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和欠條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它們屬于不同的法律關系。
借條對應的法律關系是借貸關系,就是一方借錢給另一方;欠條對應的法律關系比較多,可以是欠貨款、分紅、投資款等各種情況,總的來說是一方拖欠另一方債務。
借條和欠條除了都可反映某種債權債務的關系和事實外,兩者無論從外在的表現形式、體現的內涵大小,還是形成的原因來看又肯定是有所不同的,只不過不能簡單的比較其證據效力的大小,并進而得出效力孰大孰小的結論。
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主張債權時,總要向法官陳述一下欠條基于形成的事實,以說明欠條的來由并博得法官的采信。這種對事實的主動陳述是人之常情,屬于一般的常識性的東西,如果對方當事人對此事實主張有異議,特別是作出直接或間接否認的意思表示時,這時光憑欠條本身就可能不能直接得出原告所想證明的結果。
原告為了確保勝訴,往往還會進一步舉證(如提供買賣業務關系的送貨單、發票等)以說明其所主張的事實經過(或特定的法律關系)的存在。這時,原告在訴訟中的工作量自然就增大。
而借條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實所形成,反映了當事人雙方特定的借款法律關系,并進而反映當事人雙方基于借款的法律關系和事實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款項的債權債務關系的事實。通過借條本身往往較易于識辨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具體法律關系和事實,原告一般無需再過多解釋具體的法律關系,只需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行,對方要抗辯或抵賴一般都很困難。
借條的注意事項
1、最好附帶在借條中體現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2、借款人簽名的時候,出借人必須親眼看其簽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來簽名,最后拒絕承認借條。
3、借條的書寫人必須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則借款人會以內容非其原文抗辯。
4、盡量避免使用容易產生分歧的語言,簡潔和語義單一的借條才是最標準的借條。避免出現“甲向乙借錢”這樣模糊不清的語言,因為,很容易分不清誰是出借人,誰的借款人。
5、名稱要寫為借條,而不是欠條,一字之差,它們的法律含義則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借條有效期為20年,欠條為2年。
借條與欠條雖然是兩種不同的書面憑證,但是法律效力是一樣的,都是有三年的法律效力,只要在期限內提起訴訟,那么法律都保護其合法權益。一、借條和欠條哪個更好打官司在一般情況下,只要在法律保護的期限內,是差不多。欠條,是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一般用來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借條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一般用來證明借用或者借款關系。首先,借條和欠條都具有法律效力。它們屬于不同的法律關系。借條對應的法律關系是借貸關系,就是一方借錢給另一方;欠條對應的法律關系比較多,可以是欠貨款、分紅、投資款等各種情況,總的來說是一方拖欠另一方債務。兩者完全不同性質。總的來說借條和欠條在訴訟中證明效力是一樣的。借條的訴訟時效為三年,從借條標注的還款期限之日起算,超過三年未向法院起訴的,法院不再保護。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出借人可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訴訟時效從出借人主張權利的次日起計算。如出借人在出具借條后20年內沒有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不再起算。欠條的訴訟時效也是三年,已標注清償欠款日期的,訴訟時效從標注的清償日期之日起算,沒有標注清償日期的,訴訟時效從出具欠條的次日起算。二、有借條起訴法院也不支持的7種情況1、借款用途不合法。合法的借貸關系受到法律的保護,但是如果債權人明知對方將借款用于一般違法行為,法律將不會保護債權人利益,如果明知對方用于犯罪行為,債權人還可能構成共同犯罪或其他罪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中規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賭博、走私等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2、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保護“躺在權力上睡覺的人”。債權人向法院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債權人就喪失了勝訴抗辯權,如果債務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債權將不受法律保護。3、借貸合同無效。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如果債務人基于脅迫、欺詐等情形出具向債權人出具借條,本事不是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違背了民法公平、平等、自愿原則,該債權利益無法通過法律途徑得到支持。4、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借款。根據《民法總則》的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該債權能否得到償還,要看其法定代理人是否對借貸關系認可。5、借條形式的分手費。解除戀愛關系、同居關系、婚姻關系時,協商約定一方給予另一方青春損失費、分手費,通常以借條形式掩蓋真實目的,但實際中并不存在真實的借貸事實。一方以借條為憑證要求對方還錢,如果對方提出證據抗辯不存在借貸事實,法院將要求原告提供證據鏈,說明借貸事實的發生時間、地點、交付方式,提供轉賬記錄、收據等,如果借條系孤證,不能證明借貸事實真實存在的,借條無效。6、有借條但沒有實際支付借款。民間借貸合同是實踐合同,《合同法》第210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民間借貸關系成立的前提是借款實際支付。借條只能證明借貸雙方可能存在借貸合意,但是不能證明借款事實真實發生,借條無效。7、高利貸利息超過法律規定部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三、借條的填寫規范借條范文,在填寫時,應注意以下事項: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個身份證號碼;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4、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以及支付方式等約定;5、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6、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7、如數額較大也應注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記錄。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借條與欠條之間不存在哪一個更好打官司的問題,在一般情況下,只要在法律保護的期限內,是差不多,用哪一個都可以。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借錢寫借條有法律效應。雖然借條和欠條兩者都能證明債權債務關系,也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屬于不同的法律關系。
二者的區別如下:
1、借條證明借款關系,欠條證明欠款關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2.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種事實而產生。
3.人民法院進行合法性審查時適用的法律不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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