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裝修房屋的過程中,當出現糾紛的時候,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1)與裝修公司協商解決;
(2)業主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4)根據與裝修公司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但必須注意,一般情況下,如提請了仲裁,便不得再向法院提出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五百零七條 合同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一、裝修合同糾紛一般如何處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與裝修公司協商解決,協商解決是最省時省力的方式,如果雙方能協商解決盡量協商,各退一步。
2、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向法院起訴需要遞交起訴狀,遞交雙方證據。優點是法院處理較為權威具有公信力,缺點是耗時耗力。
二、解決裝修合同糾紛的流程是怎樣的
行業規定對糾紛的解決也提供了諸多方法。如一些家居裝飾市場規定,解決糾紛按下述流程進行:投訴——調解部受理——質檢部根據合同及圖紙進行現場核查——調解部、質檢部依核查結果進行調解——若雙方達成協議則進行維修或返工;若未達成協議或不履行協議,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三、常見的裝修合同糾紛有哪些
1、裝修單位沒有完全履行裝修合同。
未完全履行合同主要表現在:裝修單位沒有按合同約定的做法去裝修,使用非合同規定的裝飾材料,施工中無故停工,未在約定工期內完工等。
2、裝修粗制濫造,施工質量低劣。
有的裝修公司施工人員干活不上心,工藝不規范。表面上說得過去,但經不起驗收或時間的檢驗,出了問題還強詞奪理。尤其是“街頭游擊隊”,質量更沒有保證。
3、裝修后的維修服務不完善或不履行質量承諾。
裝修后應該按合同規定及時維修,但有些公司卻左右推托。保修期內不保修。
4、施工中的噪聲擾民。
施工中難免會發出噪音,但戶主事先要與裝修公司約好開工、收工時間。不要違反環保的有關規定,否則極易引發糾紛。
5、裝修材料或廢棄物亂堆亂放。
6、裝修破壞了毗鄰房屋。
7、裝修破壞了房屋主體結構及承重結構。
如果出現了糾紛雙方心平氣和地協商,承擔該承擔的責任糾紛便能解決,自己協商不成,可以通過其他法律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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