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義務是什么
1、房屋出租方的義務是給付義務、出租人的附隨義務、瑕疵擔保義務。
2、房屋承租方的義務是交付租金的義務。這是承租人的主要義務;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房屋的義務;返還房屋的義務。承租人于租賃關系消滅時,應向出租方返還房屋。
租賃不合法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1、未經合法批準建造的房屋,該房屋具有違法性,所以租賃合同是無效的。
2、寬限期:租賃合同涉及的房屋雖然沒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但在法院“打官司”的一審開庭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法院仍然會認定合同有效。
3、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情況下,出租方仍可要求承租方按實際使用期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標準可參照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
承租方租房需注意什么?
1、出租房房東個人情況承租房屋時,租房者對于房東的個人情況要驗查仔細:房東本人、房產證、身份證,委托出租的要有委托人的委托書、房產證、身份證或復印件。無房產證的要有購房合同,轉租的要有租賃合同以及提供該房屋的相關產權證明,以免引起法律糾紛。
2、定金支付注意事項承租方避免交訂金,房客一旦交了訂金就十分被動,提出的要求可能不被寫進租房合同里。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請查看以上證件,一般定金不要超過月租金的20%,并且要求出具收條。
3、房屋損壞情況寫進合同承租方收房時要仔細,將房屋設施破損的情況寫進合同,以防中介在收房時扣押金。收據押金條的保管承租方切記不能丟失押金憑證或將其給中介公司。
4、物業雜費交付寫進合同租賃雙方達成協議,除了簽署正規的《房屋租賃合同》之外,對于房屋內的設備、租賃期間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物業維修基金等相關費用的結算與承擔也要詳細寫清楚并且作為其合同附件收好,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房屋租賃合同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法律主觀:
房屋租賃合同應當按照約定的權利與義務確認甲方乙方,一般出租方為甲方、承租方為乙方。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時,合同可以寫明當事人的身份信息;房屋的位置、面積、裝飾及設施;房屋用途;租賃期限;租金數額及交付方式;房屋維修責任;裝修的約定;轉租的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違約責任以及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七百五十條,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使用租賃物。 承租人應當履行占有租賃物期間的維修義務。
相關推薦:
夫妻間的債務(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指哪些)
強制執行書(收到法院強制執行書后要怎么解決)
設備租賃合同樣本(設備租賃合同)
三方協議法律問題(三方協議簽完不去會怎么樣)
行政訴訟不適用調解嗎(行政訴訟適用調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