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金
“定金”通俗來講,就是商家怕“到手的鴨子飛了”,所以先向購買者索要一定數(shù)額的定金。
定金是一個規(guī)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當事人為確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擔保法》中規(guī)定:定金應以書面形式約定,不得超過主合同的標準的額的20%。當事人一旦以書面形式對定金做了約定并實際支付了定金,即產(chǎn)生相應的法律后果。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那么定金能不能退呢?一般情況下,購買者如果違約是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的,但如果賣方不履行約定,需要雙倍返還定金。所以說企業(yè)無論是賣方還是買方,在沒有十足把握的時候,就不要以定金的形式進行交易。
二、訂金
訂金實際上可視為預付款,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zhì)。
訂金不是一個規(guī)范的法律概念,在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因此不受法律的保護。例如:房地產(chǎn)企業(yè)與購房者的商品房交易中,如購買者不履行合同義務,并不表示他喪失了請求返還訂金的權利;反之,若房地產(chǎn)企業(yè)不履行義務,亦不須雙倍返還訂金,但這并不意味著合同違約方無須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責任應根據(jù)雙方簽訂的合同而定,合同具備法律效力。
通常情況下,訂金是可以退的。但有時根據(jù)雙方合同的約定,訂金也有可能作為違約金。
交了定金一般不能退款。一般原則是訂金可以退,定金不能退,但定金滿足一定條件的可以返還,給付定金不履行合同義務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取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雙倍返還定金。
定金是指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方先行支付給對方一定數(shù)額的貨幣作為擔保,定金的數(shù)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定金退款條件如下:
1、出于購房者自身原因的定金不退。如果買方?jīng)]有按照認購書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去簽約,屬買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比如,購房認購書中有定金條款,購房者交款后反悔,違背了認購協(xié)議的根本目的,定金是不能夠退還的。因個人征信貸不了款,購房定金不退。由于個人征信屬于購房者自身原因,因此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最終未能簽訂,則購房者無權要求開發(fā)商返還自己所繳納的定金;
2、如果雙方都不存在上述第1點的違約行為,僅對預售契約及補充協(xié)議內(nèi)容難以達成一致,而未能簽約的,賣方應把定金全數(shù)返還買方;
3、賣方在認購書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將認購房屋轉(zhuǎn)售他人而導致未能正式簽約,屬賣方違約,應雙倍返還定金;
4、開發(fā)商無銷售許可證或者產(chǎn)權證,不具備商品房銷售資格,導致購房合同無法達成,可以退還購房定金;
5、開發(fā)商存在欺詐行為,如已將認購房屋轉(zhuǎn)售他人,可以退還購房定金;
6、因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如賣家對房屋信息表述模糊,合同主要條款無法確定,或者賣家對認購書中的條件,如房屋面積、價格等進行修改等,可以退還購房定金;
7、買賣雙方均無過錯,但商品房買賣合同依舊未能訂立。如因第三人的原因或自然災害,致使該商品房項目未能建設或未能按原約定建設等,可以退還購房定金;
8、如果雙方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正式簽訂合同,則定金在買方履約后,可抵作樓款或收回;雙方履行正式合同過程中,一方違約的,定金不予返還或者雙倍返還;
9、如果一方在正式簽約時對認購書中確認的條件,如價格、房號、面積等進行修改而導致簽約未成,視為違約,買方違約的,定金不予返還;賣方違約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定金和訂金的區(qū)別如下:
1、二者產(chǎn)生的基礎法律關系不同:定金合同可以是單獨合同,訂金約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2、應二者的功能不同:訂金不具有債的擔保功能,其功能在于為一方當事人履行債務提供資金上一定的支持,訂金的給付本身屬于給付訂金一方當事人履行債務的行為,不具備法律效力;定金具有債的擔保功能,具備法律效力;
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經(jīng)給付,則發(fā)揮制裁違約方,補償守約方的功能;而訂金給付后,如發(fā)生一方違約,導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時,收受訂金的一方必須如數(shù)退還訂金;
4、二者適用的范圍不同:定金擔保方式,可以適用于各種合同;而訂金只適用于金錢的給付為一方履行債務的合同中,多見于買賣合同、租賃合同、承攬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我國法律對訂金的性質(zhì)沒有作出明確的,訂金一般認為了預付款,不具有保證合同履行的作用,而定金是屬于履行合同保證金,收受方不履行合同的,給付方可以要求雙倍返還;
5、二者的定義不同。訂金是預訂所付的錢,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的數(shù)額的金錢或替代物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
6、二者退還資金不同。訂金,可通過雙方協(xié)調(diào)歸還;定金,只有在對方違約時才可歸還;
7、二者違約處理不同。訂金沒有直接的法律規(guī)定,如出現(xiàn)違約情形,可根據(jù)實際情況及各方當事人的過錯來讓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若給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義務,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義務,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定金。
適用定金罰則的注意事項:
1、視為不履行被擔保的債務的情況。因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可以適用定金罰則。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不完全履行合同時的定金罰則。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約定內(nèi)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適用定金罰則。因合同關系以外的人的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適用定金罰則。受定金處罰的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qū)Ψ浇o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shù)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chǎn)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shù)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shù)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sh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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