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稅率如下:
購銷合同范圍: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等合同;稅率:按購銷金額0.03%貼花;納稅人:立合同人
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范圍:包括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稅率:按承包金額0.03%貼花;納稅人:立合同人
技術合同范圍: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稅率:按所載金額0.03%貼花;納稅人:立合同人
借款合同范圍: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稅率:按借款金額0.005%貼花;納稅人:立合同人;說明: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財產租賃合同范圍: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稅率:按租賃金額1‰(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納稅人:立合同人
倉儲保管合同范圍:包括倉儲、保管合同;稅率:按倉儲保管費用0.1%貼花;納稅人:立合同人;說明:倉單或棧單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財產保險合同范圍: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稅率:按保險費收入0.1%貼花;納稅人:立合同人;說明: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營業賬簿范圍:生產、經營用賬冊;稅率: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0.05%貼花。納稅人:立賬簿人
貨物運輸合同范圍:包括民用航空運輸、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稅率:按運輸費用0.05%貼花;納稅人:立合同人;說明: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產權轉移書據范圍: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稅率:按所載金額0.05%貼花;納稅人:立據人
印花稅也是我國的主要稅種之一,主要的納稅人是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等類型的組織及個人,不過需要注意,印花稅在不同領域的稅率都是不一樣的。
一、印花稅稅率怎么算
不同的合同印花稅計算方法不同:
1、購銷合同:按照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
2、加工承攬合同:按照加工或承攬收入的萬分之五貼花;
3、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照承包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
4、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按照收取費用的萬分之五貼花;
5、財產租賃合同:按照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
6、貨物運輸合同:按照運輸費用萬分之五貼花;如果單據作為合同使用,則按合同貼花;
7、倉儲保管合同:按照倉儲保管費用千分之一貼花;如果倉單或棧單作為合同使用,按合同貼花;
8、借款合同:按照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如果單據作為合同使用,將按合同貼花;
9、財產保險合同:按照保費收入千分之一貼花;如果單據作為合同使用,則按合同貼花;
10、技術合同:按照所載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11、產權轉移書據:按照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12、營業帳簿:
(1)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賬戶的所記載的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2)其他賬簿按件5元貼花;
13、權利、許可證照: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按件貼花五元。
二、哪些憑證進行印花稅納稅申報
(1)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購銷合同、貨物運輸合同;
加工承攬合同、倉儲保管合同;
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借款合同;
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保險合同;
財產租賃合同技術合同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只對記載資金的營業賬簿征收。
(4)權利、許可證照。
(3)經財政部確定的其他憑證。
三、印花稅的相關問題
1、印花稅納稅單位的各項應稅憑證在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同時須自行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將合同名稱、簽訂日期、稅率、對方單位名稱、應稅憑證所載計稅金額、按日、序時逐筆記載,以便于匯總申報及稅務部門監督檢查。
印花稅納稅單位應認真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在規定期限內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2、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按規定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對應稅憑證的管理仍執行原辦法,可不按日序時逐筆登記。
3、印花稅納稅申報工作均由納稅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并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稅憑證的管理、印花稅的貼花完稅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稅納稅申報表。
4、印花稅納稅單位使用印花稅票貼花完稅的,使用繳款書繳納稅款完稅的,以及在書立應稅憑證時由監督代售單位監督貼花完稅的,其憑證完稅情況均應進行申報。
5、凡印花稅納稅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于每季度終了后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局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
6、申報時間: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于每季度終了后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征收的一種稅。1988年8月,國務院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于同年10月1日起恢復征收。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印花稅并不是固定的,不同的合同印花稅計算方法不同,例如加工承攬合同,按照加工或承攬收入的萬分之五貼花。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五條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并一次貼足印花稅票的繳納辦法。
一、合同印花稅稅率是多少
印花稅稅率指的是我國現行印花稅采用比例和定額兩種稅率。比例稅率,是指應納稅額與應稅憑證金額的比例,共分五檔,即千分之一、萬分之五、萬分之三、萬分之零點五和萬分之零點三; 定額稅率,是指每件應稅憑證的固定稅額。
比例稅率適用于各類經濟 合同 及合同性質的憑證、記載資金的帳薄、產權轉移書據等應稅憑證。這些憑證一般都載有金額,按比例納稅,金額大的多納,金額小的少納,既能保證財政收入,又能體現合理負擔的稅收原則。定額稅率適用于其他營業帳簿、權利許可證照等。這些憑證不屬資金帳簿或沒有金額記載,按件定額納稅,可以方便納稅和簡化稅收征管。
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有哪些
(一)從價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
實行從價計稅的憑證,以憑證所載金額為計稅依據。具體規定如下:
1、各類經濟合同,以合同上所記載的金額、收入或費用為計稅依據。
(1)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為購銷金額,不得作任何扣除,特別是調劑合同和易貨合同,均應包括調劑、易貨的全額。
在商品購銷活動中,采用以貨換貨方式進行商品交易簽訂的合同,是反映既購又銷雙重經濟行為的合同。對此,應按合同所載的購、銷金額合計數計稅貼花。合同未列明金額的。應按合同所載購、銷數量,依照國家牌價或市場價格計算應納稅額。
(2)加工 承攬合同 的計稅依據是加工或承攬收入的金額。
對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別記載加工費金額和原材料金額的,應分別按“加工承攬合同”、“購銷合同”計稅,兩項稅額相加數,即為合同應貼印花;若合同中未分別記載,則應就全部金額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
對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輔助材料的加工合同,無論加工費和輔助材料金額是否分別記載,均以輔助材料與加工費的合計數,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對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額不計稅貼花。
2、產權轉移書據以書據中所載的金額為計稅依據。
3、記載資金的營業賬簿,以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兩項合計金額為計稅依據。
對跨地區經營的分支機構的營業賬簿在計稅貼花時,為了避免對同一資金重復計稅,規定上級單位記載資金的賬簿,應按扣除撥給下屬機構資金數額后的其余部分計算貼花。
2002年1月28日,國稅函[2002]104號批復規定,外國銀行在我國境內設立的分行,其境外總行須撥付規定數額的“營運資金”,分行在賬戶設置上不設“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賬戶。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的規定,外國銀行分行記載由其境外總行撥付的“營運資金”賬簿,應按核撥的賬面資金數額計稅貼花。
企業執行《兩則》啟用新賬簿后,其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大于原已貼花資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補貼印花。凡“資金賬簿”在次年度的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未增加的,對其不再計算貼花。
4、在確定合同計稅依據時應當注意的一個問題是,有些合同在簽訂時無法確定計稅金額,如技術轉讓合同中的轉讓收入,是按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實現利潤分成;財產 租賃合同 只是規定了月(天)租金標準而無期限。對于這類合同,可在簽訂時先按定額5元貼花,以后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
(二)從量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
實行從量計稅的其他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以計稅數量為計稅依據。
三、印花稅的特點有哪些
1、兼有憑證稅和行為稅性質;
2、征收范圍廣泛;
3、稅收負擔比較輕;
4、由納稅人自行完成納稅義務。
綜上所述,合同的印花稅稅率大概如上述所示,繳納稅收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所以每個公民要切實履行自己的義務,誠實納稅繳稅。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謝謝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三條
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應納稅額不足1角的,免納印花稅。
應納稅額在1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5分的不計,滿5分的按1角計算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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