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委托書是指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其委托事項的真實性進行公證,并且出具委托公證書。
辦理公證委托書的流程如下:
1.雙方當事人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或者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雙方簽訂的委托書,一同到公證機關申請公證,雙方無法同事到達現場的也可通過線上受理機構辦理。
2.公證機關在收到資料后會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委托予以受理并辦理公證。如因提交材料不充分、或公證委托中涉及財產關系的,則需要提交補充材料在此審核。
3.公證機關審核通過后雙方即可簽署授權委托書并由本人簽字蓋章。
委托公證書作用:受托人在辦理公證書所列事項過程中所簽署的相關文件,委托人均予以認可,受托人代為辦理與之相關的一切事宜。
辦理公證委托書應注意的事項:
1.委托公證申請需要在委托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辦理(也可線上)。
2.無行為能力人不可以實施委托行為,限制行為能力的委托人必須經由雙方監護人同意才可以生效。
3.委托行為是與法律相關的行為,需要委托人親自到公證處進行申請。
4.委托行為必須是委托人的真實想法,委托內容必須真實合法、合規。
5.如果委托行為是委托人的單方面想法,則需受委托人接受委托時方可生效。
6.委托行為發生轉移時,轉委托的權限和期限不得超過原委托權限和期限。
委托書應包含以下內容:
1.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現住址。
2.委托人和受委托人關系。
3.委托原因。
4.具體、明確的委托權限。
5.具體的委托期限。
6.受委托人有無權利轉委托權。
委托書公證材料:
1、委托人身份證
2、在境外—護照(首頁、簽證頁、出境章頁和入境章頁)
3、受托人身份證
4、委托書掃描件
5、其他輔助證明材料
請點擊輸入圖片描述(最多18字)
法律分析:辦理交通事故委托公證應注意的問題:
1、辦理委托公證,應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辦理。
2、無行為能力人不能實施委托行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委托行為,須經其監護人同意方為有效。
3、委托是與人身有密切聯系的法律行為,因此必須由委托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不得委托他人代為辦理。
4、委托行為必須是委托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委托內容應真實、合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