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重組有哪些方式
什么是債務重組?什么是債務重組損失?債務人償還困難時,債權人可以根據與債務人的協定或法院的裁定進行轉讓.債務重組的方法是什么?
債務重組主要有
1.以資產償還債務是指債務人將其資產轉讓給債權人以償還債務的債務重組方式.債務人通常用于償還債務的資產主要有現金、庫存、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這里的現金是指貨幣資金,即存貨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在債務重組的情況下,用現金償還債務,通常是指以低于債務賬面價值的現金償還債務,用等量的現金償還債務,不屬于本章所指的債務重組.
2.債務轉為資本,是指債務人將債務轉為資本,同時債權人將債權轉為股權的債務重組方式.但是,如果債務人根據轉換協議將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資本,則屬于正常情況下的債務轉換資本,不能作為債務重組處理.
債務轉換為資本時,股份有限公司將債務轉換為股東的其他企業將債務轉換為實收資本.債務轉為資本的結果是債務人增加股本(或實收資本),債權人增加股票.
3.修改其他債務條件是指修改不包括上述第一、第二種情況的債務條件進行債務重組的方式,如減少債務本金、降低利率、免除未付利息等.
4.以上三種方式的組合是指以上三種方式共同償還債務的債務重組形式.例如,用轉讓資產償還一部分債務,另一部分債務通過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債務重組.主要包括以下可能的方法:
債務重組要遵循什么原則
先說一下債務重組: 債務重組又稱債務重整,是指債權人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時,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在法律的監督下,債權人對債務人作出的讓步。 ?債務重組的主要方式:? 1.以非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下同)資產清償全部或部分債務。? 2.修改負債條件清償全部或部分債務。包括延長還款期限、降低利率、免去應付未付的利息、減少本金等。? 3.債務人通過發行權益性證券清償全部或部分債務。但是,以發行權益性證券用于清償全部或部分債務,在法律上有一定的限制。例如,按照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發行新股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只有在滿足《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后才能發行新股。? 4.以以上三種形式組合的方式清償全部或部分債務。? 通常情況下,債務人與債權人通過以非現金資產、發行權益性證券、修改負債條件等方式進行債務重組后,債權人對債務人會作出部分讓步,以便使債務人重新安排財務資金,或得以清償債務。因此,如果在債務重組中,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或發行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大于債務人應償還的債務,則債權人沒有在債務重組 過程中作出讓步,在這種情況下,也可不視為是一種債務人發生暫時性財務困難而進行的債務重組。應當在“資產負債表”的流動資產項目中分別反映:“期貨會員資格投資”包括在“資產負債表”中的“長期股權投資”項目內:“期貨損益”在“利潤表”上單列項目反映;企業年度內申請退會、轉讓或被取消會員資格而收回的會員資格投資,應作為投資活動,在“現金流量表”中反映。?另外,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應當披露“期貨會員資格投資”、“提交質押品的帳面價值”以及“持倉合約的浮動盈利”等。 由此可見,上市公司的債務重組是利好
公司法債務重組的方式有哪些?
債務重組 是指公司在出現資金緊張時,對于所欠 債務 無法按期按量償還而改變償還條件或償還方式的行為。那么 公司法 債務重組的方式有哪些呢?一是以公司資本償還,包括公司的資金、存貸等;二是將債務轉換為公司資本,如公司股票等;三是修改償還的條件,如降低金額或是利息等;四是以上三種的組合方式。 債務重組又稱債務重整,是指 債權人 在 債務人 發生財務困難情況下,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讓步的事項。也就是說,只要修改了原定債務償還條件的,即債務重組時確定的債務償還條件不同于原協議的,均作為債務重組。 債務重組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一 )以資產清償債務; (二)債務轉為資本; (三) 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如減少債務本金、降低利率、免去應付未付利息等; (四)以上三種方式的組合。 以資產清償債務 債務人轉讓其資產給債權人以清償債務的債務重組方式。債務人通常用于償債的資產主要有:現金、存貨、金融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以現金清償債務,通常是指以低于債務的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債務,如果以等量的現金償還所欠債務,則不屬于債務重組。 債務轉為資本 債務人將債務轉為資本,同時債權人將債權轉為股權的債務重組方式。但債務人根據轉換協議,將應付可轉換公司債券轉為資本的,則屬于正常情況下的債務資本,不能作為債務重組處理。 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減少債務本金、降低利率、免去應付未付的利息等。 以上三種方式組合 采用以上三種方式共同清償債務的債務重組形式。 (1)債務的一部分以資產清償,另一部分則轉為資本; (2)債務的一部分以資產清償,另一部分則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3)債務的一部分轉為資本,另一部分則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4)債務的一部分以資產清償,一部分轉為資本,另一部分則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債務重組對債權公司來說有一定的損失,這就需要雙方進行協商解決,法律對于債務重組沒有過多的干涉,但是一旦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法院也可以進行調解,幫助達成重組協議,確定償還方式等。債務人也要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將債權人的損失降到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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