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先協商一下。不行就起訴。面對 欠錢不還 ,最有效也最普遍的方式就是提起 訴訟 。 而訴訟最關鍵的就是一定要有 證據 ,所以對于以下這些可以證明借款關系的證據,我們一定要注意保存。 1、 借款合同 或者 借條 ; 2、轉賬明細或者打款證明; 3、擔保手續(如財產 抵押 或者保 證人 保證等); 4、貸款保證的物資和財產的憑證; 5、保證人的身份資料,保證人具有代為清償能力的證明。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百一十八條 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除對被執行人予以處罰外,還可以根據情節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將被執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義務的信息向其所在單位、征信機構以及其他相關機構通報。
遇到欠錢不還,首先可以盡量心平氣和地與對方友好協商,適當放寬還款條件,及時清償。如果對方的確有困難無法及時還款,雙方可以簽署《還款協議》,約定還款的具體方式和期限;并約定如果對方到期仍不履行,可以申請法院就債務人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
對付欠債不還的人的法律手段:
1、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財產保全就是將對方的賬戶、房子、車等財產查封上,防止對方轉移財產。
2、起訴。起訴應當符合相應的條件,具體如下: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3、強制執行。申請強制執行的應在判決生效后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
4、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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