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嫩草国产线免费观看_欧美日韩中文字幕在线观看_精品精品国产高清a毛片_六月婷婷网 - 一级一级特黄女人精品毛片

贈與合同贈與人撤銷權如何行使(如何撤銷贈與合同 需要什么條件)

首頁 > 債權債務2024-05-02 13:47:02

贈與人的任意撤銷權

【附條件的贈與合同】贈與人的任意撤銷權

《合同法》第186 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合同法》第189 條規定:因贈與人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如依條文之文意而為體系解釋,則僅第186 條第2款可適用于第186條規定的情形,其他的贈與在實際上恐怕將無適用該條的可能,即第189條在許多情況下將成為一紙空文。 此一問題可從以下幾種情況來分析。

第一種情形,假設在贈與人尚未將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贈與人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物毀損、滅失的, 如依《合同法》第189條規定,贈與人似應就此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然而在受贈人依此請求贈與人承擔損害贈償責任時,由于依《合同法》第186條第1款的規定,在將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因此贈與人此時完全可以以此條規定為依據撤銷原有之贈與。而合同一經撤銷,受贈人之合同上請求權即不復存在,因此無法請求贈與財產毀損、滅失之損害賠償。而在贈與人撤銷贈與之前,該財產為贈與人自己的財產;在其撤銷贈與之后,由于贈與財產之權利并未轉移,因此已毀損之財產仍為其自己之財產。贈與人對自己的財產有處分權,因此如因自己之故意、過失致其毀損的,自然不必向他人承擔責任。受贈人此時仍無損害賠償請求權。所以,在實際上只有贈與人自己在此情況下不行使撤銷權的,受贈人才有可能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但也不過為一種可能性而已,因為贈與人任意撤銷權之行使并無時間上的限制,仍可隨時行使之。因此在第一種情形下,第189條將在實際上落空。

第二種情形,假設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后,始因贈與人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使贈與財產毀損滅失。此時贈與財產之權利已經轉移,贈與人之合同義務亦隨之消滅,該財產已歸受贈人,成為受贈人之財產,如此時因贈與人之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使該財產毀損、滅失的,屬于故意或重大過失損害他人財產,屬于侵權無疑。然而衡諸立法本意,并無在此規定贈與人侵權責任的意圖和必要。因為對于他人財產之侵犯非但故意及重大過失,即一般過失亦構成侵權行為,得向受侵害人負侵權損害賠償責任。而侵權責任應依《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作為其請求權之規范基礎,而不應在《合同法》,尤其是其中的贈與合同一章中作特別規定。而且此處要求贈與人僅應就其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之損害負責,而未說明對一般過失造成的損害負責,可見并無適用一般侵權行為法的意圖。因此,《合同法》第189 條的立法意圖應當不是在此處規定贈與人的侵權責任,故此時無第189條的適用余地。

第三種情形,贈與財產的權利在轉移過程中。因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均可行使任意撤銷權,因此,只要贈與財產的權利尚未轉移,應認為贈與人仍可撤銷之。故此時如因贈與人之故意、重大過失造成贈與財產毀損、滅失的,與第一種情形無異,難適用第189條。

由此可見,前述立法在如下兩方面存在不符合立法意圖之處:

其一,由于贈與人任意撤銷權的行使范圍、期間等均無限制,致使除《合同法》第186條第2款以外的贈與合同,不問情由均可被任意撤銷,從而使受贈人對贈與財產因贈與人之故意或重大過失而到毀損、滅失時,實際上無法請求損害賠償,使其在大多數情況下成為一紙空文。

其二,由于贈與人任意撤銷權的行使毫無限制,使得受贈人不僅在前述情況下無損害賠償請求權,而且使得受贈人在為接受贈與而作了準備之后,因贈與人撤銷贈與而使其遭受的損失,由于贈與人行使任意撤銷權為行使法律賦予之權利,其行為可以排除違法性,從而使得受贈人的這種損失無從得到補償。如受贈人為接受贈與人贈與之汽車,修建了一座車庫,其后贈與人撤銷贈與使受贈人徒耗金錢、時間和人力,從而遭受損失的,如僅對合同法前述條文作純粹之文意解釋,則受贈人的損失將無從得到補償。

由此可見,《合同法》第186條第1款規定的贈與人任意撤銷權之范圍失之過寬。實際上《合同法》關于贈與人任意撤銷權之規范目的,無非是考慮因受贈人系純獲得利益,因此需要適當減輕贈與人之合同義務,故此賦予贈與人法定撤銷權(《合同法》第192、193條)、贈與履行拒絕權(《合同法》第196條)及贈與人之任意撤銷權等。 但規范之目的又并不在于使受贈人之期待和信賴因此而毫無保障,而僅是相對平衡雙方利益。故此前述二種贈與人任意撤銷權之行使毫無限制的情形,可以認為是在法體系上存在影響法律功能,且違反立法意圖之不完全性,即有法律漏洞存在(注:參見梁慧星:《民法解釋學》,251頁,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5;另參見楊仁壽前引書142頁以下。)。 為補充這一法律漏洞,在此需要對第186條第1款作目的性限縮之解釋,將前述兩種不宜于賦予贈與人任意撤銷權的情形,排除于該條款文意之外。依《合同法》第6條:當事人行使權利、 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在第一種情形中,贈與人在贈與財產毀損、滅失之前,未行使其任意撤銷權,于損害發生之后方才行使的,可以認為是專以逃避損害賠償責任為目的之權利濫用。此權利之濫用有悖于前述誠實信用原則,故應排除于法條文意之外,使贈與人在此時不得行使這一權利。在第二情形中,贈與人之任意撤銷權既然為法律所賦予,其行使即為符合法律要求之權利行使,可以排除違法性,故而其行使一般無須負擔責任。然而在受贈人出于誠實信用而作了接受贈與之準備之后,贈與人如任意撤銷合同,則必將使受贈人之信賴受到損害,如前述汽車贈與之例。在此情況下贈與人撤銷合同將給受贈人造成損失,顯然不符合誠實信用原則,有背于立法之規范意圖。因此,在此應對贈與人撤銷權行使之效力加以限制,即贈與人在此時原則上雖亦可行使其撤銷權,但此權利之行使不能完全排除其責任,對因行使任意撤銷權而給受贈人造成的損失,依締約上過失責任為基礎,贈與人仍應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當然,前述兩種情形對贈與人任意撤銷權作目的性限縮的作法,只不過是在誠實信用原則的指導之下,作兩種類型化之處理。實際中可能還會有些情形尚未歸納出來,仍有待于以誠實信用原則為指導逐漸類型化。但是,筆者以為這只不過是權宜之計,消除漏洞的最好辦法還應該是在將來民法典的制定過程中,對前述種種不合理之處加以修正,以減少法律漏洞的存在。

撤銷贈與合同的條件是什么?如何撤銷?


贈與合同指的是把自己的財產無償地送給受贈人,受贈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贈與合同可以發生在個人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相互之間。贈與的財產不限于權的移轉,如抵押權、地役權的設定,均可作為贈與的標的。那么贈與合同可以撤銷嗎?撤銷的條件是什么呢?下面我們就來一起看看吧!
一、贈與合同任意撤銷權的基本規定
任意撤銷權,是指贈與人依據自己的意志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享有撤銷贈與的權利。即《合同法》第186條第1款所規定的,“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這種撤銷權是法律賦予贈與人單方享有的權利。贈與人行使撤銷權的時間是在贈與財產權利轉移之前,一般為標的物交付之前,如果贈與的財產需要辦理登記手續,則在辦理登記手續之前。贈與人行使任意撤銷權之后,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消滅,贈與人不負給付義務。
二、享有撤銷權的主體
在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之中,享受有撤銷權的主體,依《合同法》的規定僅限于贈與人,而不包括受贈人。因為受贈人雖然在接受贈與財產之前,是有權拒絕接受贈與的,但是,此種拒絕接受贈與的權利并不能稱其為贈與合同的撤銷權,因為撤銷權是形成權,其基本內涵是權利人依自己的行為,使自己與他人之間形成的法律關系歸于消滅,而受贈人拒絕接受贈與財產的行為并不能產生撤銷權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三、贈與合同任意撤銷權的行使條件
贈與人的任意撤銷權并不是無限制的,為維護合同的嚴肅性,法律規定贈與人撤銷贈與也是有條件的、相對的。贈與人撤銷贈與應受下列限制:
1.贈與人撤銷贈與必須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
若贈與財產的權利已經轉移,贈與人不得撤銷贈與。若贈與財產的權利已經轉移一部分,則贈與人僅能就未轉移部分為撤銷,對已經轉移部分不得撤銷。
對于動產而言,在贈與物交付前,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對于不動產而言,在辦理權利轉移登記之前,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對于財產權利而言,根據法律規定轉移權利是否以登記為生效要件,在財產權利交付或辦理權利轉移登記之前,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2.贈與人可撤銷的贈與必須不是具有救災、扶貧等具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
由于救災、扶貧等具有社會公益性質的贈與使得贈與具有了重要的社會意義,若贈與人可以隨意撤銷這種贈與,則違背了社會公序良俗。
具有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是指基于道義上的情感而作出的贈與,如果允許贈與人隨意撤銷這種贈與,不僅與道義不符,而且會給受贈人造成情感上的極大傷害。因此,凡是具有救災、扶貧等具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不論當事人依何種形式訂立贈與合同,贈與人均不得撤銷該贈與。
“社會公益”的內容,按照《公益事業捐贈法》的規定,包括下列事項:
(1)救助災害、救濟貧困、扶助殘疾人等困難社會群體和個人的活動。
(2)、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
(3)環境保護、社會公共設施建設。
(4)促進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其他社會公共福利事業。
3.贈與人撤銷贈與,僅限于沒有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
此類合同中,贈與人作出贈與的意思表示不能不說是經過法律上的慎重考慮,不存在一時沖動考慮欠周的問題,如果允許贈與人隨意撤銷這種贈與,既嚴重違背誠實信用原則,也蔑視公證的嚴肅性。所以,若贈與合同已經過公證,則不得撤銷。
另外,贈與人撤銷贈與,須將其撤銷贈與的意思通知受贈人,如果贈與人不向受贈人為撤銷贈與的意思表示,不能發生撤銷贈與的法律效果。

贈與合同撤銷權如何行使

、撤銷權行使的主體:贈與合同的撤銷權只能由贈與人本人或者贈與人的繼承人或監護人行使。贈與人當然享有獨立的撤銷權,而贈與人的繼承人或監護人只有在贈與人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而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才可以行使撤銷權。

2、撤銷權行使的條件:

(1)無因撤銷的行使條件

第一,贈與合同是非經公證證明訂立的;

第二,只能由贈與人本人行使撤銷權;

第三,贈與不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性質或道德義務性質;

第四,只能在贈與財產交付之前行使撤銷權。

(2)有因撤銷的行使條件

第一,受贈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第二,應當在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撤銷權;

第三,只能由贈與人本人行使撤銷權。

(3)繼承人或監護人撤銷贈與的條件

第一,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3、撤銷權行使的法律效果:撤銷權一經行使即發生效力。因撤銷權為形成權,其行使的效果是使贈與合同關系歸于消滅。所以,當贈與人交付之前行使撤銷權的,贈與人自可以拒絕履行而無需承擔違約責任;當贈與物已交付受贈人后行使撤銷權的,受贈人因失去取得贈與物的合法根據而應當返還受贈與的財產。受贈人拒絕返還的,贈與人有權請求其返還。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規定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條規定 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條規定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相關推薦:

合同違約起訴期限(合同未到履行期限可以起訴嗎)

怎么補辦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丟了怎么辦)

最新行政許可監督制度(湖南省行政許可監督檢查規定)

合同違約金數額怎樣計算(合同不履行的違約金怎么算)

集體合同生效怎樣才生效(集體合同生效是多少日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