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單位合并后債務關系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企業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業的債務應當由兼并方承擔。企業進行吸收合并時,參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公告通知了債權人。企業吸收合并后,債權人就被兼并企業原資產管理人(出資人)隱瞞或者遺漏的企業債務起訴兼并方的,如債權人在公告期內申報過該筆債權,兼并方在承擔民事責任后,可再行向被兼并企業原資產管理人(出資人)追償。如債權人在公告期內未申報過該筆債權,則兼并方不承擔民事責任。人民法院可告知債權人另行起訴被兼并企業原資產管理人(出資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條 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行使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
公司重組原來的債務怎么辦
法律分析:
在公司破產重組后,可通過以下三種方法處理債務:
1、債務轉移。負債企業的債務轉移,對于債權人就是債權轉讓;
2、債務抵銷。如果雙方的債務不對等,還沒有抵銷的剩余債務,債務人仍要清償;
3、減免債務。減免債務這種債務重組方式通常是企業資不抵債時常用的方法。
看具體情況來判定:其一、如果只是收購公司的資產,不需要承擔被收購公司債務,仍然由原公司承擔該債務。其二、如果是收購全部股權,應當承擔被收購公司原有的債務。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清算期間法人存續,但是不得從事與清算無關的活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條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接手公司有債務怎么辦
接手公司有債務怎么辦一、接手公司有債務怎么辦
1、接手公司有債務的處理方式如下:
(1)若是公司發生了轉讓,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公司轉讓前產生的債務由受讓公司承擔清償責任。但可在接受轉讓之前與債權人、轉讓方協商;
(2)若自己是該接受公司的股東,公司以全部資產承擔責任,股東以認繳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3)若接受一人有限公司,則要承擔無限清償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
【公司合并債權債務的承繼】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第一百七十六條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承擔】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接手別人公司注意什么
接手別人公司需要注意的事項有:
1、該公司的信用情況、經營管理狀況和資產狀況;
2、要依法與該公司訂立合并協議;
3、要依法辦理合并后公司的變更登記。
公司并購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法律主觀:
企業并購后,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設合并。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法律客觀:
根據《 公司法 》第174條規定: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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