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殼公司對法人有什么影響
法律主觀:
空殼公司有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經依法登記的。空殼公司也是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可以以公司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2021年生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二條 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空殼公司無財產可執行法人
一、公司無財產可執行法人會承擔什么責任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司無財產可執行的,可以申請公司破產,而法人如果沒有濫用職權侵害公司利益,或者如實履行出資責任的,不承擔責任。
二、公司債務的清償方式有哪些
公司債務的償還比起民間借貸來說,方式更多種多樣,具體有以下幾種:
(一)貨幣償還
可以說這是最常用、最典型的債務清償方式,按照債務的種類、金額以貨幣直接清償。可以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還債,也可以給付現金。
(二)以應收賬款抵消債務
公司賬款是指該賬戶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材料、提供勞務等,應向購貨單位收取的款項,以及代墊運雜費和承兌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業承兌匯票。
公司的錢都是流通的,留在公司的錢或許不一定足夠償還,但是在外流通尚未收回的貨款卻足夠清償。此時在經過債務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以應收的賬款抵消債務。
(三)以股份或債權償還債務
公司的股份是公司的重要財產,只要是公司的財產,都可以用來償還債務。公司對外債權能給公司帶來一定資產利益,也是公司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公司股份和公司債權都可以用來償還債權,但是股份和債權有其特殊性,股份價值容易變化,債權有索債不得的風險,因此用股份和債權償還債務的時候,債權人要對此進行審查。只有債權人同意了,公司才能以股份或債權償還債務。
(四)以勞務償還債務
所謂勞務,就是以活勞動形式為他人提供某種特殊使用價值的勞動。這種勞動不是以實物形式,而是以活勞動形式提供某種服務。這種服務可以是滿足人們精神上的需要,也可以是滿足人們物質生產的需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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