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開發 合同的當事人 承擔違約責任 情形有: 1、違反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2、委托人遲延支付研究開發經費,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研究開發人 不承擔責任 。 3、委托人逾期兩個月不支付研究開發經費或者報酬的,研究開發人有權解除合同,委托人應當返還技術資料、補交應付的報酬,賠償因此給研究開發人造成的損失或 支付違約金 。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條 二人以上實施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其中一人或者數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能夠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條 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每個人的侵權行為都足以造成全部損害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條 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為委托人辦理委托事務,委托人支付約定報酬或不支付報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勞務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費用辦理委托事務;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質,以當事人之間相互信任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 是有償合同 ,也可以是無償合同;委托合同是諾成的、雙務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稱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的合同。委托人的責任怎么規定: 1)委托人有權要求行紀人按照自己的指令為法律行為; 2)委托人發現行紀人違反了合同時,有權拒絕接受因行紀人的行為所產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3)委托人發現行紀人違反了合同約定時,有權拒絕支付酬金和償還費用; 4)委托人發現其委托的行紀人因行為而使財產或利益遭受損失時,有權請求賠償; 5)委托人有向行紀人支付酬金的義務; 6)委托人有向行紀人償還費用的義務; 7)委托人有接受行紀人的給付,并承擔行紀人轉交而來財產履行的義務。
法律客觀:《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條,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務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向其支付報酬。因不可歸責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委托人應當向受托人支付相應的報酬。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根據《民法典》規定,受托人處理事務時第三人是否知曉委托人與受托人之間的代理關系,對于處理委托事項的法律責任承擔也有所不同。委托合同的后果一般由委托人承擔。,《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五條【委托人介入權】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托人的授權范圍內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受托人與委托人之間的代理關系的,該合同直接約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確切證據證明該合同只約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1、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2、出現委托合同約定解除的情形時,合同終止;,3、在發生當事人一方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破產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或根據委托事務的性質不宜終止的以外,委托合同終止。,1、解除委托合同的情形包括:雙方達成一致意愿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或者違約行為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可以解除合同;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的,委托合同終止。解除合同一般包括法定解除、協議解除和協商解除三種方式。,2、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3、我國的民法理論與實踐認為:委托合同的標的只限于法律行為,它是委托代理的發生根據。故受托人在委托權限內與第三人所為法律行為的后果完全由委托人承擔。,根據上述闡述表明,委托合同中的后果一般是由委托人承擔,受托人只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處理委托人的事物,并不承擔后果。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監護人將監護職責委托給他人的,監護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受托人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