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擔保物權的從屬性
什么是擔保物權的從屬性擔保物權的從屬性是指擔保物權成立以債權的成立為前提,因債權的轉移而轉移,因債權的消滅而消滅。從屬性在內容上包括:
(1)發生、消滅上的從屬性;
(2)轉讓的附隨性;
(3)抗辯上的從屬性,擔保人因從屬地位取得債務人的抗辯權;
(4)特定上的從屬性,擔保從屬于債務人和債權人最初約定的債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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