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借款合同違約責任的免責事由。
借款合同違約責任的構成條件主要包括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合同到期一方明示拒絕履行合同義務的、合同到期后一方拒絕還款等。借款合同違約責任的免責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合理損耗、債權人的過錯等。
一、借款合同違約責任的構成條件 借款合同違約責任的構成條件有: 1.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 2.合同到期前一方明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 3.合同到期后一方拒絕還款。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二、借款合同違約責任的免責事由 借款合同違約責任的免責事由有: 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具體包括以下情形:第一,自然災害。第二,政府行為。第三,社會異常事件。 2.合理損耗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條規定,承運人能證明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是貨物本身的白然性質或合理損耗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這一免責事由意在平衡承運人與貨主間的利益關系,由貨主負擔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貨物合理損耗所導致的損失。 3.債權人的過錯 債權人的過錯致使債務人不履行合同,債務人不負違約責任。 三、借款合同違約責任的形式都有哪些 借款合同違約責任的形式包括: 1.支付違約金或者支付罰息,違約金的數額雙方當事人事先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提醒您沒有約定的,因違約造成一方當事人損失的,按照造成的實際損失進行計算賠償。 2.貸款人限期收回貸款,并在一定時期內停止發放新貸款。
違約責任免責事由有哪些
違約責任的免責事由規定如下: 1、法定免責事由,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 承擔民事責任 ,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約定免責事由,由當事人訂立合同時自行約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橐觥⑹震B、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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