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優先權和船舶抵押權的區別為:權利的產生不同、擔保的債權不同、效力的產生不同、受償的順序不同。
權利的產生不同。船舶優先權是根據法律的規定產生的,屬于法定擔保物權;而船舶抵押權是根據當事人簽訂的船舶抵押合同產生的,屬于協議擔保物權。
擔保的債權不同。船舶優先權擔保的是法定的特殊海事債權,如船員工資、人身傷亡、港口規費、救助報酬及侵權行為造成的財產損失等債權;船舶抵押權擔保的是借貸之債。
效力的產生不同。船舶抵押權的效力產生于登記;而船舶優先權效力的產生既不需要占有,也不需要登記。受償的順序不同。按照我國《海商法》第25條的規定,船舶優先權先于船舶留置權受償,船舶抵押權后于船舶留置權受償。
船舶優先權是依法律明文規定而產生的,即它不是由當事人自行在合同中約定產生,而是由法律明確規定所賦予的權利。
船舶抵押權:
船舶抵押權,是指船舶抵押權人對于抵押人提供的作為債務擔保的船舶,在抵押人不履行債務時,可以依法拍賣,從船舶拍賣價款中優先受償的權利。船舶抵押貸款是一種普遍采用的船舶融資方式。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可以采取法定措施,從船舶的變價中優先受償的權利。
船舶抵押權的標的物是船舶,包括舊船和正在建造中的船舶。正在建造中的船舶由于還不完全具備船舶的功能,因此不是嚴格意義上的船舶。盡管如此,我國在內的許多國家的海商法還是規定,在正在建造中的船舶上也可以設定船舶抵押權。這種規定對船舶建造融資很有幫助。
有權設定船舶抵押權的是船舶所有人、船舶所有人授權的人或船舶共有人。船舶所有人授權的人通常是船舶所有人的代理人,他可以以船舶所有人的名義設定船舶抵押權。船舶共有人是指對同一船舶共同享有所有權的數人。
中行安徽個人船舶抵押貸款如何發放?
安徽個人船舶抵押貸款發放:
1、非循環使用的個人船舶貸款在貸款審批通過后,由經辦行與客戶當面簽署《個人貸款合同(2015版)》、《個人貸款抵押合同(2015版)》、《個人貸款保證合同(2015版)》,落實抵押登記等全部貸款審批條件后,上報個人貸款中心放款審核團隊,審核通過后方可發放貸款。
2、可循環使用的個人船舶貸款額度管理和用款。
(1)簽署協議和審核額度前提條件。
可循環使用的個人船舶貸款額度審批通過后,經辦行應認真落實審批條件,包括與客戶簽署《個人循環貸款額度協議(2015版)》、《個人循環貸款最高額抵押合同(2015版)》和《個人循環貸款最高額保證合同(2015版)》,并辦妥相應抵押登記和合法有效的保證擔保手續。
經辦行根據業務批復或審批人審批意見落實貸款額度前提條件,并將材料上報中心放款審核團隊審核。
以省分行業務批復日期或審批人在系統簽署審批意見日期為起始日,6個月內(含6個月)未辦理抵押登記、簽署額度協議等相關手續的,貸款應重新上報省分行審批。
可循環使用的個人船舶貸款額度項下單筆用款時,經辦行應填寫《抵押物現場檢查表》(如額度用款距離額度審批或上一次用款時間超過半年應填寫,否則無需填寫)、客戶填寫《個人循環貸款額度用款申請表》、與客戶簽訂《個人抵(質)押循環貸款合同(2015版)》和借據。具體參考個人經營貸款相關業務流程辦理。
(2)可循環使用的個人船舶貸款額度的凍結、解凍、提前結清(貸款期限1年以上且借款人還款時間已超過1年,提前結清可不收取違約金)、結清等參考個人經營貸款相關業務流程辦理。
3、對于超過五十萬元人民幣的個人船舶貸款,相關貸款及擔保合同的約定亦應同時按照貸款合同約定的用途,相應遵守《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充分落實并體現相關監管要求。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準。
中行安徽個人船舶抵押貸款貸款用途有哪些?
個人船舶抵押貸款可用于以下方面:
1、購買一手船舶:購買由造船公司建造、已驗收合格并已取得相關臨時證件、功能齊全能夠投入使用的新船,借款人自籌部分資金,不足部分向我行申請貸款,用于支付購船尾款;
2、購買二手船舶:購買已在海事部門登記確權、船舶所有權人能夠完全處置并能夠在二手市場正常交易過戶的船舶,借款人自籌部分資金,不足部分向我行申請貸款,用于支付購船尾款;
3、新建新船:借款人(船東)與造船公司已簽訂了造船協議,委托造船公司建造尚未完工或已經完工的船舶,借款人自籌部分資金,不足部分向我行申請貸款,用于支付造船加工費、材料費、設備費用等造船所形成的成本、費用;
建造新船已獲取管理部門核發的開工許可證件,且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工程進度或投資額已達到或超過40%;
(2)自籌資金不低于總投資的40%,且存放在我行,并承諾接受我行監管。
4、船舶經營周轉:
貸款用于船舶(含借款人夫婦個人名下船舶、借款人控股或為主要股東的公司名下船舶、借款人非公司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但借款人為船舶實際所有人和經營者的船舶)經營周轉主要包括:支付油費、過關過閘費用、維修保養費用、設備改造和更新費用、人員工資等船舶營運費用,代客墊付資金,以及商品貨物買賣資金需求。
船舶營運費用可根據實際經營情況進行合理測算,最高不超過借款人所擁有的船舶4個月營運費用總和;代客墊付資金應提供有效的運輸合同,合同應有墊付資金的相關條款;從事商品貨物買賣應提供有效的經營合同等資料。
5、貸款用途的其他規定:
允許借款人在購買船舶(含一手、二手)、建造新船時利用其他渠道合法籌集資金(包括不限于向所掛靠的航運公司或公司控制人借款、親戚朋友借款、其他渠道融資等),用于支付自有資金投入后的不足部分,待我行貸款獲批后以我行貸款置換。
對于前期借款人利用其他渠道籌集資金現用我行貸款置換的,其已使用所借資金的期限應滿足以下條件:(1)自建新船:至貸款申請日(借款人個人征信查詢日)原則上不超過9個月;(2)買賣船舶(含一手、二手):至貸款申請日(借款人個人征信查詢日)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因特殊情況超過期限的必須提供合理說明,并由二級分行加蓋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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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行安徽個人船舶抵押貸款辦理材料包括哪些?
中國銀行安徽個人船舶抵押貸款辦理材料:
1、申請表。
2、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簿或有效居住證明、婚姻狀況證明。
3、個人收入證明或個人資產狀況等還款能力證明(包括不限于銀行存折流水、或利用船舶運輸收入所購置的房產等家庭財產證明材料、或運輸合同、或所掛靠的船運管理公司出具的收入證明等)。
4、涉及第三人擔保的,應提供擔保人身份證明(自然人應提供身份證和收入證明,單位應提供經過年檢的營業執照),相關擔保公司或航運公司或自然人出具的同意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的承諾函,承諾函內容要明確擔保的金額、期限;涉及公司擔保的,應出具公司同意擔保的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
5、貸款用途資料(包括不限于):船舶買賣合同(含二手船)或委托加工合同或船舶建造合同或購船發票等;采購合同或銷售合同,以及其他能夠證明貸款用途真實性的證明材料。
貸款用于償還購置船舶所形成的債務(包括民間借貸或其他金融機構借款等),借款人應提供借條或銀行借據。
貸款用于經營周轉主要包括:支付油費、過關過閘費用、維修、人員工資等船舶營運費用、代客墊付資金、以及商品貨物買賣資金需求。船舶營運費用可根據實際經營情況進行合理測算;代客墊付資金應提供有效的運輸合同,合同應有墊付資金的相關條款;從事商品貨物買賣應提供合法有效的經營資格資料(掛靠公司經營范圍包含相關商品貨物買賣或個人船舶擁有營業執照等相關經營資格資料)。
6、自籌資金證明材料:造船企業或原船主的收據或發票、擬用于購船的在中行的存款證明或賣船人收到購船人支付的在中行的存款證明、以及其他能夠證明自籌資金的證明材料。
7、抵押船舶的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書、船舶檢驗證書薄、營業運輸證書、國籍證書、抵押船舶實景彩照、財產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抵押聲明等。
8、所掛靠的航運管理公司應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與借款人簽訂的委托。
經營管理合同(或掛靠協議)、水路運輸許可證、公司章程、驗資報告、上年度及最近一期的財務報表。
有貸款卡的應提供貸款卡并對貸款進行查詢,將查詢結果上報。
載運危險貨物的船舶,還須提供經海事管理機構認可的船舶檢驗機構依法檢驗并頒發的危險貨物適裝證書;吸砂船(泵)等工程作業船舶應提供相關合法經營的證明材料。
9、抵押船舶價值評估報告書。
10、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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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安徽個人船舶抵押貸款辦理條件是什么?
安徽個人船舶抵押貸款辦理條件:
1、借款人基本條件借款人應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信用狀況良好且具備還款意愿和還款能力,有一定的從業經驗(原則上從業時間不少于3年),并符合《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
2、借款人資格(即抵押船舶相關權屬約定):
(1)船舶所有權登記在申請人或其配偶名下,接受該申請人向我行申請個人船舶貸款。
(2)所有權登記在以自然人組成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合伙制企業名下,且該企業為船舶實際所有人(新建船舶、購買二手船相關手續均以公司名義辦理),還款來源于公司的經營收益,接受以該船舶為抵押物以個人名義向我行申請個人船舶貸款。但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借款人應為該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控股股東,或合伙制企業的合伙人,且該企業應為航運經營管理企業;該企業應出具同意抵押的股東會決議(具體應根據公司章程規定的權力機構出具)并辦理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記手續;該企業必須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借款人授信總量應符合我行個人經營貸款的有關規定。
(3)船舶所有權登記在多名自然人(2名或2名以上,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視同自然人進行管理,下同)名下,接受擁有船舶產權不低于40%的主要船東之一向我行申請個人船舶貸款。
(4)船舶所有權登記在自然人和航運公司(必須由自然人出資組成)名下共有,借款人應擁有其中最大產權或者為船舶主要股東之一,且擁有產權不低于40%。
(5)船舶所有權登記在航運公司名下,但船舶實際所有人和經營者為個人船東(包括公司股東和非公司股東,還款來源于自有船舶經營收益),接受該實際所有人向我行申請個人船舶貸款。但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能夠提供該船舶為借款人所有的確切證據,包括不限于以下一種或幾種:航運公司出具產權聲明書,并由公證機關對此進行公證;能夠提供建造該船舶時船舶檢驗局頒發的船舶開工核準書、船舶識別號等能夠識別該船舶確為借款人建造、擁有的證據;其他能夠確切證明借款人擁有該船舶的材料。該航運公司應出具同意抵押的股東會決議(具體應根據公司章程規定的權力機構出具)并辦理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記手續。該航運公司必須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該船舶必須由實際所有人自營,且業務發起行不少于二人(客戶經理、業務復核或其他業務人員)上船對實際經營人進行核實。
(6)對于船舶所有權登記在航運公司名下,但交易過戶前的賣船人(交易過戶后的買船人,即借款人)為船舶實際所有人,買賣前后均掛靠該航運公司經營(或采取光船租賃形式經營),船舶交易不需要變更船舶登記,應依據本細則第七條第(五)條款分別提供該船舶交易過戶前的賣船人和交易過戶后的買船人為船舶實際所有人的確切證據,并按該條款相關規定辦理業務。船舶交易雙方可以是非公司股東之間,以及該航運公司股東和非公司股東之間,但不接受同一航運公司股東之間以及公司與公司股東之間的船舶交易申請船舶貸款。對于船舶登記為共有產權,購買所登記的部分產權需要申請貸款,可參考本條款相關規定執行,但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所交易產權價值的70%(并滿足本細則有關貸款限額、抵押率的相關規定,且船舶價值全額抵押)。
3、可接受抵押的船舶種類我行個人船舶貸款可接受抵押的船舶包括從事貨物運輸的各類運輸船舶(包括不限于油船、散裝化學品船、集裝箱船、罐裝散貨船、多用途運輸船等特種運輸船舶(含油氣兩用船等新型運輸船舶)),部分工程船(目前僅敘做自卸沙船(由于發證部門原因,該種船舶在相關證書上登記的船舶種類不一致,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書登記的船舶種類為干貨船或雜貨船,船舶檢驗證書簿登記的船舶類型為自卸沙船,產品政策按照工程船執行,下同)、甲板貨船(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書登記的船舶種類為干貨船或雜貨船,船舶檢驗證書登記的船舶類型為甲板貨船)、運泥船(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書登記的船舶種類為干貨船或雜貨船,船舶檢驗證書簿登記的船舶類型為運泥船)、挖泥船(吊機船))。貨物運輸船舶不接受外籍船舶、遠洋船舶抵押,不接受載駁船等無動力運輸船舶抵押,不接受各類游艇、客運船舶及客貨混運船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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