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反擔保操作流程主要是什么
抵押反擔保操作流程主要是什么一、抵押反擔保操作流程主要是什么
1、抵押反擔保的操作流程主要如下:
(1)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
(2)向登記部提供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書或者復印件;
(3)辦理抵押登記的部門。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二、反擔保抵押權期限是多久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三、反擔保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1、保證金,指現金或保證人認可的銀行保函;
2、保證反擔保,指被保證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信譽確保保證人對被保證人追償權的實現的行為,可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3、抵押反擔保,指反擔保人以自己的財產作抵押,確保保證人追償權實現的一種擔保,它屬于物權擔保,抵押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
4、質押反擔保,指反擔保人將其動產或權利憑證交給保證人占有,確保保證人追償權實現的擔保。
反擔保合同的保證期間多久起算
法律分析:反擔保合同的保證期間雙方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保證期間為六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六百九十二條 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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