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定購房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在買房中,購房合同可是維權的重要依據,但是普通購房者不具備專業的法律知識,而且又都是首次購房,經驗非常欠缺。今天我們來整理下簽定購房合同注意事項是什么,一起來看看吧!
簽定購房合同注意事項
一、對開發商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一定要審查,因為預售證許可證,才能證明開發商的其他證件才有效,這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
二、合同需要采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制的標準,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千萬不能馬虎,合同內同紙質的合同需相同。
三、對于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查看是否對等。因為部分開發商會將事先已填寫好由自己填好,這種合同文本大多存在著約定的權利義務不平等的情況,不能草率行事。
四、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套內建筑面積應當在“面積差異處理”條款中明確詳盡面積發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才能避免上當。
五、房屋買賣的付款方式是否規范,有的開發商不是先簽訂合同,而是先讓購房者交納一定數額的定金。
六、認準交房日期是否確定,很多開發商就是因為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因此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七、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最好請律師或行家來幫忙審查合同文本。
編輯總結:買房是一門技術活,而簽訂購房合同更是需要更高的技術,稍不注意自己就將處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因此以上關于簽訂購房合同的注意事項,必須要做好,否則還是別簽了!
購房定金注意事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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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時我們知道都是會牽涉到交購房定金的問題,相信很多人對于定金要交多少都不清楚,所以在買房前這些一定要弄清楚來。下面小編就來給大家介紹一下購房定金注意事項有哪些相關內容就介紹到。 1、定金條款這種并不具有強制性,它只是一種指導性的,所以說消費者也是可以依法自主來進行決定是否訂立定金條款;而且還要在定金條款中一定還要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體情況;雖然這種已經訂立了定金條款,那么消費者在交付的定金的時候,合同才能生效;要分清定金和預付款這兩種的區別,要知道像預付款它是預先支付,但預付款它是不能夠適用定金的罰則。 2、要知道有一些開發商它們利用了購房者缺乏相應知識和經驗,就有可能會在某些條款內容上設下陷阱,這樣就有可能會讓消費者違約。定金和訂金可以說在法律上性質是完全不同的。依據擔保法的規定,當事人也是可以約定一方來向可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 3、債務人履行債務后,那么它定金就可以抵作價款或者收回。如果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這種情況下也是沒有權力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這個情況下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4、我們知道在實踐中,開發商與購房者之間他們其實都是會通過簽訂認購、訂購、預訂合同這些方式來向購房者收受定金,這種也是作為了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擔保。 5、如果是因為當事人一方的原因沒有辦法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那么這種情況下就要按照了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即購房者無故不訂立合同的,這個時候開發商也是沒有權力返還定金,開發商不訂立合同的,這種情況下應向購房者雙倍返還定金;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這樣也是會導致了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開發商這個時候就應該將定金返還購房者。 總結:關于購房定金注意事項有哪些相關內容就介紹到這,以上說到幾點都是購房時定金要注意的事項,交定金的時候一定不能馬虎。希望以上介紹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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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購房定金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簽訂購房定金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內容:\x0d\x0a一、審查主合同的效力\x0d\x0a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則定金合同無效。定金合同屬于擔保合同的一種,根據《擔保法》的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因此在簽訂定金合同時應注意審查主合同是否有效,以保證所簽訂的定金合同有效。\x0d\x0a二、合同簽訂時主體\x0d\x0a定金合同簽訂時的主體應當與主合同的簽訂主體保持一致,因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體不一致,定金合同無法起到擔保的性質。\x0d\x0a三、定金合同應當以書面的形式簽訂\x0d\x0a根據《擔保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x0d\x0a四、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的交付期限\x0d\x0a合同當事人應在定金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定期限內交付定金,交付定金的期限就是定金合同的履行期限,因此在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時,必須明確、具體。\x0d\x0a五、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交付的方式\x0d\x0a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所以合同當事人應當在定金合同中約定交付定金的方式,比如通過現實的貨幣支付還是銀行支付。如果是以銀行支付的方式必須以收到交易憑證視為交付。\x0d\x0a六、定金的數額必須在合同標的額的20%以內約定,超過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x0d\x0a定金合同中定金的具體數額,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若定金的數額約定過高,就有可能使得守約方獲得的損害賠償過分地高于其實際損失額;若約定過低,則起不到擔保合同履行的作用。因此,定金的數額應少于合同應給付的款項,其具體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能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超過部分無效。\x0d\x0a七、明確款項的性質,最好標明“定金”兩字,以免發生爭議\x0d\x0a如果合同中的款額未明確款項的性質,未寫明“定金”字樣,雙方容易發生爭議;如果寫成“訂金”、“誠意金”、“預付款”、“認購金”等字樣,若合同條文又無明顯約定表明其具有定金性質,則不具定金效力。\x0d\x0a八、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違約金和定金不能混淆\x0d\x0a在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違約金和定金不能混淆。并且合同中應約定主合同成立后,定金的使用方式是退回交付定金方還是沖抵主合同應當支付的款項。\x0d\x0a九、違約責任的約定應具有可操作性,以利于執行\x0d\x0a未能訂立合同的過錯方將承擔定金罰則的風險。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x0d\x0a十、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解除、終止條款\x0d\x0a應明確約定定金合同解除、終止的條款。如沒有關于合同解除、終止或提前終止的條款,致使終止合同的條件不明確,將造成簽訂合同容易,解除合同困難的現狀。因此,有關合同解除、終止和提前終止的條款應力求細化、全面。
買房交定金要注意哪些細節
法律主觀:
詳解買房交定金需要注意的事項1.交定金注意事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商品房交易中的定金,是指當事人在合同訂立前或支付房款前,由購房者向開發商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約定的債務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約定的債務,應當雙倍返還定金。(1)定金條款并不具有強制性,它僅是指導性的,消費者可以依法自主決定是否訂立定金條款;(2)應當在定金條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體情況;(3)雖然已訂立了定金條款,但只有消費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4)要分清定金和預付款的區別,預付款就是預先支付,但預付款,不能適用定金的罰則。(5)謹防有的開發商利用購房者缺乏相應的購房知識和經驗,在某些條款內容上設下陷阱,故意讓消費者違約。(6)定金和訂金在法律上性質是不同的。依據擔保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訂金則屬于預先支付的一部分價款,不具備擔保的性質,如果收取訂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約定,則交付訂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還訂金而不能要求雙倍返還。2.定金應該交多少《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商品房交易中的定金,是指當事人在合同訂立前或支付房款前,由購房者向開發商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約定的債務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約定的債務,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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