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報警可以嗎
合同糾紛報警可以嗎合同糾紛可以報警。
合同糾紛,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的所有爭議。合同糾紛的內容主要表現在爭議主體對于導致法律關系產生,變更與消滅的法律事實以及法律關系的內容有著不同的觀點與看法。合同糾紛的范圍涵蓋了一項合同的從成立到終止的整個過程。
合同的效力,即合同是否有效之爭議,合同文字語言理解不一致之爭議,合同是否已按約履行之爭議,合同違約責任應當由何方承擔及承擔多少之爭議,合同是否可能單方解除之爭議。合同當事人簽訂合同之后,理想的狀態是當事人各自分別按照合同規定之內容完成應履行之義務,直至合同圓滿終止。
在實踐中,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既有合同當事人主觀的原因,也有情勢變遷方面的客觀原因。導致合同在簽訂之后的履行過程中會出現各種各樣的,或大或小的糾紛,沒有任何糾紛,合同即履行完畢的情況是不多見的,尤其是在大型合同及涉外合同之中,對于合同糾紛,有些當事人協商加以解決,卻協商不了的,就可能會使一方當事人訴諸仲裁或訴訟,一旦糾紛得不到解決,就會影響合同的正常履行,甚至擾亂社會經濟秩序。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第二百六十五條 因合同糾紛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訴訟,如果合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簽訂或者履行,或者訴訟標的物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或者被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有可供扣押的財產,或者被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設有代表機構,可以由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訴訟標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財產所在地、侵權行為地或者代表機構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合同糾紛報警警察處理嗎?
合同糾紛報警警察處理嗎?法律分析:
不會,合同糾紛屬于民事案件,報警不會處理,除非涉及到合同詐騙或者當事人因合同糾紛發生沖突,但是要解決合同糾紛,當事人還是應該通過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如果是民事的合同糾紛報警是沒有用的,公安機關不受理,如果合同糾紛涉及到詐騙的,就可以到公安機關報警。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四條 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衍生問題:
遇到合同詐騙如何處理?
遇到合同詐騙,行為人可能構成合同詐騙罪,也可能只是一般的民事欺詐行為,受害人可以根據以下標準簡單判斷一下:
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刑法》規定了五種犯罪行為方式。
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自然人和單位均可以構成本罪的主體。
4、本罪在主觀方面由故意構成,且須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是在騙取他人的財物,但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積極追求犯罪結果的發生。本罪的犯罪動機可以是多種多樣的。構成詐騙罪的行為人主觀上的非法占有目的,既包括行為人意圖本人對非法所得的占有,也包括意圖為法人、單位或第三人對非法所得的占有。
行為人主觀上沒有上述詐騙故意,只是由于種種客觀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所欠債務無法償還的,不能以詐騙罪論處。
只有符合以上構成要件才構成合同詐騙罪,如果構成合同詐騙罪可以報警處理,也可以直接委托律師辦理。
合同違約報警有用嗎
法律主觀:
一、合同違約報警有用嗎
如果是民事的合同糾紛報警是沒有用的,公安機關不受理,如果合同糾紛涉及到詐騙的,就可以到公安機關報警。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 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二、合同糾紛訴訟要注意什么
1、訴訟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訴訟,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根據這一規定,當事人應當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訴訟保全。
訴訟保全是一種民事訴訟法律制度,是指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或依職權而對一方當事人的財物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提供擔保等措施。
根據這一制度,在訴訟過程中,如果一方當事人發現對方當事人的財產有可能很快滅失或被隱藏、轉移,使自己申請給付的訴訟難以達到預期的目的,就可以在法院作為判決之前,先行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以保證自己權利的實現。當然,申請訴訟保全的一方,應有勝訴的把握,否則,如果將來敗訴了,則要賠償對方當事人因訴訟保全所遭受的財產損失。
3、調解及判決。
法院受理一方當事人的起訴后,首先要進行調解,如果經過調解雙方達成了協議,調解協議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要認真執行,否則,法院將強制執行。如果法院調解不成,則要作出判決或裁定,當事人對判決或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 15日內或接到裁定書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超過了上訴期當事人沒有上訴的,那么一審判決或裁定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執行。
二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執行。當然,如果當事人認為已生效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在不停止判決、裁定執行的情況下,還可以通過審判監督程序,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三、訴訟費用都由敗訴方負擔嗎
(一)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2、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3、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二)訴訟費用負擔的其他情形:
1、二審改判,訴訟費負擔
二審法院改變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的,應當相應變更一審法院對訴訟費用負擔的決定。
2、法院調解結案的訴訟費承擔
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法院決定。
3、再審的訴訟費負擔
(1)依照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審判監督程序,應當交納案件受理費的再審案件,訴訟費用由申請再審的當事人負擔。
(2)雙方當事人都申請再審的,訴訟費用依照由敗訴方負擔規定負擔。
(3)原審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根據訴訟費用負擔原則重新確定。綜上所述,我們要區別民事違法和刑事違法犯罪,合同違約是民事法律糾紛,報警沒有用。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合同糾紛可不可以報警
合同糾紛可不可以報警發生合同糾紛的,可以報警。但是公安機關處理的一般是治安違法行為和刑事犯罪行為,所以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訴訟、申請仲裁等方式來解決合同糾紛這一民事糾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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