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與違約金不能夠并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根據該條規定,定金條款或違約金條款不可并用,當事人只可擇其一而行使之。,第五百八十六條,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至于違約金的數額,法律沒有明確的限制性規定,實踐中一般由當事人雙方自愿商定。,合同履行和實際情況來看,造成當事人違約的原因多種多樣,1.由于合同主體方面的原因而造成違約。,2.由于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確、不完備而造成的違約。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不明,容易使當事人誤解或者曲解,致使當事人違約。,3.由于主管機關對合同審查、管理不嚴,合同缺乏可行性研究,所簽合同不能履行。,4.市場行情變化或者價格大幅升降,從而影響合同的全面履行,造成當事人違約。,5.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事件而導致合同不能履行。,6.因發生情勢變更而導致合同當事人違約。,1.根本目的不同。定金是以確保債權的實現為根本目的,因此定金屬于擔保的一種形式。而違約金根本目的是制裁違約行為,是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2.交付的時間不同。定金只能在合同履行之前交付,而違約金只能在當事人一方違約后交付。,3.發生的根據不同。定金是由當事人雙方在定金合同中約定的,而違約金一般是當事人自己約定的。,4.確定的標準不同。定金的數額不能超過法律規定的數額,根據擔保法的規定,定金最高不能超過合同標的額的20%,超過部分無效。而違約金因具有預定賠償金的性質,是根據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額來確定。,定金和違約金是有區別的,定金是在簽署合同的時候就給了的,而違約金是在一方違約的時候,按照合同里面的違約規定來進行賠償。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法律分析:合同中能同時約定定金和違約金。合同中寫了定金的,也可以寫違約金,不過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只能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二條 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違約金與定金只能選擇適用,并不能同時主張。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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