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合同糾紛的處理方法有哪些
對于二手房來說,二手房因為產權或者是其他方面的原因,往往容易產生二手房合同糾紛,對于二手房合同糾紛來說,我們首先第一個要確定糾紛產生的原因,以及糾紛產生的一個具體的細節,所以對于二手房合同糾紛,他的處理方法到底有哪些呢?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帶來二手房合同糾紛的處理方法有哪些的詳細知識,希望幫助到大家。
一、二手房合同糾紛的處理方法有哪些
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了糾紛,首先應按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加以解決。既不應采取消極拖延的辦法,也不應采取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的辦法自行行使法律處分權,因為這兩種做法都無助于問題的解決。按照法律規定,應該首先通過協商解決糾紛。協商解決糾紛,雙方是建立在互諒互讓、平等磋商的基礎之上,不影響團結以及今后的繼續合作,還可以節省時間、人力和費用,所以,應該更多地采用這種方法。
仲裁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發生爭執,協商不成時,根據有關規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的協議,由一定的機構以中間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對雙方發生的爭議,在事實上作出判斷,在權利和義務上作出裁決。用仲裁的方法解決合同糾紛是常用的一種方式。
當發生合同糾紛后,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糾紛。
二、房產糾紛起訴需要什么材料
業主的房屋產權證經常拖延很長時間才辦下來,如業主想起訴,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民事起訴狀三份(其中兩份交法院,一份留存開庭時用);
2、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二代證需要正反面都復印);
3、授權委托書一份(如委托律師或他人);
4、證據三套(其中兩套交法院,一套留存開庭時用)。
證據包括:購房合同、購房款發票、房屋產權證書(如已有)、入住日期的證據(如入住通知書、入住預算單、物業費發票、產權證代辦費收據等,有一樣即可)。
三、導致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的原因
(一)買賣雙方缺乏誠信,隱瞞真實信息導致糾紛。當事人為了促成交易,往往隱瞞真實信息,如房屋質量問題、居住環境問題,在簽訂合同后另一方發現從而提起訴訟。對此,購房者可以在購房前向物業、鄰居、開發商了解情況,最好到現場看房,并對可能出現的質量問題如何承擔作出約定。
(二)房價變化快。房屋價格上漲了,一方反悔,以種種借口不辦理過戶手續。房價上漲時,許多糾紛系賣房人在銷售房屋后,辦理過戶手續過程中,發現房屋價格又上漲了,于是導致反悔,以種種借口不辦理過戶手續,另一方起訴至法院。房價下跌時購房人以種種理由要求解除合同退房。對此,購房方不但要與賣房方簽訂合同,還要提前考慮房價上漲、下跌等因素約定好違約賠償責任,并在能夠辦理過戶手續時及時辦理,避免對方反悔。
(三)中介機構的不規范行為導致糾紛。由于買賣雙方常常通過中介機構建立聯系,進行交易,而中介機構本身的機制和人員素質不一,常常在簽訂合同或辦理手續時出現問題,甚至合同約定內容與三方談判時表達的意思不一致,導致當事人對合同履行內容產生爭議,從而提起訴訟。為避免上述情況發生,買賣雙方在交易時應當選擇正規的中介機構,交易前應當充分了解各種事項,并對雙方談定的內容以書面形式約定好。
(四)二手房交易手續復雜,導致交易過程中雙方當事人產生不信任,交易難以進行。所以買賣雙方都要在交易時充分了解房屋買賣需要的各種手續,最好選擇專業人士提供法律意見,再慎重簽訂合同。
(五)房屋產權登記制度不合理,導致難以發現房屋共有人情況,引起共有人提起訴訟。
二手房買賣糾紛怎么處理
要處理二手房買賣糾紛,還需根據具體糾紛的情況來解決,可參照以下幾點:
1、房屋出售時,權利登記僅為賣方一人的,基于不動產的公示、公信原則,買方有理由相信賣方是房屋的完全權利人,其與賣方之間簽訂的買賣合同,應認定為有效。但如有證據證明買方存有過錯,與賣方惡意串通,損害其他共有人利益的除外。
2、房屋出售時,權利登記為數人的。基于部分共同共有人不得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法律規定,在其他權利人事后不予追認的情況下,應認定買賣合同無效。但買方有理由相信賣方有代理權,符合表見代理構成要件的,應確認買賣合同有效。
如何避免二手房買賣糾紛
購買二手房為了避免產生糾紛,就得提前做好預防,定金就是個大大的隱患。
1、購房者將交給中介公司或售房者的錢約定為預付款,比如“買方繳納賣方(或中介公司)1萬元,屬于預付款,如果買賣雙方沒有簽訂協議,此款全部退還買方”。按照法律規定,預付款與定金的法律性質不同,無論什么原因,只要合同沒有簽成,預付款都是可以退的。而定金則不同,如果一方單方悔約,不想買房了,則定金不退。有時并非買方不想買房了,而是沒有證據證明;
2、買賣雙方不與中介公司簽訂居間協議或委托代理協議,而是直接簽訂買方、賣方及中介公司的三方協議,因為交納定金并不是簽訂買賣合同的必經程序;
3、如果交定金,控制在一千元以下,這樣做一是表明誠意,二是一旦有糾紛,定金退不回來這樣損失會小;
4、交了定金,寫明一定時間之內(比如30天),買賣雙方或者買賣雙方與中介方沒有簽署正式的房屋買賣協議,定金交給誰誰退還;
5、簽訂定金協議前一定據理力爭,將對自己有利的條款寫入協議或合同;
6、購房者在購買二手房時最好簽訂認購協議。因為相對于定金協議來說,二手房的認購協議比較好改,只要購房人堅持基本都能成功。因為中介公司有幾千元利潤也想賺,因此會在協議的內容上讓步。購房人正可以抓住中介公司想賺錢的弱點,簽訂對自己有利的協議。
購買二手房有合同糾紛要怎么處理?
對于二手房買賣合同,目前基本都是認定有效。哪怕出賣人沒有房屋而出賣,也是有效的。作為買受人,要考慮的是能不能得到房屋,如果涉及一房二賣,合同雖然有效,但很可能得不到房屋,那么就要考慮解除合同,請求出賣人返還房款并承擔不高于已付房款一倍的損失;如果能得到房屋,那么就請求買受人配合辦理過戶手續。如果買受人不愿意要房屋,那么就要考慮是否有法定或約定的解除條件,如果有則解除買賣合同。沒有,就只有違約解除,承擔違約責任,但同時可以請求降低標準。另外,對于付款順序、房屋交付、辦理過戶等條件,要完全和合同約定的內容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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