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糾紛到哪打起訴 網絡交易電子合同屬于 合同法 調整的范圍,當事人訂立合當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它形式。書面形式包括電報、電傳、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 此類電子單證,記錄和保存在磁性介質中,儲存在計算機的存儲設備內。因 合同糾紛 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 法院 管轄。同時,根據《 民事訴訟法 》的規定,網購糾紛確定管轄法院主要有協議管轄和法定管轄兩種方式。 協議管轄。網絡購物雙方如在合同的管轄上簽訂有協議,應遵守協議。 《 民事訴訟 法》規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同時最高法院民訴法司法解釋新增的第二十條規定:合同對履行地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當事人一旦選擇了唯一確定的管轄法院,則不得隨意進行變更。對此,消費者要細心謹慎,切決不可馬糊從事。有一些網絡經銷商經常以格式條款的形式約定由該網店所在地法院管轄,這樣消費者一旦起訴,需要遠赴賣方所在地起訴,由于路途遙遠,往返車費、住宿費、誤工工資等損失往往使消費者得不償失,令消費者在維權還是“棄權”的選擇中陷入兩難。 為此,消費者可以通過當地工商、消費者協會等部門查詢投訴情況。同時,網購時要事先明確合同履行地,最好選擇自己方便訴訟的法院。 雙方在合同管轄上一旦有合法協議,應遵守協議;協議無效時,應以消費者住所地法院管轄為準。 法定管轄。如果雙方沒有簽訂管轄協議或者協議無效時,則根據《民訴法》的規定進行法定管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 購銷合同 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沒有約定的,以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送達地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貨地為合同履行地。 同時《最高法院民訴法司法解釋》新增的第二十條規定:以信息網絡方式訂立的 買賣合同 ,通過信息網絡交付標的的,以買受人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通過其他方式交付標的的,收貨地為合同履行地。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進行 法律咨詢 ,專業的律師團隊會及時為你解答疑惑,讓你能夠及時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合同糾紛管轄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形式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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