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人: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鑒于:
1、乙方因經營上的資金周轉,急需現金而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2、為保證還款,乙方將乙方名下持有的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____________)萬股的股權質押給甲方予以擔保。
為此,經雙方協商,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地點)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以利雙方遵照履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1.1、金額:__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元整。
1.2、用途:經營上的資金周轉。
1.3、利率:___%年利率。
1.4、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條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將貸款放出。
第三條本金與利息的還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貸款,自甲方放出貸款的實際金額之日起計息,按日結息。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由取得甲方認可的乙方所持有的(證券代碼:___)___萬股的股權提供擔保。
第六條乙方應按雙方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8.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8.2、乙方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8.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其它條款時均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8.4、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解除本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并就合同解除后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協議達成后,乙方已占用甲方的貸款和應付利息應支付給甲方。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時,應在變更后3天內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并收取甲方應得的利息。
9.2、乙方未按雙方約定的還款期限歸還借款本金和利息,也未能與甲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或所延期限已到還不能歸還借款時,乙方對還款期的任何違約視為全部違約,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9.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提前歸還本金不構成違約,但應當向甲方支付相關的利息。
9.4、乙方違約時,乙方除應當向甲方支付本金和利息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每天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9.5、若乙方違約,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保護其權利而支出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拍賣費等全部費用。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10.1、甲乙雙方因本合同條款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協調解決。
10.2、雙方約定:乙方違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還款義務,甲方可以不經訴訟程序,由甲方向公證處申請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文書,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提供的質押物,即《抵押合同》中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證券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股股權,乙方自愿接受該強制執行。執行標的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申請執行費用等。
第十一條雙方簽訂的《質押合同》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十三條其它規定
13.1、如果本合同任何條款由于任何原因在任何程度上成為不可執行、無效或失效,本合同其余條款的可執行性和有效性不得就此受到影響。國家法律、法規對本合同相關內容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3.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13.3、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任何一方未行使或遲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應意味著其放棄該權利;任何一方行使其單項權利或部分權利,也不意味著其放棄進一步行使權利或放棄行使其他權利。
第十四條,本合同需經公證處公證,公證費借款人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余以備呈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簽署
法律分析:抵押借款合同一般需要包含一下幾點。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限: 4、借款利息: 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 2、抵押物價值: 3、抵押期限: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二) 乙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通知乙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超過六個月,甲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合同并收回相應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乙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甲方償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3、甲乙雙方提供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國的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乙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訂立時間: 基本上就是以上內容,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逐一對照填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后,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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