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購房合同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法律主觀:
在 簽訂購房合同 時要注意下面的問題: (一)購房人簽合同前應先看一下前面的說明,明確以下問題: 1、《 商品房買賣合同 》示范文本雖由市國土房管局統一編號、印制,但僅是在 商品房預售 時推薦使用,而非強迫使用的。 2、合同文本中的選擇內容,以及空格和空白行,是供房地產商和購房人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的。自行約定的內容優先于示范文本中的固定條款,房地產商和購房人都有權對示范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 3、購房人簽合同時一定要注意在空格或空行部位填寫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如不作約定或以補充協議形式另行約定時,應劃掉空格或空行部位,避免留下后患。 (二)注意關于“當事人”的表述 1、購房人簽合同前首先要確定在合同上填寫的出賣人與 預售許可證 上的售房單位是否一致,要注意代理機構不能是出賣人。否則購房人付了錢,開發商可能會說沒有收到錢。 2、如果房地產商是 委托代理人 或代理機構進行銷售,購房人一定要看清房地產商委托的權限范圍,要求他們在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機構情況后面添全所有內容,如果出賣人授權代理人或代理機構有權代表房地產商簽字,購房人一定要看一下授權書的正本,同時最好要求把該授權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3、購房人在填寫前最好事先想清楚用誰的名字購買。因為一旦合同備案,房屋交付前,購房人想換名字,需購房人和房地產商一起到國土房管局辦理更名手續,除了要花更名費,同樣需要房地產商的同意。房屋交付后,購房人要想換名字,只能等到拿到房產證后辦理過戶,費用就更大了。 (三)“五證”檢查要看原件對于《 土地使用證 》、《預售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施工許可證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購房人可要求房地產商在第一條相關位置填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和“施工許可證號”,在后面的空白欄填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等其它項目建設依據。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條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條
買賣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七條
因出賣人未取得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請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的標的物,依照其規定。
簽購房合同需要注意哪些細節
簽購房合同需要注意的細節:仔細閱讀合同內容、認準簽約主體、注意土地使用年限、注意開發商的五證、明確商品房基本情況。
1、仔細閱讀合同內容
拿到《商品房買賣合同》后,首先仔細閱讀其中的內容,在自己全部理解之后才開始簽約。
2、認準簽約主體
仔細驗證房地產開發商的基本資料,確認企業名稱與營業執照的名稱完全一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很多開發商都會委托代理公司代銷自己的樓盤。因此,購房者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無論接觸的是開發商還是其委托的銷售公司,都應認準簽約主體,在交易中所涉及的所有書面文件、材料也都應由簽約主體出具。
3、注意土地使用年限
住宅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70年,商業用地40年,如開發商取得土地使用權較早,而購買人簽合同較晚,則對購房人的土地使用權有一定影響。
4、注意開發商的五證
看開發商的五證是否齊全,證件齊全了,說明開發商的房屋具備合法銷售的條件,才可以簽約。
5、明確商品房基本情況
購買人首先應明確約定所購房的具體樓號、樓層及房號,以避免開發商一房多賣。其次在明確約定樓盤的層高和主體結構、建筑面積、套內面積,明確約定房型(幾室幾廳)。
買房簽合同要注意的細節有哪些?
一、查驗對方身份
簽訂購房合同之前,要明確商品房真正的產權人是誰,它是購房合同的主體。法律規定不具備主體資格的人簽訂的購房合同是無效的,所以,合同的出賣人應當是該樓盤的開發商。如果開發商委托中介機構簽約,該中介機構應當具有相應資質和經營資格,并有開發商出具的授權委托書,才具備簽約的資格。
二、審查有效證書
商品房預售和銷售必須應當具備“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它們是購房人必須審查的最重要的文件。缺少上述文件,則該商品房不具備銷售條件。
三、確保買賣安全
除了具備上述“五證”之外,法律規定,被查封、被抵押和已銷售而未經原買受人同意的商品房是不能銷售的,否則,買受人則面臨巨大的風險,直至財房兩空。所以,在購房前應當到有關部門查清所購商品房是否已被查封、被抵押或者已被銷售,以確保交易安全。
四、約定定金規則
目前商品房買賣的通常做法是購房人買房時先簽訂認購書并且支付定金,然后才簽訂購房合同。由于購房人事前沒看到合同,在簽約與不簽約之間陷入兩難境地,不知道到底該不該簽。因此,建議購房人采取以下辦法:
1、在審查購房合同,確認沒有問題之后才交定金;
2、不簽認購書,直接簽訂購房合同同時支付定金;
3、在認購書中寫明如果雙方就商品房買賣合同協商不成,出賣人必須向買受人退還定金。
五、完善合同條款
現在的購房合同是由國土房管局印制的標準合同,相當一部分內容是已經用鉛字印制好了的,另一部分留空白,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后填寫。
建議購房人要認真仔細地閱讀、審查合同的每一條款,并做好以下工作:
1、對標準合同印制好的內容,一般不作很大修改,但并非不能修改,只要當事人認為不合理,就有權修改。
2、對于標準合同已印制好的選擇性條款,購房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約定。
3、對于空白部分,不能由出賣人預先填好內容,然后要求買受人全盤接受,因為這是非常不合理的。正確的做法應當是雙方當事人就合同的每一條款協商一致。
4、對于雙方不能協商一致的條款,應當做好記錄,由雙方簽字確認,這是雙方不能協商一致的書面憑證,如果買賣不成,購房人可據此索回定金和已付房款。
六、明確交樓標準
目前標準購房合同中的交樓標準有三種: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購房人選擇第2、3項交樓標準是比較理想的,但由于這兩項交樓標準要求比較高,尤其是第2項交樓標準要求最高。
目前大部分樓盤在交樓時很難達到該項標準,同時選擇該標準的收樓時間相對比較長,所以相當一部分購房人或者開發商都不愿意選擇第2項收樓標準。而選擇第1項收樓標準則含義不明確,因為驗收合格有很多種,如竣工驗收合格,規劃驗收合格,消防驗收合格等,這就會產生很多爭議。
七、慎簽補充協議
目前開發商通常預先擬定了購房合同補充協議,讓購房人簽字。而這些補充協議絕大部分是霸王條款,對購房人非常苛刻。因此,購房人須慎之又慎,千萬不要輕易在補充協議上簽字。理想的做法應當是與對方就補充協議協商一致以完善補充協議,或者干脆不簽補充協議。
八、另簽物管協議
現在的標準購房合同中有簽訂購房合同的同時,一并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的內容進行協商一致。
九、拒交不合理收費
目前商品房買賣中,購房人應當繳納契稅、印花稅等,購房人應當按法律規定繳納。而公證費、律師費等則不是購房人必須繳納的費用,如果開發商強制收取,則屬亂收費,購房人有權拒絕。
十、把好收樓關
1
、查看
“
三書一證一表
”
收樓時開發商必須向購房人出示《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建設工程質量認證書》、《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竣工驗收備案表》,簡稱“三書一證一表”。如果開發商不能提供,購房人有權拒絕收樓。
2
、看樓驗樓
購房人按照購房合同約定的收樓標準到現場看樓驗收,如果發現問題或有不滿意的地方,可在《樓宇驗收記錄表收樓表》中簽字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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