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 名詞解釋
在公司法中,存在一個很特殊的制度,法人人格否認制度,那究竟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名詞解釋?法人人格否認是針對那些濫用公司股東的人而言,下面為您介紹更多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 名詞解釋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是指當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該股東即喪失依法享有的僅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的權利,而應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一種責任追究制度。 但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并不是公司法人制度的否認,相反其是公司法人制度的補充和升華。正是因為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證明并捍衛了法人制度的公平、合理與正義。因為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是當法人運用背離法律賦予法人人格的原始初衷,即公平、平等、正義,而為他人控制和操縱,已不再具有獨立性質。法律將無視法人的獨立人格而追究法人背后的操縱者的法律責任。 因此,這種法人人格否認所引起的從法人人格確認向法人人格否認的復歸并非是對整個法人制度的否定,恰恰相反是對法人人格的嚴格恪守。運用法人人格否認制度所否認的法人,實際上是一個被控制了的,失去人格獨立性的法人空殼,所以該制度有效地維護了法人制度的健康發展,防止了法人制度的價值目標不致發生偏向和被異化。
二、公司人格否認制度的法律后果我國《公司法》對公司人格否認制度的確認,主要表現在該法第20條第1款和第3款的規定。《公司法》第20條第1款規定:“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第20條第3款規定:“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三、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適用條件1、公司法人已合法取得法人資格; 2、法人人格被濫用; 3、法人人格的濫用侵害了債權人的合法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4、這是一種法人人格的個案否定。 以上就是為您詳細介紹的關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 名詞解釋的相關知識,在有限公司中,股東的責任都是有限的,但是如果股東濫用公司權利,就可以適用法人人格否認制度。
相關推薦:
合同向第三人履行(向第三人履行和由第三人履行)
合同詐騙罪報案材料(合同詐騙罪報案材料需要什么)
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范圍(合同履行地管轄權規定)
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時效(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時效規定)
合同范本違約責任(租房合同違約協議怎么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