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屋買賣合同怎么寫才有效
我們在進行二手房買賣的時候,為了保障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一般都會簽訂一個相應的房產買賣合同。在簽訂買賣合同的時候,對于合同的效力是最注意的。那么二手房買賣合同,怎么寫才有效呢?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帶來二手房屋買賣合同怎么寫才有效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一、二手房屋買賣合同怎么寫才有效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
主要是搞清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地址、聯系辦法等,以免出現欺詐情況;雙方應向對方做詳細清楚的介紹或調查;應寫明是否共有財產、是否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
(二)標的
應寫明房屋位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設施設備等情況;同時還要寫明房屋產權歸屬(要與第一條銜接);原售房單位是否允許轉賣;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權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亂建部分;房屋的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交費狀況;房屋相關文書資料的移交過程。
(三)價款
付款時間約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預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買賣房屋的建筑面積來計算房屋的價格,即約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售價為多少元,然后用單價乘以建筑面積來計算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四)履行期限、地點、方式
條款主要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配合與協調問題;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稅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遇有價格上漲、下跌時如何處理。
(五)違約責任
該條款主要說明哪些系違約情形;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定金、賠償金的計算與給付;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免責;擔保的形式;對違約金或定金的選擇適用問題。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
該條款主要約定解決爭議是采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雙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決糾紛,應按照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寫清明確的條款。
(七)合同生效條款
雙方在此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條件;當事人不能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撓條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無效的情形;幾種無效的免責條款;當事人要求變更或撤消合同的條件;合同無效或被撤消后,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八)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四條之規定,合同當事人可以中止、終止或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確約定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條件;上述情形中應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解除權的行使期限;補救措施;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后,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九)合同的變更與轉讓
約定合同的變更與轉讓的條件或不能進行變更、轉讓的禁止條款。
(十)附件
說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二、如何約定二手房買賣違約金
在房屋買賣活動中,有些違約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有些問題不足以導致合同無法履行,但是影響了一方的權益,至少給對方造成日期的延誤。從合同約定的角度講,應該對合同履行的所有細節進行約定,并約定出現某種違約的處理方式及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對于根本違約可這樣約定:合同簽訂后,如甲方不出售該房屋,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或依據本合同請求法院強制履行;若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房款20%的違約金。不出售房屋是指甲方主觀不出售該房屋或以實際行動表示不出售該房屋,如將房屋售與他人、不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超過一個月或拒絕交付房屋超過一個月的。
合同簽訂后,如乙方不購買該房屋,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依據本合同請求法院強制履行,若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房款20%的違約金。不購買房屋是指乙方主觀不購買該房屋或以實際行動表示不購買該房屋,如拒絕辦理產權過戶登記、在具備公證提存條件后不辦理公證提存手續、不支付購房款,以貸款方式支付房款的不辦理貸款手續。
三、購買二手房要注意什么
第一,注意查看出賣方的證件。
第二,注意房屋的產權狀態。
第三,注意房屋的抵押狀態。
第四,注意房屋的出租狀態。
第五,注意房屋的性質。
不管是什么時候建的房子,一定要查看購買房屋手續是否齊全,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唯一的憑證,沒有房產證的交易對購買者來說存在極大的風險,房主可能用房產證將房屋抵押或再次轉賣,因此選擇房屋最好要有房產證,避免以后產生糾紛。
房屋產權是否清晰,有些房屋的所有者不是本人,或者是幾個家庭成員共有的,如果是共有的,則要看賣方是否簽有出售房屋的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二手房交易須簽什么合同呢
法律分析:在二手房交易中,合同的簽訂其實最為重要,簽合同時,最不可少的三個合同證明:1、中介委托合同。2、房屋買賣合同。3、銀行貸款抵押合同。根據《合同法》第424條規定,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二手房買賣需要原購房合同嗎
法律主觀:
二手房買賣一般需要簽訂書面的房屋買賣合同。在申報交易價格、繳納稅款。辦理房屋過戶登記都需要房屋買賣合同。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第四十一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法律客觀: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七條
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四十一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四十二條
房地產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七條
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四十一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四十二條
房地產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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