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東持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后,可以依法贈與。贈與股份是屬于股份轉讓的行為之一,是一種無償的股權轉讓,可以適用股權轉讓的法律程序。股權贈與需要注意以下幾點:1、允許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2、辦理股東變更登記;3、經過公證后不得隨意反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律分析:可以,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自然人股東死亡后,股份有取公司的股權是可以繼承、遺贈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是不能繼承的。此外,只要是遺產就都可以繼承、遺贈,所以如果公民死亡時遺留有合法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那么該股份是可以繼承、遺贈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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