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正式簽訂后口頭更改的情形。此種情形下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合同。2、合同需要加蓋什么章才有效力的問題。合同印章反映當事人的意思表示,通常當事人為企業法人的,使用企業公章或合同章即可,如當事人為自然人的,使用名章即可。
合同是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重要憑證,合同的重要性相信已經不用再強調。那么訂立合同時候會出現哪些問題呢?小編整理了下列文章,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一、訂立合同時候會出現哪些問題 1、合同正式簽訂后口頭更改的情形。此種情形下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合同。 如主合同約定變更應采取書面形式的,應遵循主合同約定采用書面的形式訂立變更補充協議,如果未作出明確的變更形式約定,口頭變更也是有效力的。 2、合同需要加蓋什么章才有效力的問題。 合同印章反映當事人的意思表示,通常當事人為企業法人的,使用企業公章或合同章即可,如當事人為自然人的,使用名章即可。 如使用財務章等其他領域專用章訂立合同的,在能否客觀體現訂立合同時蓋章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一點上容易產生爭議。 3、合同上只有法定代表人簽字而沒有公章的是否有效力的問題。 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均是有效的,并不規定簽字一定要配合蓋章,如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簽字但未加蓋企業公章,也是有效的。 但易引發糾紛,因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行使權利訂立合同,如沒有加蓋企業公章,則易被認為相關合同行為是個人行為而非企業的行為。
4、合同當事人一欄的填寫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合同一方當事人是自然人的,盡量寫明身份證號,以避免發生對自然人身份的爭議;合同一方當事人是法人的,要寫清企業的名稱,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與企業法人簽約的,不能只在合同當事人欄中填寫法定代表人的名字,以免導致合同相對方不明確。 5、是否只有書面的合同才有效力。 合同可以采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如房地產轉讓合同、長期的租賃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等。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6、合同中涂改的部分是否有效力。 如單方對合同進行涂改,以改變了原有合同約定的,則改變的部分無效,維持原合同約定內容。合同簽訂之后,任何一方想進行合同修改的,必須告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簽訂合同或在原合同相應條款作修改或補充,并在修改地方加蓋雙方公章(個人手印);若只有口頭答應但沒有對合同做修改或者沒有在任何一處有修改變動的地方蓋章(手印),視為無效,合同維持原有內容繼續生效。
總之,應對訂立合同時候會出現的問題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實踐證明,由具備一定法律知識和工作經驗的律師來處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糾紛,也可以更好地解決法律糾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經濟損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權益。為了更好地幫您解決 訂立合同時候會出現的 問題,防止陷入法律誤區,您可以通過律師 365 委托當地有經驗的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使您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