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拾得遺失物所有權歸誰所有
拾得遺失物所有權歸誰所有如下:
1.失主;
2.拾得人;
3.國家。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條【 拾得遺失物的返還 】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第三百一十八條【公告期滿無人認領的遺失物歸屬】遺失物自發(fā)布招領公告之日起一年內(nèi)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
二、拾得遺失物與不當?shù)美麉^(qū)別
拾得遺失物和 不當?shù)美?的區(qū)別:
1.性質不同。拾得行為的法律性質屬于物權問題,發(fā)生拾得行為形成的返還原物的訴訟是返還之訴。而不當?shù)美姆尚再|是債權債務問題,是債發(fā)生的根據(jù)之一,所發(fā)生的訴訟為不當?shù)美V。
2.確定責任的要件不同。
3.請求報酬的權利不同。拾得行為中,拾得人將拾得物品返還失主時,有請求報酬的權利。
三、拾得人的權利義務有哪些
1.拾得人的權利
(1)費用償還請求權;
(2)在遺失人發(fā)出懸賞廣告時,歸還失物的拾得人還享有懸賞廣告所允諾的報酬請求權。
2.拾得人的義務
(1)報告義務:拾得人拾得遺失物后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2)保管義務: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
(3)返還義務:遺失物權利人享有遺失物返還請求權,拾得人應當返還遺失物給權利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條 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五條 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不知道的,應當及時發(fā)布招領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條 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遺失物還擁有所有權嗎還擁有所有權。拾得遺失物如何處理遺失物,是所有人遺忘于某處,不為任何人占有的物。遺失物只能是動產(chǎn),不動產(chǎn)不存在遺失的問題。遺失物也不是無主財產(chǎn),只不過是所有人喪失了對于物的占有,不為任何人占有的物。至于所有人喪失對于物的占有的情況,則有種種不同。一般是所有人自己因某種原因遺失;還有其他的情況,例如直接占有人(承租人)將物(租賃物)丟失,對于間接占有人(出租人)即所有人來講,是為遺失物。再如無行為能力的所有人將物拋棄,因他欠缺意思能力,就不成立所有權的拋棄,而只是喪失占有,是為遺失物。但是,所有人為了安全的目的或其他考慮,將物品埋藏于土地之中或放置于一定的隱秘的場所,這時所有人并沒有喪失對于物的占有,因此并不是遺失物,如果因年長日久,所有人忘其所在,則為埋藏物或者隱藏物。民法典對漂流物、失散的飼養(yǎng)動物與遺失物在同一條中作出規(guī)定,這是視遺失物、漂流物及失散的飼養(yǎng)動物有同一法律地位。所謂漂流物,是指所有人不明,漂流于江、河、湖、海、溪、溝上的物品。而飼養(yǎng)的動物,多是指人們飼養(yǎng)的家禽、家畜而言,如雞、鴨、牛、馬、羊等。這類動物如果走失,所有人喪失對于物的占有,就是遺失物。至于馴養(yǎng)的野生動物逃逸,所有人還在繼續(xù)有效地進行追索,如馴養(yǎng)的鷹飛走,所有人正在用其他馴鷹追捕,其他人就不得隨意侵犯。但是如果馴養(yǎng)的野生動物回復其自然狀態(tài),如馴養(yǎng)的鹿逃回大森林,就不再構成遺失物。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失主。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失主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失主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不知道的,應當及時發(fā)布招領公告。遺失物自發(fā)布招領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nèi)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拾得人侵占遺失物的,無權請求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費用,也無權請求失主按照承諾履行義務。失主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失主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遺失物如果通過轉讓被第三人占有的,權利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或者自知道或應當知道受讓人(第三人)之日起2年內(nèi)向第三人請求返還原物,但第三人通過拍賣或者向具有經(jīng)營資格的經(jīng)營者購得該遺失物的,權利人請求返還原物時應當支付第三人所付的費用。權利人向第三人支付所付費用后,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追償。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內(nèi)容,如果拾得他人遺失物,是需要及時返還的,如果不返還的,失主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返還遺失物的。如果你情況比較復雜,網(wǎng)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法律客觀:《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條,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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