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不可抗力怎么寫
一、合同上不可抗力條款怎么寫
不可抗力條款是指合同中訂明如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義務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責任。另一方當事人不得對此要求損害賠償。因此,不可抗力條款是一種免責條款。
不可抗力條款是規定在合同訂立后發生當事人在訂合同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時,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的條款。
不可抗力是民法典中明文規定的唯一的一種免責情形。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不可抗力條款的主要內容包括:
1、不可抗力的定義;一般多援引民法典關于不可抗力的定義,但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另行的約定不同于民法典規定,使其具有不同的內涵與外延。同時一般在合同中當事人還列舉了不可抗力事件。
2、發生不可抗力的通知與證明;
3、發生不可抗力時雙方當事人應當采取的措施;
4、因不可抗力發生的損失各方如何分擔。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二、不可抗力條款是法定免責條款的解釋
不可抗力條款是法定免責條款,約定不可抗力條款如小于法定范圍,當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規定主張免責;如大于法定范圍,超出部分應視為另外成立了免責條款。
比如合同中約定,地震不屬于不可抗力,即約定范圍小于法定范圍,如果發生地震而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依然可以以地震作為免責事由;
比如合同中約定,交通事故是不可能抗力,即約定范圍大于法定范圍,則可視為雙方當事人約定交通事故可以作為免責事由,但這個事由不是不可抗力。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不可抗力條款內容怎么寫
合同中約定好雙方的權利義務后,在履行合同時發生了不可抗力因素的,那么是可以變更甚至的。
不可抗力條款是規定在后發生當事人在訂合同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可控制的,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時,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的條款。
構成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應具備的條件:意外事故是在簽訂合同以后發生的;意外事故是當事人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可控制的。
不可抗力的事故主要包括兩種情況,
一種是由于自然力量引起的,如水災、風災、旱災、地震等;
另一種是社會原因引起的,如戰爭、封鎖、政府禁令等;意外事故的引起沒有當事人疏忽或過失等主觀因素。
法律依據:《》第一百八十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請問不可抗力條款怎么寫有什么條件?
1、不可抗力條款書寫及條件主要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由于自然力量引起的,如水災、風災、旱災、地震等;
2、另一種是社會原因引起的,如戰爭、封鎖、政府禁令等。
3、《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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