寫明借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以避免發生糾紛時再去核實借款人身份是否重名等問題。
四、如果不能確定要求借款人什么時候歸還,建議出借人不寫歸還日期,這樣時效上可以保證20年,而不會由于一時忘記導致時效超過不能收回。懂得法律的人都知道,寫上歸還日期與不寫歸還日期差別不大。
一個完整的收條,通常應由標題、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 標題寫在正文上方中間位置,字體稍大。標題的寫法有兩種。
1、直接由文種名構成。即寫上“收條”或“收據”字樣。
2、把正文的前三個字作為標題,而正文從第二行頂格處接著往下寫。如用“今收到 ”、“現收到”、“已收到”作標題。
范例
收條
今收到張三現金壹仟元整,特此為證。
收款人: 李四。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兩格處開始寫,要寫明下列內容,即寫明收到的錢物的數量、物品的種類、規格等情況。落款一般要求寫上收錢物的個人或單位的名稱姓名,署上收到的具體日期,一般還要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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