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租的租房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主觀:
轉租的租房合同符合下列條件就是有法律效力的:轉租的租房合同的內容符合法律法規或公序良俗;簽訂合同的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簽訂合同的當事人是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人;法定其他有效條件等。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轉租合同會有效嗎
法律分析:轉租需要經過原出租人同意,但是如果原出租人未同意,其實也并不影響轉租合同的效力,只要合同滿足生效的條件就已經生效了,至于不能達成轉租的目的,是因為承租人未經原出租人的同意,從而不能履行轉租合同中自己的義務,應當承擔轉租合同的違約責任,而轉租合同本身,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十六條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轉租合同有效嗎?
轉租簽訂的合同,如果獲得出租人的同意的,是有效的。如果出租人不同意轉租的,則該合同無效。或者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也視為出租人同意轉租,該合同有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八條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是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出租人同意轉租。
第七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賃物無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賃物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賃物權屬有爭議;
(三)租賃物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于使用條件的強制性規定情形。
轉租期間,房客與房東的合同還有效嗎
如果沒有經過房東同意,且房東知道轉租后表示不同意轉租的,則轉租合同無效。
轉租后原租人和房東的合同不會失效。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可知,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轉租房屋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房屋轉租期間,租賃合同發生變更,影響轉租合同履行的,轉租合同應當隨之變更;房屋轉租期間,租賃合同解除的,轉租合同應當隨之解除;房屋轉租期間,承租人應當繼續履行租賃合同,接受轉租人對承租房屋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但出租人與轉租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轉租房屋需要注意什么
1。轉租房子過程中,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必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從轉租中獲得,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房屋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2。轉租房子時應當訂立轉租合同,可以是三方當事人共同簽訂,也可以在出租人的同意下由承租人與轉承租人雙方簽訂。
3。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但出租人與轉租人雙方有約定的除外。
4。轉租合同生效后,轉租人享有并承擔原租賃合同規定的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并應當履行原租賃合同規定的承租人的義務,但出租人與轉租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轉租期間原租賃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轉租合同也隨之變更、解除、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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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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