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意金是可以退的。誠意金既不是定金也非訂金,誠意金的支付是買方購買房屋的意愿表示,因此在誠意金還沒有轉為定金之前,購買人可以拿回意向金。只要購房者和開發商協商就可以,如果不退可通過投訴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誠意金,即意向金,這在房產中介與買房和賣房雙方簽定的合同中多有體現,其實法律上并沒有誠意金之說,而且“誠意金”也不是法律意義上的違約金、定金、訂金,不具有合同效力及法律保護的性質。
誠意金不退是可以報警的,也可以向法院要求承擔違約責任。誠意金既不是定金也非訂金,誠意金的支付是買方購買房屋的意愿表示,因此在誠意金還沒有轉為定金之前,購買人可以拿回意向金。
購房誠意金防范風險如下:
1、在付款之前,看清楚合同的條文,注意看清楚,一旦房屋買賣合同無法簽署或者履行,可否要求賣方退還改誠意金;
2、盡量要求賣方寫為“訂金”,當然,一旦寫為“定金”,不買的話,就無權要求賣方返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條 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托人如實報告。
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擔保物權消滅:
您知道買房四金是什么嗎?定金、訂金、認購金、誠意金這些各自都是什么意思呢?買房時我們除了要重視房子的價格、質量、環境這些問題以外,對于購房知識也要進行系統的了解。只有了解了足夠的購房知識才能讓我們買房時更加清醒,避免上當受騙。那么今天小編就跟大家一起來聊聊買房“四金”的這點事兒,下面我們就來一起看看吧!
1、“定金”不能退
定金是在合同簽訂或履行之前,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又稱保證金。根據相關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一般不高于全價的20%。
2、訂金能返還
訂金是在購房者與開發商就房屋買賣的意向初步達成協議后,準備進一步協商而簽訂的臨時認購協議。買方支付訂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內的優先購買權。訂金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況下,成為價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沒有得到履行的情況下,不管是給付一方當事人違約,還是接受方違約,都要原數返還。
3、認購金可退回
“認購”就是購房者表現出買房的誠意,這個誠意需要通過繳納“認購金”來體現。在繳納“認購金”后,購房者可以獲得房屋的優先購買權,并在房價上享受一定程度的優惠。
4、誠意金也能退
誠意金即意向金,這在中介與買房和賣房雙方簽訂的合同中多有體現。其實法律上并沒有“誠意金”之說,中介與買賣雙方之所以簽訂誠意金條款,主要是由于我們交易市場的誠實信用體系還不健全,交易主體為了各自的利益往往會違背誠實信用的原則,從而損害一方的利益。
購房者需要謹記的是,“定金”在繳納之后,是不能退還的。而“訂金”、“認購金”、“誠意金”在購房者選擇放棄購房時,是可以無條件退還給購房者的。但即使是這樣,購房者在簽訂任何條款時都要看清楚,要留個心眼。
以上就是購房“四金”各自的意義和是否可以退的相關知識,希望能對各位購房者有所幫助。
(以上回答發布于2015-12-08,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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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和訂金區別,哪個可以退
定金和訂金在法律含義、支付金額和退還規則等方面不同。
定金和訂金哪個可以退取決于具體情況。如果合同未成立而發生定金糾紛,收取定金一方違約的,雙倍返還定金;支付定金一方違約的,不得主張返還定金。如果因合同未成立而發生訂金糾紛,雙方可以協商退款,協商不成的,依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法律含義不同
定金具有法律效力,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雙倍返還定金。而訂金沒有法律效力,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一方違約,另一方不能要求雙倍返還訂金。
2.支付金額不同
定金的金額通常比較小,一般用于表示誠意和信任,而訂金的金額通常比較大,一般用于預訂酒店、機票、火車票等服務。
3.退還規則不同
如果因合同未成立而發生定金糾紛,收取定金一方違約的,雙倍返還定金;支付定金一方違約的,不得主張返還定金。如果因合同未成立而發生訂金糾紛,雙方可以協商退款,協商不成的,依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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