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登報需要的材料:
一般提供債權轉讓就可以。
債權轉讓公告登報可以在手機上直接辦理了,辦理流程以‘登天下’為例,流程如下:
在支付寶首頁或者微信小程序搜:登天下,就可以在線辦理。
關于債權轉讓,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全部權利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方,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但是現實生活中可能存在,債務人在履行的債務的過程中無法聯系到債務人,從而使債權轉讓無法通知到債權人,在我國民事訴訟送達法律文書的方式中有“公告”送達一說。公告送達方式能夠夠成債權轉讓的通知和引起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效力的規定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管理、處置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有所體現: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受讓債權后,須在全國有影響的報紙上發布債權轉讓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債權人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十條第一款規定的通知義務。在案件審理中,債務人以原債權轉讓債權未履行通知義務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可以將原債權傳喚到庭調查債權轉讓事實,并責令原債權告知債務人債權轉讓的事實。
債權轉讓公告登報范本:
債權轉讓公告:XXXXXX有限公司、XXXXXX有限公司、范XX:XXXXXX藝品有限公司訴XXXXXX有限公司、XXXXXX有限公司、范XX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案號:XXXXXXXX號,民事判決書已確認債權并生效。現XXXXXXX工藝品有限公司已將上述民事判決書項下的所有債權轉讓給XXXXXX公司,請向XXXXXX公司履行支付義務。特此通知
質押、抵押、流質、流押條款一文搞懂!
什么是質押?
先說說什么是質押。
質押屬于擔保物權中的一種。質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特定財產移交給債權人占有、作為債權的擔保,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金優先受償的物權。該財產稱之為質物,提供財產的人稱之為出質人,享有質權的人稱之為質權人。質押擔保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質押合同自質物或質權移交于質權人占有時生效。
抵押與質押最大的區別就是抵押不轉移抵押物,而質押必須轉移占有質押物,否則就不是質押而是抵押。第二個大區別就是,質押無法質押不動產 (如房產)因為不動產的轉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記。流質、流押條款是指當事人約定在債務期限屆滿前如債務人到期未足額清償債務,則擔保物的所有權直接歸屬于擔保物權人的合同條款,屬于無效條款。《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條:“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財產優先受償《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條:“質權人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與出質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質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質押財產優先受償。”為了確保公平正義與等價有償原則,我國對流質、流押條款持禁止態度。《民法典》規定擔保物權人雖無法直接取得擔保物的所有權,但可以拍賣、變賣擔保物并對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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