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嫩草国产线免费观看_欧美日韩中文字幕在线观看_精品精品国产高清a毛片_六月婷婷网 - 一级一级特黄女人精品毛片

什么是“留置權”?

首頁 > 債權債務2020-10-02 05:58:30

什么是留置權

留置權,是指債權人因合同關系占有債務人的財物,在由此產生的債權未得到清償以前留置該項財物并在超過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償時依法變賣留置財物,從價款中優先受償的權利。留置權的效力主要體現為留置權人的占有權和優先受償權。留置權人的占有權須受一定限制,即除了保管上的必要或經債務人同意外不得使用留置物,未經債務人同意不得將留置物出租或抵押。留置權的效力:留置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留置物保管費用和實現留置權的費用。留置財產的價值應當相當于債務的金額。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債務的,留置權人可以與債務人協議以留置財產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留置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留置權人有權收取留置財產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留置權人負有妥善保管留置財產的義務,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財產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壞賠償責任。

留置權,是指債權人按照合同的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留置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一、留置權的主要特征如下:
第一,留置權只能發生在特定的合同關系中,如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和加工承攬合同。
第二,留置權發生兩次效力,即留置標的物和變價并優先受償。
第三,留置權具有不可分性,即債權得到全部清償之前,留置權人有權留置全部標的物。
第四,留置權實現時,留置權人必須確定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

二、留置權的成立條件包括:
第一,債權人占有動產。
第二,占有的動產必須與債權有牽連關系。
第三,債務人未按期全部履行債務。

《物權法》第230條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留置已經合法占有的債務人的動產,并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而且,債權人留置的動產,應當與債權屬于同一法律關系,但企業之間留置的除外。同時,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不得留置的動產,不得留置。
留置權
留置權的概念最早是出現在《德國民法典》中。一般認為,留置權源于羅馬法的“惡意抗辯權”,后來“惡意抗辯權”發展為“同時履行抗辯權”和“留置權”。各國民法都對留置權作了規定:《德國民法典》第273條規定,(1)除由債務關系得出不同結果外,債務人基于其義務所依據的同一個法律關系,享有對債權人的已經到清償期的請求權,債務人可以拒絕履行所欠的給付,直到其應得的給付被履行為止;(2)有義務返還標的的人,因在該標的上支出費用或者因該標的對其造成的損害而享有已經到清償期的請求權的,享有同樣的權利,但其以故意實施的侵權行為取得該標的的除外[1]。《日本民法典》第295條第1款規定,他人物的占有人,就該物產生債權時,于其債權受清償前,可以留置該物,但債權不在清償期時,不在此限[2]。法學家也對留置權下了種種定義,對其內涵進行了描述:留置權指債權人合法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清償債務時,債權人有權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3];留置權者,謂債權人占有其債務人之動產,而且有法定之要件者,于受清償前,得留置其動產之法定擔保物權[4];留置權是,他人的物的占有者在持有其物而產生債權的情況下,在其債權得到清償前可以留置其物的權利[5];留置權是指,在依法可留置的合同中,債權人按照合同的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合同約定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法留置該財產,并可以留置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所獲得的價款優先受償[6]。實際上,由于立法上留置權的性質、適用范圍不同,在概念表述上也有差異,但它們的共同之處是:留置權是債權人合法占有債務人的財產,在債務人未清償到期債務前,可留置該財產的權利。
  從各國立法看,留置權有債權性留置權和物權性留置權之分。債權性留置權只是作為雙務合同中債權人對債務人享有的一種抗辯權,它不是一種擔保物權,而是債權的一種特別效力或債權效力的一種延伸,其主要以法國、德國為代表。物權性留置權是作為獨立的擔保物權而加以規定的,債權人可以將留置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不管是債權性留置權還是物權性留置權,它們的目的是共同的,就是擔保債的履行,是一種債權的保障方式。正如我國《擔保法》所言:“為了促進資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債權的實現”。
  根據我國《物權法》的規定,留置權的發生可基于不同的合同關系,根據法律出版社《物權法立法背景和觀點全集》的說法。留置權是:當債的一方逾期不履行債務時,合法占有債務人財產的一方有權扣留物品并享有對該物品的優先受償權。
  留置權人留置的財產應當與債務金額相當。

什么叫留置權?

留置權,是指債權人因合同關系占有債務人的財物,在由此產生的債權未得到清償以前留置該項財物并在超過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償時依法變賣留置財物,從價款中優先受償的權利。留置權之成立,需具備以下要件:(積極要件)(1)債權人占有債務人之動產。債權人須合法占有債務人動產。(2)債權已屆清償期。債權人的債權未屆清償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標的物的義務已屆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權。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債務人無支付能力的除外。(3)動產之占有與債權屬同一法律關系。依據我國物權法律制度規定,企業之間留置不受同一法律關系之限制。(消極要件)1. 對動產的占有不是基于侵權行為;2. 當事人約定不得留置的,不得留置;3. 留置不得違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4. 留置不得與留置人所承擔的義務相抵觸;

留置權是指債權人對已占有的債務人的動產,在債權未能如期獲得清償前,留置該動產作為擔保和實現債權的權利。留置權的成立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須債權人依合同的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對債務人動產的占有是留置權成立的基本要件。這一要件可以從三方面分析:第一,留置權的主體為債權人。不是依法占有債務人的財產,不得行使留置權;但也不是一切合法占有他人財產都可以成立留置權,如無因管理人占有他人財產,雖屬于合法占有,但不得成立留置權;只有因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的債權,債權人才有留置權。第二,留置權的客體為債務人的財產。債權人所占有的財產必須為債務人的財產,不是為債務人所有的財產不能留置。第三,留置權的財產必須是動產。債權人按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才有權留置該動產。如建筑工程合同,就其實質看,也是一種加工承攬合同,但承攬人對該建筑物不得留置。
(2)須債權的發生與該動產有牽連關系。所謂牽連關系是指,債權人對動產的留置權與債務的產生是基于同一法律關系發生的,如加工承攬合同,承攬人因定作人不交付加工費用,有權留置定作人送交的加工定作的物。如果動產與債權無關,則不能成立留置權。也就是說留置權人不得利用本合同的權利對其他無牽連的債的標的行使留置權的擔保。
(3)債務必須已屆清償期。留置權的成立須以債權已屆清償期,債務人未清償債務為要件,如果債權尚未到清償期,那么債務人則處于自覺履行合同的狀態中,債務人是否自覺按期清償債務尚不得而知,此時若對債務人的財產行使留置權,有悖于民事活動所遵循的公平原則,所以這時留置權還不能成立。只有在債權已屆清償期,債務人仍不履行其債務時,債權人才可以將其合法占有的債務人的動產留置。同時在雙務合同中,如果占有對方財產的一方未履行本身所負的債務,即使債權已屆清償期,也不得主張行使留置權。如加工承攬合同中的承攬方未完成定做事項,就不得主張留置權。
留置權是指債權人按照合同的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留置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什么叫留置權

留置權是民法中的一種權利,是指債權人按照合同的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留置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比如說修理廠修理你的汽車,如果你沒有付修理費,修理廠有權利臨時占有你的汽車不還,直至你償還修理費為止。
留置權是指債權人依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在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時,債權人的留置該動產,以作為債權人擔保的權利。

相關推薦:

保密承諾書怎么寫(保密承諾書)

藥品購銷合同的注意事項(藥品購銷合同的簽訂需注意什么問題)

合同要約的失效是什么(哪些情況會導致要約失效)

資產負債情況說明(資產負債率高說明什么)

什么是行政復議前置(行政復議前置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