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帶外面買的食物進去電影院。
如果影院規定不讓觀眾自帶食品,而其自營的食品卻可以帶進去的情況下,很顯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條的相關規定,屬于免除己方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情況。
在倡導人性自由、保護消費的當下,影院的這種做法多少顯得有點不合時宜。特別是那種以維護影院環境為由,不允許觀眾自帶,影院卻在自己內部經營各種食品的行為,不但是一種典型的霸王條款,而且還造成了不好的影響。
擴展資料:
拒絕外帶食品,電影院有兩個層面的考量:
1、為顧客看電影創造舒適的環境。如果允許外帶食品,這個喝啤酒,那個啃鴨梨,這個嗑瓜子,那個砸核桃,不光氣味難聞,還影響注意力,甚至造成安全隱患,降低看電影的舒適程度。
2、電影院特殊的經營方式所致?,F在,電影票價比較親民,在三五十元浮動,促銷時低至十幾元,薄利多銷吸引更多顧客。為多掙錢,除了影片提成,電影院還會挖掘潛力,于是誕生了捆綁銷售的商業策略。
即用低價電影票吸引客流,他們中的一部分肯定會主動購買爆米花、可樂等商品,影院用這部分錢來彌補電影本身銷售的不足。顧客看了低價電影,影院掙了足夠的錢,可以說是雙贏。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電影院“謝絕外帶食物”是不是霸王條款?
參考資料來源:鳳凰網—影院謝絕外帶食物合理嗎?
法律分析:一般在電影院外面就已經公示了不能私自帶飲料進去,如果說自己看到了的話就應當遵守,如果強制性帶飲料進去的話電影院可以追究一切責任,這個并不是屬于霸王條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十六條 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義務。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
電影院不可以帶吃的進去。
因為外來食物會對觀眾的觀影造成滋擾,大部分電影院都規定觀眾不可將食物帶入室內觀看電影,如想購買食物。須從電影院內前臺超市購買。主要原因如下:
1、食物有氣味,影響他人。尤其是一些味道偏重的食物,會嚴重影響觀眾看電影的秩序,甚至會造成不必要的矛盾。
2、食品垃圾對影廳衛生狀況造成壓力。很多人吃完食物都喜歡隨處亂扔。在看完電影之后如果場地留下非常多的垃圾,不便于工作人員清理,也影響其他人觀看的環境。
擴展資料:
電影院不可以帶吃的進去,實例如下:
“對不起,你的爆米花不能帶進觀影廳?!眹鴳c期間,在福田中心區的一家影院觀影廳入口,一位手拿某品牌爆米花的市民剛要走進觀影廳就被工作人員攔下。隨后,雙方爭執了幾句,但最終因為影院門口的“謝絕外帶食物”提示,觀影市民還是放棄了手中的爆米花進場觀影。
市民李先生向記者反映,他也有過因為拿著洋快餐飲料而被影院人員攔下的經歷?!安痪们埃乙驗橐s上電影開場,拿著麥當勞的薯條,匆匆進場,可在門口就被攔下了,工作人員一定要我要么吃完再進場,要么放棄薯條。”李先生說,“或許不想讓觀眾因為吃零食影響觀影環境和效果?!?/p>
但是,李先生也看到電影院自營的小賣部照樣賣著爆米花等各種零食和飲料,如果觀眾購買影院自營的食品進場,工作人員便放行。“觀眾自帶的食品不讓進,而電影院自己銷售的食品卻可以帶進去,因此,影院的規定屬于典型的‘霸王條款’?!崩钕壬f。
參考資料:人民網:電影院“謝絕外帶食物”是不是霸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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