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債權債務轉讓三方協議有以下重要內容:1、三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2、三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內容;3、債權債務轉讓的范圍;4、爭議解決方式;5、違約責任承擔事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一條 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
法律分析:是的,既然是三方之間簽訂的債務轉讓協議,那么當然是要由三方當事人都同意之后,那么該協議才能簽字生效。換言之,債務轉讓協議是需要三方一致確認的,尤其是要得到債權人的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條 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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