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泄露業主信息可以起訴嗎?
有確鑿的證據起訴有效,否則敗訴,業主明知不是開發商就是物業泄露業主個人隱私謀私利,苦于無證據,泄露隱私案不是反向舉證,官司很難打贏。
近日,華潤·中央公園小區的不少業主向大眾網反映,自從買了華潤置地(山東)發展有限公司
的房子后,每天接到很多裝修公司的推銷電話,而且裝修公司對業主的個人及房屋信息了如指掌。對此,業主們紛紛質問華潤。而華潤否認泄漏業主信息,并稱已搜集了很多證據,正準備起訴裝修公司。
29日,華潤·中央公園小區業主李先生向大眾網記者反映,近兩個月來,他頻繁接到來自不同裝修公司的騷擾電話。他們不僅推銷裝修產品和方案,還能清楚地報出業主們的個人及房屋信息。“就連我的樓號、房屋大小、交房日期甚至工作單位,裝修公司都知道,都能一五一十的說給我們聽。”李先生氣憤地說。
不只李先生,華潤·中央公園小區的600多戶業主大多都面臨這種騷擾。業主張華(化名)無奈地說:“我現在已經標記了30多個陌生號碼,都是推銷裝修產品和方案的,很多裝修公司會每天換號碼給我打。”而剛交完首付款的劉女士,連貸款都還未辦理,裝修公司的電話就打來了,劉女士反問:“我們的信息究竟是怎么被泄漏出去了?這樣下去,我們的人身安全還有沒有保障。”
開發商、銀行、房管部門都有買房者的信息,到底是誰泄露了購房者的信息?29日,大眾網記者撥通了華潤·中央花園的售樓處電話,售樓處工作人員解釋說:“最近確實收到了不少業主的投訴電話。對此,我們正在收集證據,準備起訴裝修公司,給業主一個說法,但是具體起訴時間還不方便透露。”工作人員建議業主將裝修公司的名稱、電話號碼等信息提供給自己的置業顧問,以便充實現有證據。
記者電話采訪了其中一家裝修公司--濟南金尚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其工作人員馬先生解釋,業主信息并不是開發商直接賣給裝修公司電話。現在社會上有的公司專門搜集客戶信息,然后“販賣”給裝修公司。”對于頻發打電話推銷產品的問題,該裝修公司工作人員稱:“我們也只是想提供服務。”
記者就此采訪了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王律師,王律師說:“這是典型的個人信息泄露事件。如果業主搜集好證據,可以向法院訴訟裝修公司和泄露方,要求得到相應的賠償。其中,手機短信和通話記錄都可以作為證據。”
購房信息泄露去哪報警
購房信息泄露去哪報警個人可向公安部門、互聯網管理部門、工商部門、消協、行業管理部門和相關機構進行投訴舉報。
買房雙方應簽署保密協議,開發商或物業公司對業主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及物業合同時留下個人聯系方式有保密的義務,開發商或物業公司或個人向他人泄露、出售業主個人信息,就違背了合同附隨的保密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如果個人信息泄露造成了一些不利的后果,并且由確鑿的證據,去報警公安機關會立案的;而如果只是被泄露,但沒有造成不利的后果,一般公安機關是不會立案的。但如果是大面積的泄露,雖然沒有造成不利的后果,公安機關也會立案的。
一、個人信息遭泄漏后,公民可通過以下三種方式維權:
1、按照 《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遭遇信息泄漏的個人有權立即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刪除有關信息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2、個人還可向公安部門、互聯網管理部門、工商部門、消協、行業管理部門和相關機構進行投訴舉報。
3、消費者還可依據 《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通過法律手段進一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要求侵權人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償損失等。
以上就是關于購房信息泄露去哪報警的相關問題,個人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個人隱私問題,就算在購房時,我們也要跟商家溝通好,注意保護自己的個人隱私,必要時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信息安全,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一)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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