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提前多久通知?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提前多久通知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應當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通知勞動者。如果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間通知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的意愿,或者提前通知但未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視為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同時,勞動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但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依然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到期不想續簽需要提前通知嗎
法律分析:合同不續簽是否需要提前通知,應當根據雙方合同的具體約定確定。雙方明確約定,合同到期后如果不續簽的,應當提前通知對方,否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此時,合同到期不續簽,就應當提前通知對方,否則合同延續。但如果雙方沒有類似約定,則合同到期不續簽,不必通知對方,合同期滿后自動失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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