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怎么轉變為股東在兩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一般有限責任公司?
一人公司正是公司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形式,只有唯一股東;但要,求出資到位,財產獨立,自主運行,年終社會審計,否則出資者要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組織形式:1.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2-50人;1人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2-200發起人;
轉換成多人,應該需要辦理公司類型變更、股東變更等手續。
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登記提交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
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證明;企業提交名稱《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復印件;事業法人、社團法人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有關登記機關準予變更的證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
6.新股東或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企業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事業法人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社團法人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7.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變更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登記適用本規范。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蓋公章。
擴展資料:
相關概念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
兩者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一)是人合還是資合。
有限責任公司是在對無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者的優點兼收并蓄的基礎上產生的。它將人合性和資合性統一起來:
一方面,它的股東以出資為限,享受權利,承擔責任,具有資合的性質,與無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因其不公開招股,股東之間關系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質,因而與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區別。
股份有限公司是徹底的資合公司。其本身的組成和信用基礎是公司的資本,與股東的個人人身性(信譽、地位、聲望)沒有聯系,股東個人也不得以個人信用和勞務投資,這種完全的資合性與無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均不同。
(二)股份是否為等額。
有限責任公司的全部資產不必分為等額股份,股東只須按協議確定的出資比例出資,并以此比例享受權利,承擔義務。一般說,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將股份化作等額股份,這不同于有限責任公司。這一特性也保證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廣泛性、公開性和平等性。
(三)股東數額。
有限責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東之間一定的信任為基礎,所以其股東數額不宜過多。我國的《公司法》規定為2—50人。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數額上下限均有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則只有下限規定,即只規定最低限額發起人,實際只規定股東最低法定人數,而對股東的上限則不作規定.這就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具有最大的廣泛性和相當的不確定性。
(四)募股集資是公開還是封閉。
有限責任公司只能在出資者范圍內募股集資,公司不得向社會公開招股集資,公司為出資人所發的出資證明亦不同于股票,不得在市場上流通轉讓。
募股集資的封閉性決定了有限責任公司的財務會計無須向社會公開。與有限責任公司的封閉性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募股集資的方式是開放的,無論是發起設立或是募集設立,都須向社會公開或在一定范圍內公開募集資本,招股公開,財務經營狀況亦公開。
(五)股份轉讓的自由度。
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證明不能轉讓流通。股東的出資可以在股東之間相互轉讓,也可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但由于人合性質,決定了其轉讓要受到嚴格限制。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轉讓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表現形式為股票。這種在經濟上代表一定價值,
在法律上體現一定資格和權利義務的有價 證券,一般地說,與持有者人身并無特定聯系,法律允許其自由轉讓,這就必然加強股份有限公司的活躍性和競爭性,同時也必然招致其盲目性和投機性。
(六)設立的寬嚴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因其經濟地位和組織、活動的特性,使得國家必須以法律手段對之進行管理和監督,對其設立規定了一系列必須具備的法定條件,履行嚴格的法定程序。
在我國,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有限責任公司多為中小型企業,還因其封閉性、人合性,所以法律要求不如股份有限公司嚴格,有的可以簡化,并有一定的任意性選擇。(更多詳見參考資料《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有限責任公司
一人公司正是公司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形式,只有唯一股東;但要,求出資到位,財產獨立,自主運行,年終社會審計,否則出資者要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組織形式:1.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2-50人;1人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2-200發起人;
轉換成多人,應該需要辦理公司類型變更、股東變更等手續。
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登記提交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
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證明;企業提交名稱《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復印件;事業法人、社團法人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有關登記機關準予變更的證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
6.新股東或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企業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事業法人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社團法人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7.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變更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登記適用本規范。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蓋公章。
股東變更登記提交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
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4.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由全體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有限責任公司未就股東轉讓股權召開股東會的或者股東會決議未能由全體股東簽署的,應當提交轉讓股權的股東就股權轉讓事項發給其他股東的書面通知、其他股東的答復意見,其他股東未答復的,須提交擬轉讓股東的說明。
5.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由轉讓雙方簽署,股東或發起人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或發起人加蓋公章);
6.新老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企業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事業法人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社團法人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股東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9.公司營業執照副本。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劃轉股權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書,無須提交第3、4項材料。公司變更股東,涉及其他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同時申請變更登記,按相應的提交材料規范提交相應的材料。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股東變更登記適用本規范。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 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蓋公章。
應該需要辦理公司類型變更、股東變更等手續。公司類型變更登記提交材料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3.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公司類型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6.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公司變更類型,涉及其他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同時申請變更登記,按相應的提交材料格式規范提交相應的材料。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變更公司類型變更登記適用本規范。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蓋公章。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登記提交材料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2.公司簽署《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5.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證明;企業提交名稱《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復印件;事業法人、社團法人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有關登記機關準予變更的證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6.新股東或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企業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事業法人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社團法人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7.公司營業執照副本。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變更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登記適用本規范。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蓋公章。股東變更登記提交材料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2.公司簽署《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4.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由全體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有限責任公司未就股東轉讓股權召開股東會的或者股東會決議未能由全體股東簽署的,應當提交轉讓股權的股東就股權轉讓事項發給其他股東的書面通知、其他股東的答復意見,其他股東未答復的,須提交擬轉讓股東的說明。5.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由轉讓雙方簽署,股東或發起人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或發起人加蓋公章);6.新老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企業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事業法人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社團法人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股東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9.公司營業執照副本。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劃轉股權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書,無須提交第3、4項材料。公司變更股東,涉及其他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同時申請變更登記,按相應的提交材料規范提交相應的材料。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股東變更登記適用本規范。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 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蓋公章。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普通的有限責任公司需要哪些手續?
公司搬家都要做哪些工作?重要的當然是公司注冊地址變更了,如果企業搬家了,需要讓消費者、合作伙伴以及相關部門都知曉,否則,要是他們都找不到企業了,還怎么可能信任企業呢?
而且,要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出,可能被課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既然如此,公司注冊地址變更更是不能忽視的步驟了。那么公司注冊地址該如何變更呢?
公司注冊地址變更流程:
1、申請人向遷入地的登記機關提交變更材料,遷入地的登記機關受理后出具《受理通知書》及《企業遷移通知書》;
2、企業將《企業遷移通知書》交到遷出地登記機關,遷出地登記機關向遷出企業出具《企業遷出核準通知書》;遷出地檔案管理部門將登記檔案采用掛號郵遞方式郵至遷入地檔案管理部門;
3、遷入地登記機關以電話方式通知企業持《受理通知書》及《企業遷出核準通知書》領取新的《營業執照》(或辦理核駁手續)。
不過,公司注冊地址變更并非到這一步驟就可以了,當企業變更完營業執照。做完這些比較大的工作后,還有些細小的工作是企業不能忘記的,比如商標注冊證書的變更,因為商標證書上也有注冊地址的標注,還有如果企業有ICP經營許可證,也要申請變更才是。也就是說所有與注冊地址有關的證件都不要忘記變更才是。
公司注冊地址是企業的運營地址,相關部門也有可能隨時抽查企業是否仍然在營業執照上規定的地點運營,如果企業擅自搬家,會被納入異常名單,時間長了,會被吊銷,最后企業只能申請注銷,這可就不值得了,還不如在搬家之初就申請注冊地址變更更安全。
提交以下資料直接去工商局變更:
1、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工商局要收回)。
2、變更申請表(工商局網站有下載)。
3、股東會決議。
4、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5、出資轉讓協議(如果不涉及轉讓股份則不需要)。
6、驗資報告原件。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一個有限公司有什么區別?如注冊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后把60%股權轉讓他人,其余40%再轉一半給另外一個人是否可以?如果可以,公司的性質是否變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持有少數股份,是否還有決定權?是否做決定要征求其他股東同意?股權變更流程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窗口領取)
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
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老的代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4、變更稅務登記證(拿著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辦理)
5、變更銀行信息(拿著銀行變更通知單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
公司股權變更所需資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3、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4、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
5、全體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核對)
6、股權轉讓協議原件(注明股權由誰轉讓給誰,股權、債權債務一并轉讓,轉讓人與被轉讓人簽字
股權轉讓細節
1、在股權轉讓交易中,轉讓方為納稅義務人,而受讓股權的一方是扣繳義務人,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的義務
2、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并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后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并持稅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征稅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3、股權交易各方已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但未完成股權轉讓交易的,企業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股權變更登記時,應填寫《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應當禁止的股權轉讓行為
《公司法》規定,股份公司的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職期間內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投資人在受讓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權時,必須對擬出讓股權的相關情況了解清楚。
股權轉讓形式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的方式有兩種:一是股東將股權轉讓給其它現有的股東,即公司內部的股權轉讓;二是股東將其股權轉讓給現有股東以外的其它投資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權轉讓。這兩種形式在條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異。
股權轉讓后及時辦理股權變更
1、
股權轉讓完成后,目標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并新加入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的姓名、住處、出資額等。
2、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股東發生變動之日起30日內至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需要強調的是,變更登記的同時應提交新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方式
股權在本質上是股東對公司及其事務的控制權或者支配權,是股東基于出資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權利的總稱。具體包括收益權、表決權、知情權以及其他權利。
1、股權轉讓形式: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的方式有兩種:一是股東將股權轉讓給其它現有的股東,即公司內部的股權轉讓;二是股東將其股權轉讓給現有股東以外的其它投資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權轉讓。這兩種形式在條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異。
(1)內部轉股:出資股東之間依法相互轉讓其出資額,屬于股東之間的內部行為,可依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及出資證明書等即可發生法律效力。一旦股東之間發生權益之爭,可以以此作為準據。
(2)向第三人轉股:股東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出資時,屬于對公司外部的轉讓行為,除依上述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以及相關文件外,還須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
對于向第三人轉股,公司法的規定相對比較明確,在第七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該項規定的立法出發點是:一方面要保證股權轉讓方相對自由的轉讓其出資,另一方面考慮有限公司資合和人合的混合性,盡可能維護公司股東間的信任基礎。根據公司法的這一規定和公司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外部股權轉讓必須符合兩個實體要件: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和股東會作出決議。這是關于公司外部轉讓出資的基本原則。這一原則包含了以下特殊內容:第一,以人數主義作為投票權的計算基礎。我國公司制度比較重視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故采用了人數決定,而不是按照股東所持出資比例為計算標準。第二,轉讓方以外股東的過半數。
2、股權轉讓實務操作方式:
股權轉讓的實施,實踐中可依兩種方式進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實體性要件后,與確定的受讓人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使受讓人成為公司的股東,這種方式雙方均無太大風險,但在未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之前,應簽訂股權轉讓草案,對股權轉讓相關事宜進行約定,并約定違約責任即締約過失責任的承擔;另一種方式轉讓人與受讓人先行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而后由轉讓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實體條件,但這種方式存在不能實現股權轉讓的目的,以受讓人來說風險是很大的,一般來說,受讓人要先支付部分轉讓款,如股權轉讓不能實現,受讓人就要承擔追回該筆款項存在的風險,包括訴訟、執行等。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公司法上的正式叫法,一人有限公司是簡稱,其實是一樣的。
一人有限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中的一種,是比較特殊的一種,所以單獨拿出來,即只有一個股東。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有2-50個股東。
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股份公司)是除有限責任公司之外的另一種公司形式(我們國家公司法上總共只有這兩大類公司),一般是大型的公司,有股票的,如果股票上市,就是上市公司。
你說的股權轉讓是可以的,轉讓以后仍然是有限責任公司,不過是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而不再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是股份有限公司。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公司法上的正式叫法,一人有限公司是簡稱,其實是一樣的。
一人有限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中的一種,是比較特殊的一種,所以單獨拿出來,即只有一個股東。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有2-50個股東。
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股份公司)是除有限責任公司之外的另一種公司形式(我們國家公司法上總共只有這兩大類公司),一般是大型的公司,有股票的,如果股票上市,就是上市公司。
你說的股權轉讓是可以的,轉讓以后仍然是有限責任公司,不過是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而不再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個人的回答是錯誤的,你別被他誤導了)
答畢
通常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一件事情
股份公司:是承擔無限責任的,兩個人也可以辦理有限公司的,
如果是無限公司的話,你承擔的責任多了。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權可以轉讓嗎? 可以的話需要哪些程序,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股權變更流程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窗口領取)
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
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老的代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4、變更稅務登記證(拿著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辦理)
5、變更銀行信息(拿著銀行變更通知單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
公司股權變更所需資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3、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4、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
5、全體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核對)
6、股權轉讓協議原件(注明股權由誰轉讓給誰,股權、債權債務一并轉讓,轉讓人與被轉讓人簽字
股權轉讓細節
1、在股權轉讓交易中,轉讓方為納稅義務人,而受讓股權的一方是扣繳義務人,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的義務
2、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并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后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并持稅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征稅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3、股權交易各方已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但未完成股權轉讓交易的,企業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股權變更登記時,應填寫《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應當禁止的股權轉讓行為
《公司法》規定,股份公司的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職期間內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投資人在受讓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權時,必須對擬出讓股權的相關情況了解清楚。
股權轉讓形式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的方式有兩種:一是股東將股權轉讓給其它現有的股東,即公司內部的股權轉讓;二是股東將其股權轉讓給現有股東以外的其它投資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權轉讓。這兩種形式在條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異。
股權轉讓后及時辦理股權變更
1、 股權轉讓完成后,目標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并新加入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的姓名、住處、出資額等。
2、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股東發生變動之日起30日內至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需要強調的是,變更登記的同時應提交新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方式
股權在本質上是股東對公司及其事務的控制權或者支配權,是股東基于出資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權利的總稱。具體包括收益權、表決權、知情權以及其他權利。
1、股權轉讓形式: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的方式有兩種:一是股東將股權轉讓給其它現有的股東,即公司內部的股權轉讓;二是股東將其股權轉讓給現有股東以外的其它投資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權轉讓。這兩種形式在條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異。
(1)內部轉股:出資股東之間依法相互轉讓其出資額,屬于股東之間的內部行為,可依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及出資證明書等即可發生法律效力。一旦股東之間發生權益之爭,可以以此作為準據。
(2)向第三人轉股:股東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出資時,屬于對公司外部的轉讓行為,除依上述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以及相關文件外,還須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
對于向第三人轉股,公司法的規定相對比較明確,在第七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該項規定的立法出發點是:一方面要保證股權轉讓方相對自由的轉讓其出資,另一方面考慮有限公司資合和人合的混合性,盡可能維護公司股東間的信任基礎。根據公司法的這一規定和公司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外部股權轉讓必須符合兩個實體要件: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和股東會作出決議。這是關于公司外部轉讓出資的基本原則。這一原則包含了以下特殊內容:第一,以人數主義作為投票權的計算基礎。我國公司制度比較重視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故采用了人數決定,而不是按照股東所持出資比例為計算標準。第二,轉讓方以外股東的過半數。
2、股權轉讓實務操作方式:
股權轉讓的實施,實踐中可依兩種方式進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實體性要件后,與確定的受讓人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使受讓人成為公司的股東,這種方式雙方均無太大風險,但在未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之前,應簽訂股權轉讓草案,對股權轉讓相關事宜進行約定,并約定違約責任即締約過失責任的承擔;另一種方式轉讓人與受讓人先行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而后由轉讓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實體條件,但這種方式存在不能實現股權轉讓的目的,以受讓人來說風險是很大的,一般來說,受讓人要先支付部分轉讓款,如股權轉讓不能實現,受讓人就要承擔追回該筆款項存在的風險,包括訴訟、執行等。
股權具有財產權屬性,自然可以轉讓,一人公司股權也不例外。
法律并未像一般有限責任公司那樣設置保護人合性的復雜程序。具體辦理要求與一般有限責任公司大致相同甚至簡單。
公司法設置的唯一禁止性要求是一個自然人不能設立兩個以上一人公司。如果你已是一人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則不能通過股權轉讓再持有一家一人公司的股權。因為這樣容易誘致變相的自我交易即關聯交易。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可以轉讓,需要簽股權轉讓協議,辦理工商登記。
股東對外轉讓股權,只要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即合法有效。需要注意的是:1、股東出資必須到位,出資未到前對外轉讓的,原股東及新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2、股權轉讓應當繳納稅費,工商部門辦理過戶登記時,有核實的可能。
可以轉讓,需要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召開股東會,修改公司章程,到工商局窗口做變更登記。
一人有限公司增加股東,如何辦理
追加被告是指在民事訴訟過程中,為查明案件的情況,經當事人申請或人民法院依職權追加相關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為被告的行為。依據《民訴法》第13條、第108條規定,原告啟動訴訟程序時列誰為被告是原告的權利。訴訟中,原告也可以申請追加被告,其實質是基于程序法所賦予當事人的追加申請權。對于原告的申請,人民法院對追加的被告是否符合必要共同訴訟的條件進行審查,分別不同情況作出處理:1.如果追加的被告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條件,法院應當裁定追加并通知其他當事人。2.在追加的被告不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條件但符合起訴條件的情形下,法院應當駁回追加被告的申請,告知原告可另案起訴。在執行階段追加公司股東為被執行人的條件不能僅限定在股東抽逃、轉移注冊資金上,追加的條件應當限定在股東轉移公司財產上,一經發現公司股東為逃避公司債務,抽逃、轉移公司財產,無論該財產是否屬于注冊資金,只要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就可由執行機構直接裁定追加公司股東為被執行人,在抽逃、轉移財產的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一人有限公司增加股東
一人有限公司可以增加股東的,但是要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辦理變更手續后,公司不再是一人有限公司,而是有限責任公司。
直接去發證工商窗口辦理即可,一人公司增加股東后涉及公司形式的變更,即:一人公司變更為有限公司。這個變更包括2項,即股東變更,公司類型變更。
提交的資料包括:公司變更申請書、指定代表證明、股東決定、股權轉讓協議、修改后的章程、營業執照、新股東的身份證明。
增加股東的方式有兩種方法:
一是增資擴股;二是原股東出讓部分股權給新入股的股東,無論哪種方式,都需要雙方簽訂書面協議,然后辦理變更登記手續,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協議、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及變更登記申請書等。
公司增資流程:
(1)開立股東會。股東同意此次公司增資,并出具股東會決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2)開立驗資賬戶。開立驗資賬戶所需材料:營業執照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稅務登記證原件、開戶許可證原件、公章、財務章、法人章、股東章、股東身份證原件、增資股東會決議及驗資戶銀行的各種開戶表格。
(3)增資資本進賬詢證。以各個投資人的身份打入相應的投資比例的增資資本,增資資本進賬后與會計師事務所聯系索取詢證函,交到驗資賬戶銀行領取三單:進賬單、對賬單、詢證函。
(4)出具增資驗資報告提交工商。三單領取后帶著增資股東會決議、章程修正案或章程及公司相關證件至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增資驗資報告。增資驗資報告出具后可至工商局提交增資變更事項,所需材料:營業執照正副本,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股東會決議、章程、增資驗資報告,5個工作日后領取增資后的營業執照。
(5)增資驗資戶銷戶轉入基本賬戶。營業執照增資好以后就可以辦理銷戶手續,銷戶材料有: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開戶許可證、公章、財務章、法人章、股東章、投資人身份證,首先填好銷戶材料后提交銀行柜臺,然后把增資驗資戶資金轉入公司的基本賬戶內,這樣就可以把驗資戶銷戶了,不至于往后無證據之時,萬般無奈了。
一、由于現在還未找到合適的合伙人,我想先注冊一個一人有限公司,請問代理注冊公司在代理注冊一人公司和多人公司時有沒有什么不同?比如說手續上或者費用上。
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2人以上
二、假如我先注冊好了一人有限公司,以后我找到了合適的合伙人,我要怎么轉讓股份給他?該轉讓多少?或者說假如有人愿意出資N萬,而這時我也不知道自己的公司的股權價值多少,這時分給他的股份該怎么去算?
三個辦法:1.按照注冊資本增資的方式
2.按照實際資本增資
3.按照公司估值增資:公司的估值有很多辦法
三、如果我找到了2個合伙人,起初我們按4:3:3這樣分配股份,我是最大股東。但后來有個人要退出,這多出的30%股份怎么辦?或者退出的那個股東私自把30%的股份給了另一個合伙人,這樣我和另一個合伙人的股份比將變成4:6,這樣他豈不是成了最大股東了?
1.多出的股份首先是原有股東購買,如原股東不買,可以轉讓給其他人
2.不會出現私自轉讓的情況,因為股權轉讓需要股東會通過,但你的合伙人可能成為最大股東
四、如果我起初與一個合伙人分配股份51%:49%,但后來又有個人希望加入,這時股份該怎么辦?
同比例出讓股份或者協商
五、如果合伙后我覺得某個合伙人太差,我是否可以強制收購他的股份并辭退他?
不行,合伙人不是你的員工
六、我是不是該一直都握住51%以上的股份才能保證我自己能掌握公司的發展。
51%是絕對控股,可以保證發言權。另外公司的發展可以通過公司章程來界定
對于股份方面我還有好多不懂,希望可以貼一些相關方面的教材給我學習學習。謝謝!
這樣可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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