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合同無效的訴訟時效
確認合同無效不應受訴訟時效的限制,無效合同的確認是一種事實確認,合同當事人或法院在任何時候都可提出,時間的經過不能改變合同無效的法律性質。
訴訟時效,是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化的法律事實,又稱消滅時效,是指權利人在一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即在某種程度上喪失請求利益的時效制度。設立訴訟時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進法律關系安定,及時結束權利義務關系的不確定狀態,穩定法律秩序,降低交易成本。
一般來說,雙方簽訂協議時,必須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的,并且此協議必須是雙方的自愿簽訂,簽訂的內容也應當是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的,最后協議的內容必須是合法的,不能夠違反法律的相關的規定和公序良俗。
但是,如果有以下行為的,那么合同是無效的: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等。
如果一方有令合同無效的行為的,那么合同自始至終都是無效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要求撤銷合同,并且如果因為簽訂此合同導致自身的利益收到損害的,還可以要求對方進行賠償的。如果因合同產生糾紛的,雙方可以先協商進行處理,如果協商不成的,那么是可以起訴處理的。
由此可見,只要當事人發現合同無效的,可以隨時向法院要求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確認無效是否有時效限制
法律主觀:
一、確認合同無效有沒有訴訟時效限制
確認合同無效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第一,提起確認合同無效的訴訟應屬確認之訴,而不屬于訴訟時效的客體范圍。
第二,無效合同的確認是一種事實確認,合同當事人或法院在任何時候都可提出,時間的經過不能改變合同無效的法律性質。
第三,對無效合同的確認適用訴訟時效,不符合訴訟時效制度設立的目的。
最后,無效合同的確認不適用訴訟時效,并不會必然影響交易安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二、對方不履行合同怎么辦
如果合同簽訂生效后,在履行期屆滿以前,一方明示不履行合同或者以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為預期違約,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同時,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所以,對于預期違約,你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是合同簽訂生效后,一方當事人在履行期屆滿之后,仍不履行合同的,構成事實違約,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或者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三、履行合同的原則
合同履行的原則 ,是指法律規定的所有種類合同的當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個過程中所必須遵循的一般準則。根據中國合同立法及司法實踐, 合同的履行 除應遵守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則外,還應遵循以下合同履行的特有原則,即適當履行原則、協作履行原則、經濟合理原則和情勢變更原則。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知道,確認合同無效作為確認之訴,在司法活動中確認合同無效沒有訴訟時效限制,它不屬于訴訟時效的客體范圍,因此這并不影響訴訟時效。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起訴合同無效的期限
一、合同無效訴訟時效多久
1、確認合同無效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具體如下:
(1)提起確認合同無效的訴訟應屬確認之訴,而不屬于訴訟時效的客體范圍;
(2)無效合同的確認是一種事實確認,合同當事人或法院在任何時候都可提出,時間的經過不能改變合同無效的法律性質;
(3)對無效合同的確認適用訴訟時效,不符合訴訟時效制度設立的目的;
(4)無效合同的確認不適用訴訟時效,并不會必然影響交易安全。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條
合同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二、合同無效五種情形是哪些
合同無效的五種情形,具體如下:
1、合同當事人沒有締約能力;
2、合同違反法律法規的請知心規定;
3、合同違背公序良俗;
4、合同意思表示虛假;
5、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三、合同具備什么才有效
合同具備以下條件有效:
1、訂立合同時,當事人雙方都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雙方在訂立合同時意思表示真實,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
3、合同的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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