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轉讓需要征得債權人同意。如果債務人要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必須經債權人同意。如果債務人未取得債權人的同意,轉讓行為不對債權人產生法律效力。,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條規定,第三人與債務人約定加入債務并通知債權人,或者第三人向債權人表示愿意加入債務,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明確拒絕的,債權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擔的債務范圍內和債務人承擔連帶債務。,債務轉移不是必須簽訂書面協議,書面協議是為了穩妥地保護三方的權益。,《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條,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債務轉讓生效時間:債權人同意債務轉讓時,債務轉讓生效。法律規定,債權人轉讓債權須與受讓人達成轉受讓債權的協議,此時合同成立。合同成立后,債權人應及時地將債權轉讓的事實用合適的方式通知債務人,債務人須接到債權轉讓的通知且知道了通知的內容,此時轉讓合同開始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條,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原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債權的,新債務人不得向債權人主張抵銷。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法律分析: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轉讓通知】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第五百五十一條 【債務轉移】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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