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房東簽合同要帶什么資料
與房東簽合同,承租人只需要準備自己的身份證復印件即可,房東需要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或復印件、房東身份證。承租人要注意核實房東是否為房屋產權證上的產權人。
租房簽合同注意事項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2、房屋具體情況,寫明房屋的確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說明住房的墻壁、門窗、地板、天花板、廚房和衛生間的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設備,
3、房屋用途主要說明以下兩點:房屋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其他人合住;房屋是僅能用于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4、合同中約定一個租賃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將住房退還給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則要提前通知出租人。
5、房屋及支付方式。房屋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6、房屋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房屋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
7、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情形,并在合同中約定相應的解決辦法。
辦理租賃合同需要準備什么資料
法律主觀:
一、辦租賃合同承租人需要什么資料
1.房地產產權證(或者類似的文件)
2.如果房屋是共有的話,還需要得到共有人的授權
3.如果是二房東的話,需要得到大房東的書面轉租同意書或者原租賃合同中有轉租條款以及原租賃合同復印件。
4.單位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個人需要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5.如果簽約時不能帶公章或者合同章的,需要提供加該公章的授權委托書。
二、合同違約如何解除
1、從違約后果整體考慮,是否使對方當事人根據合同期待的利益喪失或失去了合同的目的,致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可能或不必要。
2、從違約事實的情節予以考慮,違約后果是否使對方喪失所期待的合同利益可以作為一般性的認定標準。違約方不履行合同義務即構成根本違約,違約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則不能當然認定根本違約,而應視具體情況而定。
3、對于不完全履行的情況,要根據不完全履行中存在瑕疵的部分在合同義務中的地位,結合不完全履行中有瑕疵的部分在事實上能否補救或即使在事實上可以補救但在對方當事人而言是否已喪失商業機會等因素考慮。
三、如何手寫租賃合同
根據法律規定,只要合同雙方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合同內容不違法,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確認后,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具體的合同采用手寫或打印的形式,是不會對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產生影響的。
手寫的房屋租賃協議有效。
租賃協議內講明具體的租賃細則,承租雙方所承擔的義務和責任,雙方確認簽字,則協議有效。
以上就是關于辦租賃合同承租人需要什么資料的相關內容,根據有關規定租賃合同一般需要房子的材料,房東的材料等,租賃出去的金額以及承租的人員信息等都要具備清楚。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租賃合同主要內容】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房屋租賃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房屋租賃需要的材料有:
1、出租人
(1)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或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
(2)個人居民身份證或單位法人資格證明。
(3)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請,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證件外,還應提交房屋產權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證明。
(4)共有房屋出租的、除提交(1)、(2)款規定的證件外,還應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證明。
2、承租人
(1)承租人為個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證。
(2)承租人為境外人員的,提交公安機關簽發的居留證件;承租人為境外單位的,提交國家安全局批準的有關文件。
(3)承租人為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的,提交有關單位或組織的有效證件。
個人房屋出租需要哪些手續
在我國,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無論是簽訂、終止還是變更租賃合同,當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各地對房屋租賃登記制度規定不同,以北京市為例,出租人應當自與承租人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層管理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
出租房屋注意事項
1、辦理出租房屋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手續及消防驗收合格手續。按照法律規定,除經依法批準修建的住宅可以無須辦理竣工驗收合格手續及消防驗收合格手續而出租之外,未取得房屋權證的廠房、倉庫、樓、商業鋪位出租的,必須取得竣工驗收合格證及消防驗收合格證,否則,將可能導致該租賃合同被法院以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認定為無效合同。從而導致雙方所簽訂的租賃合同無法得到法律的保護,出租人也將因此承擔因合同無效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2、在出租房屋時,應當能夠提供對房屋和商鋪擁有合法的權利的文件。因為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房屋作為不動產,以不動產登記作為其合法權的證明。在簽訂房屋或者商鋪租賃合同時,出租方必須擁有對房屋享有權或者享有出租權。
3、如果用于出租的房屋屬于利用農村集體土地進行非農業建設而出租建筑物的,必須先行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按照法律規定,農村集體土地應當嚴格使用,如果未能辦理規劃許可證,則不能用于非農業經營和收益,否則將導致合同因違反國家強制性法律規定而被法院認定屬于無效合同。
辦租賃合同需要什么資料?
辦租賃合同需要的資料如下:
1、本人身份證,驗原件留復印件,房地產證,建筑許可證,購房合同,按揭合同,拍賣競得的房屋或法院裁決的房屋須經產權登記;
2、共有房屋須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改變功能的房屋出租,須提供國土部門同意改變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地價款證明;
3、合作建房的房屋出租,須提供國土部門同意改變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地價款證明,臨時建筑的房屋出租,須提供相關職能部門批準的并在有效期內的臨時建筑許可證;
4、無合法竣工驗收證明的工商業出租屋,須提供由建設主管部門頒發資質證書或者經建設主管部門認可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出租用途為住宅的,需提供出租屋流動人口綜合管理責任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相關推薦:
變更合同需要什么條件(合同變更的條件是什么)
合同違約起訴期限(合同未到履行期限可以起訴嗎)
怎么補辦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丟了怎么辦)
最新行政許可監督制度(湖南省行政許可監督檢查規定)
合同違約金數額怎樣計算(合同不履行的違約金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