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合同的條件具體有哪些呢
簽訂合同的條件有: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自愿真實、具有簽約能力,合同具有對價或約因,內容不得違背公序良俗,同時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簽訂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有效合同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情況除外。
有效合同需要具備的條件如下:
第一,合同雙方當事人要具有締約能力。簽訂合同的當事人各方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其中,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無效;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后有效。
第二,合同各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意思表示真實是指行為人希望設立、變更或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在意志與外部表示一致。法律規定在意思表示不真實情況下訂立合同,當事人有權申請變更或撤銷。
第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合同法》規定,凡因欺詐或脅迫訂立并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行為掩蓋非法目的訂立的合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一律無效。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合同簽訂的條件有哪些
一、合同簽訂的條件有哪些
1、合同簽訂的條件如下: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第四百六十六條
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據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
合同文本采用兩種以上文字訂立并約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對各文本使用的詞句推定具有相同含義。各文本使用的詞句不一致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以及誠信原則等予以解釋。
二、合同簽訂流程是什么
1、資信審查,包括資格審查和信用審查;
2、洽談協商,當事人就合同條款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
3、擬定合同文書,完備合同條款;
4、當事人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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