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接催收
這是銀行針對逾期貸款的普遍做法,應注意以下問題。
▍應在訴訟時效內進行催收
訴訟時效是是指權利人請求人民法院以強制程序保護其合法權益而提起訴訟的法定有效期限。因此訴訟時效首先是法定有效期間,一般訴訟時效為兩年,該期間可以中斷(重新計算)、中止(繼續計算),但當事人不得約定延長或縮短;其次未在訴訟時效期間主張權利,權利人喪失的是勝訴權,即請求人民法院以強制程序保護其合法權益的權利,但并不喪失實體權利,即如果債務人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要求銀行返還已支付的欠款,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二、協議處置
根據《物權法》第195條的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第219條的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質權人可以與出質人協議以質押財產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因此,銀行在借款、擔保合同中可以約定:當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債務的,銀行有權以抵(質)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協議處置有以下特點:
一是銀行與債務人、抵(質)押人協商一致、達成共識;
二是不需通過法院等司法程序,達到節約時間和成本的效果;
三是抵(質)押物的處理方式有三種,即折價、拍賣、變賣。
三、借新還舊
借款人因臨時周轉困難無法償還銀行貸款,有的銀行通過借新還舊、無還本續貸、債務重組等方式盤活不良資產。
但這種方式應重點注意兩個問題:▍保證人根據《擔保法》第24條的規定:“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因借新還舊貸款對原合同用途、還款期限等主要條款進行變更,實為新設合同,一般都需要原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但在實踐中存在兩個問題:1.保證人不同意借新還舊,不愿意繼續承擔保證責任;2.保證人在外地無法回來或根本聯系不上。因此,建議銀行經友好協商,在充分告知保證人的前提下,在保證合同中可以約定:保證人承諾如主合同發現任何變化,仍承擔相應保證責任,并用加粗、下劃線、打星號等突出字樣標明,提醒保證人予以注意。
▍擔保物借新還舊合同為新合同,因此原對主合同的擔保物要重新簽訂抵(質)押合同,抵(質)押登記也要重新辦理,保證債權擔保的延續性和有效性。
四、實現擔保物權
根據《物權法》第195條規定:“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第220條規定:“質權人不行使的,出質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質押財產。”因此,如果銀行無法與抵(質)押人達成書面處置協議,可以通過法院拍賣、變賣拍賣、變賣抵(質)押物實現擔保物權。
五、法院訴訟
通過法院訴訟追償不良貸款是銀行慣常做法,筆者重點強調以下問題:
▍注意訴訟時效銀行應注意在訴訟時效期間主張債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53條規定:“超過訴訟時效的法律后果是喪失勝訴權。如果超過訴訟時效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后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因此,如果銀行超過訴訟時效起訴,將喪失勝訴權,債權無法得到法院的司法救濟。但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規定:“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應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釋明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也就是說,如果銀行超過訴訟時效提起訴訟,對方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法院不能主動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解釋,不能主動適用訴訟時效規定判決銀行敗訴。
▍應及時申請查封抵押物有的銀行認為,只要抵押物辦理登記,依法享有優先受償權,起訴時無須申請法院查封抵押物,其實不然。根據《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執行規定》)第91條規定:“對參與被執行人財產的具體分配,應當由首先查封、扣押或凍結的法院主持進行。首先查封、扣押、凍結的法院所采取的執行措施如系為執行財產保全裁定,具體分配應當在該院案件審理終結后進行”。《民事訴訟法解釋》第36條規定:“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將案件移送給另一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第39條:“人民法院對管轄異議審查后確定有管轄權的,不因當事人提起反訴、增加或者變更訴訟請求等改變管轄,但違反級別管轄、專屬管轄規定的除外”。
《民事訴訟法》第33條規定,法院專屬管轄是指“(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因此,銀行因借貸合同糾紛實現擔保物權的訴訟不屬于專屬管轄的范疇,如果抵押物被其他債權人先行申請查封,并先行提起訴訟,那么銀行將處于被動的地位,由首先查封、扣押或凍結的法院主持被執行人財產的具體分配,且具體分配在該院案件審理終結后進行。因此即使享有抵押權,銀行也應及時查封抵押物,有效實現擔保物權。
▍擔保物權人申請直接參與執行分配根據《民事訴訟法解釋》第508條關于“對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有優先權、擔保物權的債權人,可以直接申請參與分配,主張優先受償權”的規定,抵(質)押權人可以直接申請執行法院參與分配,而不用經過法院判決,取得執行依據(生效判決書或者民事調解書),為銀行處置擔保物節約時間和金錢成本,提高處置不良資產的效率。
六、不良資產轉讓
不良資產的轉讓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打包(批量)轉讓,二是單戶轉讓。無論是不良資產的批量轉讓還是單戶轉讓,都是一種債權轉讓方式。根據《合同法》第80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因此,債權轉讓,未通知債務人的,對債務人不產生效力,但并影響債權轉讓協議的效力。如果未通知債務人,債務人有權直接向銀行清償債務,之后銀行根據債權轉讓協議將相應款項支付給受讓方。這一方面節省了批量轉讓債權后一一通知債務人的時間和成本,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債務人的道德風險,認為銀行把債權打折賣了,債務人的債務也可以“打折”償還。
七、貸款損失稅前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25號,以下簡稱《貸款損失稅前扣除公告》)規定:金融企業涉農貸款、中小企業貸款逾期1年以上,經追索無法收回,應依據涉農貸款、中小企業貸款分類證明,計算確認貸款損失進行稅前扣除。
法律分析:1、確定擬處置標的、處置公示。擬處置標的可以是一戶債權,也可以是幾戶債權。后者就是組包了。管理公司有時是根據資產特點主動組包并進行招商,但大多數情況下是根據客戶提出的需求確定處置標的。因為要處置的資產很多,沒人提出購買的話,一般先放置在那里。處置標的確定后,絕大多數項目需要進行處置公示——報紙上和管理公司的網站上。
2、進行盡職調查。除損失類債權或能夠回收本金的債權,其他債權基本上要進行評估。企業不配合評估或財務制度不健全的,評估前還要請律師進行財產調查;法律關系復雜的,請律師出具意見。
3、談判。評估結果是債權定價的重要參考依據。一般情況下,評估結果出來后管理公司再與投資者擬定交易價格及交易結構。但常常是,邊評估邊談判。
4、報批。管理公司項目組撰寫處置方案進行報批。參與審批的人員不參與項目處置。有的項目辦事處有權批復,損失大的還需要報總公司批復。
5、拍賣。批復后選拍賣行,拍賣行再刊登拍賣公告并組織拍賣。當然,有些項目可以協議轉讓,不必走拍賣程序。有的項目可能搞招標,有的項目搞競價。不管什么形式,首選公開,很少協議。
6、簽約付款。協議版本由管理公司提供。
7、債權交接、債權轉讓公告。付清款項后,管理公司將移交借款合同、催收通知、抵押權證的資料,并通知債務人、擔保人債權已轉讓,讓債務人、擔保人向購買方履行還款義務。實物資產處置與上類似。合作等方式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 第二十六條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管理、處置因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應當按照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運作。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轉讓資產,主要采取招標、拍賣等方式。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債權因債務人破產等原因得不到清償的,按照國務院的規定處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產處置管理辦法由財政部制定。
一、銀行不良貸款會怎么進行處置?
商業銀行對不良貸款處置方式如下:
1、轉給資產管理公司。銀行將不良貸款轉讓給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債權一般需要打折出售。
2、司法執行。銀行可以通過向申請強制執行債務人名下資產。對不良貸款的進行拍賣,房產拍賣價格可能只有市場價格的五折至九折。本息總額面臨少許價格風險。
3、墊資過橋。第三人出資墊還銀行貸款,原貸款結清,銀行重新發放新貸款。墊資費用月息費合計約5%~6%。因為出資人的風險較大,可能出資人臨陣變卦。
4、其他處置方式。采用資產重組、破產清算、資產置換、債權轉股權等方式處置不良貸款。
二、不良貸款的處置方式有哪些
銀行清收處置不良貸款的方法大體可分為兩大類:一是非訴訟途徑,二是訴訟途徑。非訴訟途徑主要包括催告催收、聯合清收、委托清收、政策清收、處置清收;訴訟途徑主要包括公正清收、仲裁清收、清收、刑事清收等。總之,就是運用一切合法的方式,向借款人、擔保人主張債權,努力收回已經逾期形成不良的貸款本息,通過清收處置收回全部或部分不良貸款本息后,不良貸款總額降低,不良貸款率也就降低(當然還要考慮貸款總額和新增不良貸款的因素)。
三、不良貸款的處置方式有哪些
銀行清收處置不良貸款的方法大體可分為兩大類:一是非訴訟途徑,二是訴訟途徑。非訴訟途徑主要包括催告催收、聯合清收、委托清收、政策清收、處置清收;訴訟途徑主要包括公正清收、仲裁清收、清收、刑事清收等。總之,就是運用一切合法的方式,向借款人、擔保人主張債權,努力收回已經逾期形成不良的貸款本息,通過清收處置收回全部或部分不良貸款本息后,不良貸款總額降低,不良貸款率也就降低(當然還要考慮貸款總額和新增不良貸款的因素)。
可登入——法律咨詢吧向律師討教
四、不良貨款的處置方式
不良貸款的處置方式1、轉給資產管理公司2、司法執行3、墊資過橋4、五色土貸款不良貸款是逾期貸款、呆滯貸款和呆賬貸款的總稱。逾期貸款指借款合同約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能歸還的貸款,呆滯貸款是逾期(含展期后到期)超過規定年限以上仍未歸還的貸款,或雖未逾期或逾期不滿規定年限但生產經營已終止,項目已停建的貸款;呆賬貸款是按有關規定列為呆賬的貸款。不良貸款預示著銀行將要發生風險損失。把不良貸款減少到最低限度,是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首要目標。不良貸款是指借款人和擔保人依法宣告破產,進行清償后,未能還清的貸款;借款人死亡或者宣告失蹤或宣告死亡,以其財產或遺產清償后,未能還清的貸款;借款人遭到重大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損失巨大且不能獲得保險補償,確實無力償還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或者以保險清償后,未能還清的貸款;貸款人依法處置貸款抵押物、質物所得價款不足以補償抵押、的部分;經國務院專案批準核銷的貸款銀行如何處理不良貸款?1、貸款延期對于借款人經營狀態良好,但只是因為資金臨時性周轉不開的情況下,銀行往往會為借款人申請貸款延期。有時還會通過借新還舊、無還本續貸幫助借款人渡過難關。2、貸款清收如果通過貸款延期或債務重組等方式,仍無法解決借款人的問題,銀行就會向,查封、凍結、扣款抵押借款人名下的資產,通過拍賣來抵債。如果資不抵債,那么會找到貸款的保證人進行追償。3、資產轉讓對于長期多次催繳,無法回收的貸款,銀行一般會選擇將債權打折出售給資產管理公司,實現不良資產的剝離。4、不良資產核銷不良貸款認定為損失后,銀行為了控制不良貸款率,在符合核銷條件的情況下,會做核銷處理。需要注意的是,核銷只是一種財務處理,不代表銀行和借款人的債務關系解除了,銀行還是保留該筆貸款的追償權利法律依據《貸款通則》第三十七條不良貸款的催收和呆賬貸款的沖銷,信貸部門負責不良貸款的催收,稽核部門負責對催收情況的檢查。貸款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呆賬準備金,并按照呆賬沖銷的條件和程序沖銷呆賬貸款。未經國務院批準,貸款人不得豁免貸款。除國務院批準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貸款人豁免貸款。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