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條規定,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根據這一法律規定,建設工程合同中發包人最基本的責任就是支付價款。但是發包人作為建設單位,還必須履行《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工程建設法律、法規中規定的義務,例如:
向建筑施工企業提供與施工現場相關的地下管線資料;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辦理臨時占用規劃批準范圍以外場地、可能損壞道路、管線、電力、郵電通訊等公共設施、臨時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進行爆破作業等申請批準手續;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發包人是指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發包人有時稱發包單位、建設單位或業主、項目法人。依據《合同法》規定,建設工程合同發包人應承擔以下責任:做好施工前的一切準備工作,確保建設承包單位準時進入施工現場。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質量的材料、設備,因提供的材料質量存在瑕疵和提供的設備不符合要求而延誤工期,造成質量責任的,應承擔責任。(3)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檢查。(4)組織驗收。建設工程竣工后,發包人應及時組織驗收?!逗贤ā芬幎?,建設工程竣工后,發包人應當根據施工圖紙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進行驗收。(5)支付價款,接收工程。(6)交付使用。發包方對承包方完成的建設工程項目,經驗收合格,支付價款后應及時交付使用,發揮建設工程效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條【竣工驗收】建設工程竣工后,發包人應當根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及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并接收該建設工程。建設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發包人檢查權】發包人在不妨礙承包人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作業進度、質量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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