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 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的法律責任 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責,公司以其全部資產構成公司債務的總擔保,這與無限公司以股東個人的全部財產而不僅是公司的資產構成公司債務的總擔保是不同的。這也是有限公司與無限公司最根本的區別。這就是說,在有限責任公司清償債務時,是用公司的資產來進行清償的, 公司資不抵債 宣告破產, 公司債權人 不得要求股東以個人財產來清償 公司的債務 。 我國公司法第206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辦理公司登記時 虛報注冊資本 、提交虛假證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責令改正;對虛報注冊資本的公司,處以虛報注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提交虛假證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的公司,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消公司登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208條規定:公司的發起人、股東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欺騙債權人和社會公眾的,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第209條規定: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資的,責令改正,處以所抽逃資金額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客觀:《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破產用現有資產依法償還債務。
公司破產流程如下:
1、 破產申請。根由債權人或債務人自向法院申請破產;
2、 法院裁定受理。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業破產,企業由此正式進入破產程序;
3、成立清算組。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由人民法院與同級人民政府協商指定,由相關人員包括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員組成;
4、 破產企業的全面接管。清算組正式成立,并進駐破產企業后,清算組便正式替代破產企業以其自身名義進行運作,對破產企業的全面接管;
5、 審計、評估。審計、評估機構對企業財務進行審計,對企業資產進行評估,以確定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和企業的財產價值,為下一步的財產處置提供依據;
6、 破產財產的清理、清算 :清算組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權屬界定、范圍界定、分類界定和登記造冊的活動;
7、召開債權人會議。由于公司破產清算,可能使債權得不到清償,或者得到清償的比例極小。因此,法律規定債權人會議是破產程序中的最高權力機構;
8、注銷原破產企業登記,提請法院終結破產程序,清算組正式撤消。破產企業的破產清算程序正式終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具體程序:1、清算公司財產、制訂清算方案 (1)調查和清理公司財產。清算組在催告債權人申報債權的同時,應當調查和清理公司的財產。根據債權人的申請和調查清理的情況編制公司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單和債權、債務目錄。應當指出的是,清算組在編制資產負債表時,不得將公司財產價值低估。 (2)制訂清算方案。編制公司財務會計報告之后,清算組應當制訂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債權和清償債務的具體安排。 (3)提交股東會通過或者報主管機關確認。清算方案是公司清算的總方案。因此, 股份有限公司 的清算組應將清算方案提交股東大會通過。但是, 有限責任公司 的 清算組成員 是由股東組成的,所以,無須提交股東會另行通過。將清算方案提交有關主管機關確認的規定,適用于因違法而解散的清算公司。 (4)另外,如果 公司清算組 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時,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清算組有責任立即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人民法院。 2、了結公司債權、債務 (1)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但是,公司清算組為了清算的目的,有權處理公司尚未了結的業務。 (2)收取公司債權。清算組應當及時向公司債務人要求清償已經到期的公司債權。對于未到期的公司債權,應當盡可能要求債務人提前清償,如果債務人不同意提前清償的,清算組可以通過轉讓債權等方法變相清償。 (3)清償公司債務。公司清算組通過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之后,確認公司現有的財產和債權大于所欠債務,并且足以償還公司全部債務時,應當按照法定的順序向債權人清償債務。首先,應當支付公司清算費用,包括公司財產的評估、保管、變賣和分配等所需的費用,公告費用,清算組成員的報酬,委托注冊會計師、律師的費用,以及訴訟費用等;其次,支付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再次,繳納所欠稅款;最后是償還其他公司債務。在清償公司債務時,應注意以下幾點:第一,償還公司債務,一向沒有嚴格先后、順序之分,但是,公司財產必須能夠清償公司債務;第二,在催告債術人申報的期限屆滿前,公司一般不得先行清償債務;第三,在公司清償全部公司債務前,不得向公司股東分配公司財產。 3、分配公司剩余財產 公司清償了全部公司債務之后,如果公司財產還有剩余的,清算組才能夠將公司剩余財產分配給股東。根據《公司法》第195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各股東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權,是公司股東自益權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公司股東的基本權利。在分配方式上可采取貨幣分配、實物分配或者作價分配等形式,其基本要求是:既最大限度保護股東的權益,又體現出平等和公平分配原則。 文章標題】有限責任公司清算、注銷程序及說明
法律客觀:《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條: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 有限責任公司 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 股份有限公司 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承擔責任以投資額為限。如果你沒有虛假出資、欠繳出資、抽逃注冊資本、轉移公司財產等行為,就不必以其它財產來償還 公司債務 。按照破產程序,應當通知并公告 債權人 登記債權。 公司一般財產(非 抵押 物)處置所得順序扣除破產費用、員工 工資 和安置費用、稅金后不足償付全部 債務 時由一般債權人按比例受償。償還債務有剩余由全體股東按照出資比例或 公司章程 規定分配。公告日起45日后未登記的債權可以不再償還。 法律依據:《 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 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 傷殘 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 養老保險 、基本 醫療保險 費用,以及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 社會保險 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法律客觀:《 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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