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書需要公證嗎
委托書需要公證嗎法律分析:
寫委托書一般不需要公證,委托合同通常只需要雙方當事人同意簽字即可,公證并不是必要程序。但辦理房地產等產權登記手續的授權委托書,為了慎重起見,可以進行公證。授權委托書只要是委托人的真實簽名或蓋章,都是生效的。但是實踐操作中,尤其是重大事項的辦理,為避免麻煩,最好是使用公證授權的方式,這樣受托人辦理委托事項更加方便、順利。授權委托書公證是公證機構一項公證業務,是其他部門無可代替的,在國內民事公證中,占有一定的比重。授權委托書公證是指公證機構證明委托人簽署授權委托書的行為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申辦法人授權委托書公證,當事人應向法人住所地公證處提出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條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條 委托人可以特別委托受托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處理一切事務。
第九百二十二條 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需要變更委托人指示的,應當經委托人同意;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托人取得聯系的,受托人應當妥善處理委托事務,但是事后應當將該情況及時報告委托人。
衍生問題:
委托書怎么寫才有效?
只要有委托人簽名或者按手印都有效。首先要寫委托人的姓名,性別及有效身份證號碼。其次要寫被委托人的姓名,性別及有效身份證號碼。然后寫委托人因為什么情況不能辦理什么事宜,將委托被委托人辦理。落款處要記得注明委托書有效日期。最后委托人簽名以及寫委托書的日期。
授權委托書公證怎么辦理
授權委托書公證辦理流程如下:
1、編寫授權委托書:需要按照法律規定的格式和內容,編寫一份授權委托書。具體內容包括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授權事項、授權期限等;
2、前往公證處:可以前往當地公證處辦理授權委托書公證。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原件、相關證明材料等;
3、簽署授權委托書:在公證員的見證下,簽署授權委托書,并進行指紋識別等相關程序;
4、繳納公證費用:公證處會根據具體情況收取公證費用。需要繳納相關費用,才能完成公證手續;
5、領取公證書:公證完成后,可以領取授權委托書公證書。公證書是一份法律證明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辦理授權委托書公證需要準備以下資料:
1、委托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如身份證、護照等;
2、受托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如身份證、護照等;
3、委托書:應當包含委托人、受托人的基本信息、委托內容、委托期限等內容,并由委托人親筆簽名;
4、相關證明材料:如授權委托事項的相關證明材料、授權委托雙方的關系證明等。
綜上所述,公證處對委托書的內容、形式、簽字等進行審核,但不對委托事項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進行審查,因此在簽署委托書之前,應當仔細閱讀委托書內容,并在咨詢專業人士后再進行簽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第二十六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公證,但遺囑、生存、收養關系等應當由本人辦理公證的除外。
第三十條
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房屋買賣授權委托書需要公證嗎
委托進行房產交易屬于民事法律行為,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利益即被認定為有效,是否進行公證不影響委托書本身的法律效力。
房屋買賣授權委托書需要公證,而且需要在委托書上會注明委托期限和權限。防止委托的中介在房產交易的過程中出現欺騙買家的行為,并且給買家帶來了損失,那這損失將由誰承擔,所以要對委托書的權限仔細注明并且公證。
授權委托公證注意事項:
1、辦理委托公證,應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辦理。
2、無行為能力人不能實施委托行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委托行為,須經其監護人同意方為有效。
3、委托是與人身有密切聯系的法律行為,因此必須由委托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不得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如有特殊情況(如行走不變、患重病等)可向公證處提出申請,由公證處選派公證員到其住所地辦理公證。
4、委托行為必須是委托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委托內容應真實、合法。
5、委托書是委托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時才能生效。
6、轉委托人要有轉委托權,轉委托的權限和期限不得超過原委托權限和期限。
個人辦理買房委托是要進行房產委托公證的。
房產委托行為,是房產所有權人(委托人)將辦理與房產有關的事務,或者實施與房產有關的法律行為 (買賣、出租、抵押等)的權利授與受托人的意思表示。房產委托行為又稱房產授權委托行為。
委托人辦理房產委托公證,必須親自攜帶房產委托書到公證機關提出申請,填寫房產委托公證申請表,并向公證機關提供下列材料:委托人為個人的,提供個人身份證件;委托人為法人組織的,提供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個人身份證件;委托人還應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證件(原件或復印件)或法人資格證明(原件或復印件),公證處需要對所出售房屋的具體情況作詳細了解。比如合同中買賣房屋的產權狀況、坐落位置、數量、質量及附屬設施情況和使用面積;房屋買賣價款數額、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買賣房屋交付使用時間;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及有關手續的約定;雙方違約責任;雙方當事人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內容;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及簽約時間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條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
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條 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需要變更委托人指示的,應當經委托人同意;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托人取得聯系的,受托人應當妥善處理委托事務,但是事后應當將該情況及時報告委托人。
授權委托書需要公證嗎
法律分析:授權委托書一般不需要公證,但是雙方當事人約定必須公證授權書才可以生效的除外。辦理房產等產權登記手續的授權委托書,登記部門難判定真假,為謹慎起見要公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十一條規定,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一)合同;(二)委托、聲明、贈與、遺囑;(三)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二)繼承;(三)委托、聲明、贈與、遺囑;(四)財產分割;(五)招標投標、拍賣;(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證據;(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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