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公司破產清算的程序
法律主觀:
破產程序大概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① 破產財產 的移交、清理和估價。 ②對破產公司未履行的合同, 清算 人決定解除的,另一方當事人因 合同解除 受到損害而發生的損害賠償爭議,由法院裁定解決,裁定書所確定的賠償數額應列入破產債權。 ③破產財產的處理。 ④破產財產的分配與領取。 ⑤清償順序。 ⑥終結破產程序。 ⑦破產財產終結后的財產請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 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管理人應當自破產程序終結之日起十日內,持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向破產人的原登記機關辦理 注銷登記 。
法律客觀:
企業因嚴重虧損,資不抵債,被依法宣告破產而進行清算。在提出破產申請后,法院如受理破產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進行:1、成立清算組。法院應當自宣告債務企業破產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由法院從公司的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和專業人員中指定,也可以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和律師參加。清算組負責破產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處理和分配。清算組應對人民法院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監督。我國《公司法》規定,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2)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4)清繳所欠稅款;(5)清理債權、債務;(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7)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2、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應當規定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的日期。3、召開債權人會議。所有債權人均為債權人會議成員。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由人民法院召集,應當在債權申請期限屆滿后15日內召開。以后的債權人會議在人民法院或者會議主席認為必要時召開,也可以在清算組或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的1/4以上的債權人要求時召開。4、確認破產財產。破產財產指用以清償債務的全部財產,主要包括:(1)宣告破產時破產企業經營管理的全部財產;(2)破產企業在破產宣告后至破產程序終結前所取得的財產;(3)應當由破產企業行使的其他財產權利。已作為擔保物所擔保的債務數額的,超過部分屬于破產財產。破產企業內屬于他人的財產,應由該財產的權利人通過清算組取回。5、確認破產債權。破產債權指宣告破產前就已成立的、對破產人發生的、依法申報確認并從破產財產中獲得公開清償的可強制性執行的財產清求權。主要包括:(1)宣告破產前成立的無財產擔保的債權和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有財產擔保的債權;(2)宣告破產時未到期的債權,視為已到期債權,但是應當減去至期日的利息;(3)宣告破產前成立的有關財產擔保的債權,債權人享有就該擔保物優先受償的權利。如果該項債權數額超過擔保物的價款的,未受清償的部分作為破產債權。債權人參加破產程序的費用不得作為破產債權。6、撥付破產費用。破產費用指在破產程序中為破產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產財產中支付的費用,主要包括:(1)破產財產的管理、變賣和分配所需要的費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員的費用;(2)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3)為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產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費用。破產費用應當從破產財產中優先撥付。7、破產財產清償順序。破產財產在優先撥付破產費用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1)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2)破產企業所欠稅款;(3)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8、破產清算的結束。經過上述破產清算程序后,清算組應當編制破產清算結束報告,并出具清算期內的各種報表連同各種財務賬冊,經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證后,報授權部門審批。經批準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稅務部門輸注銷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公司清算的詳細流程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對公司進行清算、結算和注銷的過程。公司清算的詳細流程如下:
1.召開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決議:公司清算必須依法召開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決議,并且應當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公示。
2.成立清算組:公司清算組由公司股東或者董事會指定,由清算組組長、成員組成。清算組應當在法定期限內制定清算方案,并向公司股東或者董事會報告。
3.清算財產:清算組應當對公司的財產進行清算,包括資產、負債、收入、支出等。
4.清償債務:清算組應當按照法定順序清償公司的債務,包括優先清償稅款、勞動報酬、社會保險費等。
5.分配剩余財產:如果公司清算后仍有剩余財產,清算組應當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東協議的規定進行分配。
6.注銷公司:清算組應當在清算完畢后,向公司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注銷公司,并注銷公司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等。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清算的流程可能會因為公司類型、公司章程、股東協議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在進行公司清算時,應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具體處理,確保清算過程合法、公正、透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七條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
第十八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未在法定期限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導致公司財產貶值、流失、毀損或者滅失,債權人主張其在造成損失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因怠于履行義務,導致公司主要財產、賬冊、重要文件等滅失,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主張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上述情形系實際控制人原因造成,債權人主張實際控制人對公司債務承擔相應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第十九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以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惡意處置公司財產給債權人造成損失,或者未經依法清算,以虛假的清算報告騙取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法人注銷登記,債權人主張其對公司債務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第二十條公司解散應當在依法清算完畢后,申請辦理注銷登記。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主張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以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對公司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經依法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股東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時承諾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債權人主張其對公司債務承擔相應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清算流程是怎樣的?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時依照相關法規清理公司債權債務的行為,進行清算時,一般需經過哪些步驟?
公司清算的流程是什么?
(1)首先需要先成立股東會議成立清算組才能進行公司的注銷清算,并在工商系統辦理備案。
(2)公司的清算組成立后,應當在成立之日起10內通知債權人,并且在60日內通過本地的報紙上發布公告。
(3)從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天內,如果沒有接到通知書,債權人應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時間是應從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天內,。
(4)當清理完公司財產后,清算組應編制相應的財產清單和資產負債表,最后制定清算方案,報股東會或法院確認。
(5)根據股東會確認的清算方案,清算組應對公司財產進行分配。
(6)公司結束清算后,清算組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清算報告需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清算是什么?
公司清算指公司解散時,為終結現存的財產和其他法律關系,依照法定程序,對公司的財產和債權債務關系進行清理、處分和分配,以了結其債權債務關系,從而剝奪公司法人資格的法律行為。
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須經過清算程序。公司清算是一個系統工作,在公司的清算過程中,可以將公司人格否認制度、債權侵權行為理論吸納進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公司清算的主要類型
公司清算包括普通清算和特別清算。普通清算是指由公司自行組織清算機構依法進行的清算。普通清算一般適用于自愿解散且公司資產能夠抵償其債務的情況。特別清算是指公司解散時不能自行組織清算,或者在普通清算過程中發生顯著障礙,由有關政府部門或者法院介入進行的清算。特別清算一般適用于強制解散的情況。此外,公司清算還可分為破產清算和非破產清算。破產清算是指公司被依法宣布破產后,依照破產法的規定進行的清算。非破產清算是指破產清算以外的其他清算。
公司破產如何清算
公司破產,清算程序如下:
1、公司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正式成立后,公司即開始進入實質性清算程序;
2、清算組成立后,應立即在法定期限內直接通知、公告債權人并進行債權登記,以便債權人在法定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
3、由清算組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5、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制定清算方案,在經相關部門、組織確認后,即可按照方案來分配財產;
6、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和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及各種財務賬簿。在股東會、股東大會或人民法院確認后,清算報告生效;
7、將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并進行公告。
注冊公司需要的流程如下:
1、確定公司的形式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
2、確定公司的營業場所;
3、撰寫起草公司章程;
4、開設公司營業時所用的賬戶和公章;
5、符合設立公悄喚司的其他條件。
綜上所述,企業破產清算是怎樣的 破產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產以后,由清算組接管公司,對破產財產進行清算、評估和處理、分配。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條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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