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糾紛處理的十大準則1、人民法院審查借貸糾紛案件的起訴時,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或無法提供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2、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護。借貸雙方對約定的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上述規定計息。3、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借款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只返還本金。4、借貸雙方對有無約定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5、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貸款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6、出借人明知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可按照有關法律予以制裁。7、在借貸關系中,僅起聯系、介紹作用的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的履行確有保證意思的,應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8、行為人以借款人的名義出具的借據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認,行為人又不能證明的,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9、合伙經營期間,個人以合伙組織的名義借款,用于合伙經營的,由合伙人共同償還;借款人不能證明借款用于合伙經營的,由借款人償還。10、對債務人有可能轉移、變賣、隱匿與案件有關的財產的,法院可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依職權采取查封、扣押、凍結、責令提供擔保等財產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財產為生產資料的,應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財產保全根據被保全財產的性質采用妥善的方式,盡可能減少對生產、生活的影響,避免造成財產損失。
法律客觀:根據《合同法》第196條規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提供借款的一方,稱為貸款人,也可以稱為出借人。借款合同的物僅限于貨幣,即金錢,因此借款合同只是借貸合同之一種,屬于消費借貸的范疇。消費借貸合同是指出借人將一定數量貨幣或者實物借給借用人處分,借用人依照約定返還同種貨幣、實物的合同。借用人返還的金錢或實物非原物,而是種類物。這是借貸合同區別于借用合同、合同的標志。我國合同法規定的借款合同包括兩部分:一是金融機構之間及其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借款合同;二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但是,社會經濟生活中實際存在的借款關系比《合同法》涉及的要廣泛,除此之外,還包括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款關系、自然人和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款關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試行)》將第20種案由規定為借款合同糾紛,具體包括兩項:一是(金融機構)同業拆借糾紛和企業之間借款糾紛;將第21種案由確定為民間借貸糾紛。案由第20種第(2)項僅適用于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款關系。盡管法律和司法實踐不保護這種借款關系,但這種借款關系及其糾紛卻大量存在,故單獨列為一項案由?!蛾P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條規定:“公民之間的借貸糾紛,公民與法人之間的借貸糾紛以及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糾紛,應作為借貸案件受理。”據此可知,民間借貸既包括自然人之間的借款關系,也包括非金融企業與自然人之間的借款關系。根據《合同法》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關系屬于借款合同之一種,但為遵從民間習慣和司法實踐,將自然人之間及其與非金融機構的法人、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糾紛稱為民間借貸糾紛。
民間借貸糾紛是否會坐牢,視情況而定:
1、民間借貸合同中,債務人不履行還款義務的,要承擔清償債務、賠償損失等民事違約責任,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則不會坐牢。
2、如果民間借貸經人民法院裁定,當事人有能力執行但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的,可能會涉嫌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則需要按照我國刑法規定承擔刑事責任。
民間借貸法院起訴流程是:
1、根據法律規定,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應當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法院可能會裁定不予受理。
2、民間借貸的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決還是中止訴訟取決于是否“借貸關系明確”。對于“借貸關系明確”的,法院將缺席判決;對于借貸關系不明確,事實難以查清的,將中止訴訟。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貸憑證等“借貸關系明確”的證據材料,否則一旦借款人失蹤,案件將無限期“中止訴訟”。
3、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借貸糾紛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對于借貸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后可缺席判決;對于借貸關系無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訴訟。
此外,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貸糾紛案件,對于借貸關系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對于事實難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訴訟。
貸款債務人死亡的,要不要償還貸款依據實際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一般是由繼承人在實際繼承遺產的范圍內進行償還,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2、若是沒有遺產的,則要看該債務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如果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的,配偶有承擔連帶還款的責任,如果是個人債務的,則以死者的遺產為限清償債務。
3、還要看該債務是否存在擔保或者抵押的情況,具體為:
(1)自然人擔保貸款,如果借款人在申請貸款時,他的親屬或是其他第三方與貸款機構簽訂了連帶還款責任合同,那么在借款人長期欠款的情況下,貸款機構會要求擔保人履約擔保義務,承擔連帶還款責任,償還余下所剩欠款。
(2)在沒有任何第三方做擔保的情況下,借款人選擇了房屋抵押貸款方式,那么逾期時間如果達到了半年左右的時點,貸款機構一般會向法院提起房屋拍賣的訴訟請求,所獲得的拍賣款項將優先用于清償欠款。當然,如果是失蹤人員家屬代為還款的話,那么在貸款全部償清之后,其家屬便能辦理房屋抵押解除登記手續,進而保住房屋。
(3)借款人當初選擇的是無抵押貸款,既沒有提供抵押物,也沒有提供第三方連帶責任人,那么這筆貸款就不用償還了。
為了避免借貸雙方發生不必要的經濟糾紛,保護債權人的經濟利益,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民間借貸要合法,合法的借貸關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詐騙、販毒、吸毒等非法活動,仍予以出借的,國家法律不予保護,出借人不僅得不到債權,還會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
2、民間借貸訂立協議,出借人必須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借貸協議,載明借貸雙方的姓名、借款種類、幣種、數額、時間、期限、用途、利率、還款方式、保證人和違約責任等條款,簽字畫押,雙方各執一份,妥善保存。
3、民間借貸利率應合法,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4倍,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4、民間借貸及時催收,按照《民法典》第188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5、民間借貸運用法律,如果借款人不講信譽,逃賬賴賬,債權人切莫采取扣押人質、強搶貨物等過激的違法行為,要正確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必要時,法院可以施行強制執行措施。
6、謹防“非法集資”式的民間借貸,一些個體企業或業主利用人們貪圖高利的心理,拋出高利息誘餌,在同地域或熟悉人之間進行地下非法集資。
7、民間借貸簽訂合同,民間借貸大多以“借據”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來說這也是可以的。
民間借貸糾紛的處理方式:債權人首先可以與債務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選擇訴訟解決。法律規定,對于民間借貸糾紛,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權管轄。起訴流程主要是:準備訴訟材料,帶上相關證據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訴訟,等待法院安排開庭審理并判決。
法律客觀:《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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